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一、1,乙方委托负责人________代表乙方全权签订本合同,租赁期内,吊篮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仅拥有使用权。
2,安装到位________层顶板,________层地面,室内安装,安拆由甲方负责,安装方法甲方自定。
3,甲方负责出具吊篮安装方案、吊篮安拆验收材料及手续。
4,甲方负责吊篮的进出场,吊篮的技术指导,吊篮的安装、拆除。 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吊篮的移位及所需的电源配电箱。 5,租赁型号、价格、结算方式。
5.1租赁吊篮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按实际安装台数计算,每台每日租金________元。吊篮租赁最低按月起租,不足月按月计核。
5.2吊篮的移位费:乙方负责。
赔偿费:乙方损坏、丢失篮具部件,按甲方的赔偿明细单列表的价格进行赔偿,须付清单。
5.3租赁日期的计算,吊篮在进场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使用时开始
计时、计费,如遇到不可抗力产生的灾害吊篮报停。
5.4吊篮租赁费用,工程完工付清。
5.5吊篮出场费用,乙方具体负责。
5.6甲方承诺吊篮租赁期间,短期资金不到位情况下不能停止施工作业,不能集体闹事、上访、上告等。
6,现场保证吊篮使用期间,甲方至少有一名维修人员对现场吊篮进行维护、维修及管理,吊篮一天内如维修、因维修不及时超过2个小时,则扣除该吊篮一天租金。
7,安装时间自进场日期之日起三天内全部安装完成。
二、吊篮的服务范围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使用安全保险。
2,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性能可靠的吊篮设备,因吊篮本身质量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3,甲方吊篮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甲方吊篮,若发生转租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吊篮的技术指导,负责对吊篮的正常维修。在使用中,若吊篮出现故障,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两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三、吊篮的进退场、验收、归还
1,乙方在进货、退货时,甲乙双方在共同参与下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方能使用,双方代表在【电动吊篮租赁产品进场单】或【电动吊篮
安装验收表】上签字确定。
2,甲方负责吊篮的技术指导调式,设备调式验收合格后,交于乙方使用,并对乙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3,甲方提供吊篮所有验收时材料及手续。
四、吊篮的安全、维修和保养
1,租赁吊篮自甲方场地提货起至返回甲方场地为止,甲方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2,甲方应指定维修人员对吊篮实施管理,吊篮发生事故、故障、损伤后,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停止作业。甲方得到通知后一小时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检修,鉴定。
3,本合同,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五、乙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电源及具有漏电保护设施的配电箱,提供吊篮上、下楼层的电梯运输,如移动吊篮时,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吊篮的装卸、运输、拆卸等一系列工作。
2,确保吊篮不与其他机械及设备交叉施工,不得载物垂直运输和载人上下楼,严禁吊篮在夜间操作施工。
3,乙方对因违反本合同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吊篮进出场、装卸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须缴纳吊篮押金(4000)元。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电动吊篮租赁合同1
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为了明确电动吊篮在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义务,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及时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责任,避免出现经济上的纠纷及各自所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租赁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使用单位:
4、设备概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始
至 年 月 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 元,大写金
额: 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施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第三条. 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设备启用后自 年 月起开始分批进行支付。(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月发生的租赁费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签认单予以确认并做为最终结算的凭据,在 内双方结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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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出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出租方代表为 ,出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七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单位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符合JG5027-92及相关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噪声排放必须符合GB12523—90要求的标准。
3、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经过XX市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同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件、安全锁检测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法人营业执照、租赁资质及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4、负责吊篮及配属设备进出场、装卸、安装拆除、调试、维修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装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参加安装拆除工作。并对所有吊篮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技术安全培训,考核及颁发上岗证。出租方指派专业技术维修人员住宿于现场,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并及时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并交承租方存档,发现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5、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抢修,对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的,按实际误工时间予以扣除租赁费,如8小时之内仍无法修复的,除扣除正常日租费外,另根据误工损失情况追加200-500元罚款,依此类推,吊篮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计费。
6、出租单位现场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回访,认真听取承租方意见,满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7、所有吊篮进场安装、调试、拆卸、搬运及吊篮散件组装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负责,承租方不另派人员进行配合。
8、承担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及检查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负责第四条中第一、二款所规定的不达标而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 承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承租方代表为 ,承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七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负责向出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场地,垂直运输工具。
3、负责提供现场技术维修人员的住宿条件。
4、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组装完毕后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
5、承租方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事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2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所租机械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须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权力,承担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违约责任
1、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设备本身机械性能及约定用途进行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承租方负责修复。同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设备,解除合同,并赔偿出租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赁费,承担 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二、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机械设备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缺少有关设备,附件、配件等或者维修不及时,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应负责修理,调换或如数及时补齐,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 元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的自身责任和义务完成工作,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 元的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第七条.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解决争议的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XX市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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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执二份,承租方执二份。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出租方(盖章)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承租方(盖章) 年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