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
出租方:重庆市长寿区涵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新市建筑有限公司腾达苑项目部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20xx年9月27日 签订地址: 腾达苑工程办公室
乙方向甲方租用电动吊篮,用于腾达苑工程外墙工程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吊篮租赁有关事宜共同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吊篮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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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租赁物件内容及期限
1、 壹套吊篮包含内容:支杆支架两根,钢绳四条,保险钢绳1条,安全自动
锁壹套,电动提升机两台,安全锁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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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吊篮租赁数量:按实际出租量。 吊篮租金计算方式:每台吊篮每天租金单价×租赁天数=结算租金。 每台吊篮每天租金按 元计算(大写: 元/日·台,为不含税价格)。
4、 租赁时间:出租方根据承租方提出的施工作业需要,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
案,向承租方提供合格的ZLP630型电动吊篮(1~6米)约 25 台(以现场实际布置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交接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可以使用起至施工完成拆除吊篮之日为计费周期(出租方应该在 日内陆续完成吊篮的安装,并分批报请承租方验收;乙方提供的吊栏设备进场安装完成后且经监理验收合格后第二天,开始使用并计算租金,承租方延迟验收时则从报验日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包含节假日。每台吊篮的租赁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大约 天。本合同吊篮的租赁期不低于 30 天,低于 30 天承租方按 30天支付租金,超出 30 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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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完工报停:每次报停不少于五台。吊篮的停租日期以工程完工承租方书面
报停的当日(含报停日)终止
6、 租金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
吊篮安装验收合格后计算起租时间,每月底结算租金一次,乙方在结算3日内支付上月吊篮租赁款项;承租方在吊篮报停的当日支付余下的全部租金及安装拆卸费。如延期支付,则另承担每日3‰的违约金。
二、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编制吊篮施工方案及其支付相关编制费用,方案报乙方及监理方审批后交由乙方存档。
2、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要求时间组织吊篮进场和出场。
3、甲方根据施工方案进行吊篮安装及撤出;吊篮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故障排除,甲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必须在两小时内到现场及时处理。
4、甲方负责提供吊篮及相关配件的生产厂家资质及相关合格证书;负责安装拆除人员资质,购买吊篮及安装拆除人员的施工事故保险及人身保险;如因吊篮质量事故及安装拆除人员原因等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负全责,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吊篮的合理布局位置。
三、 甲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提供吊篮使用的三相五线电源至楼顶,保证满足吊篮使用电量。
2、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具由乙方负责。
3、提供库房供甲方吊篮配件放置。
4、负责吊篮运作中各班组的协调工作。
四、 违约责任:
1、如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付款则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有权选择以下应急措施保证出租方的损害不被扩大:
(1)、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拆除吊篮,保留追讨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接到报停通知后不拆卸吊篮出场。因为上述原因造成的吊篮的租金损失及其它间接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因吊篮的质量问题、安装问题、维护问题造成的承租方人员伤害、财物损失有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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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20xx年 月
附件一:电动吊篮零部件丢失损坏赔偿分解单价表
附件二: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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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1
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玉田县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电动吊篮在租赁过程中,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时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责任,避免出现经济上的纠纷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租赁慨况:
1、工程名称:玉田凤凰春城三期
2、工程地点:玉田县繁荣路东侧、文明街南侧
3、使用单位:玉田县长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租赁数量:以双方签署的“现场验收单”为准。暂定 台,若乙方需 要,甲方随时调配。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定位年月日,开始至 年月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乙方验收之日起至乙方通知拆除 吊篮付清租费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元,大写金额: 元。
3、租赁吊篮期限为30天以上,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超出30天按实际使用 时间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