会 议 制 度
一、党工委会
街道党工委会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街道党工委成员参加,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党政办主任负责党工委会议记录,党工委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是:
(一)传达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措施。
(二)研究全街道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三)研究确定全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定及年度表彰奖励。
(四)研究、审议和批准街管干部(含直属企业负责人、事业干部及社区工作者)的任免、奖惩等;研究上报街道领导班子建设有关事项。
(五)研究决定本街道资产管理、财务开支及其它重大事项。
(六)审议街道纪工委提请党工委研究的事项。
(七)研究辖区范围内和全街道工作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定解决的措施。
(八)其他需要党工委讨论决策的重要问题。
二、书记碰头会
书记办公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书记
办公会成员由正副书记组成,必要时班子成员和科室(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参加,书记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一)分析和研究全街各方面的工作。
(二)酝酿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对党工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进行组织协调。
(四)研究决定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紧急事项、并将处理情况在事后向党工委会汇报。
三、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由办事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成员由办事处主任和分管行政事务的班子成员组成,必要时科室(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参加。主任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处理办事处行政重要工作。
(一)传达学习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
(二)调度安排全街道行政工作。
(三)讨论提交街道党工委决策的重要工作事项。
(四)研究决定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要事项和重要请示报告。
(五)听取街道各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部署工作任务。
(六)分析研究办事处各项工作目标完成进度,解决目标任务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
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在间周学习时召开。
第二篇: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制度
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制度
1、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等;(2)部署机关工作;(3)通报全局及机关工作情况;(4)组织时事政治学习;(5)其他内容。
2、全体职工会的召开时间,视情况而定。
3、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涉及业务、政治学习的,亦可委托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并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