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机械设备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 台 电动吊篮,用于乙方所承建 项目工程。
1、吊篮租金每台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2、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绳租用,安全绳租金每条每天 元整,按日历天数计算。
3、电动吊篮的进出场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安装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委派安拆师傅予以技术指导。
4、电动吊篮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资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电动吊篮组织进场,安装验收完毕当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逾期则每日加收1%的违约金。
6、租赁时间:装机验收完毕起,至报停为止。
7、在租用期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甲方技术人员联系解决。如乙方在出现故障情况下继续使用吊篮,发
生一切安全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电动吊篮交给第三方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机械设备,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损失,由乙方负责一次性按损失总金额的 倍赔偿给甲方。同时如乙方擅自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在报停电动吊篮时,须与甲方签定书面报停通知,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检查吊篮在使用中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该工程完毕后,乙方退还电动吊篮时,应将电动吊篮完好归还到甲方指定地点,同时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补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通过相关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二、电动吊篮的操作、使用和维修及保养。
1、电动吊篮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有经验并持有证件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
2、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3、电动吊篮的维修、保养为乙方正常维修、保养。出现大修,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进行鉴定,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费用及其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其他相关事项:
1、电动吊篮安装与使用要遵循各项安全法规、高空作业规程、安装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电动吊篮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不得带病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动吊篮的起租时间以电动吊篮验收当日起计算。
四、其他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吊篮专用合同范本
3、乙方应对其因违反“吊篮安全协议”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4、此吊篮只提供与乙方外墙保温涂料及外墙抹灰施工使用。
五、租金及其费用标准
1、吊篮租金:1150元/包月(含税,扣除下雨天及吊篮故障停运天数)
六、吊篮租金的计核依据及相关规定
1、吊篮租金计算依据:自吊篮进入乙方现场之日起至离开乙方现场之日止,依据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名“吊篮进场清单”时间为准。
2、吊篮已进入乙方现场或正在施工中,因乙方种种原因造成或影响安装调试、停工作业等停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自己负担,与甲方无关。
3、吊篮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甲方派人维修。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时起,四小时内修不好,当日该吊篮租金减半,四小时内修好恢复使用的按正常租金计核。
4、吊篮租赁最低按二个月起租,不足二个月按二个月计算,超过二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七、租金结付时间与处罚:吊篮租金每月计算一次,由甲方及时向乙方送交当月租金结算单,乙方务必于次月5日前付清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甲方可停止吊篮使用,停用期间租金照常计算,所造成的损失概与甲方无关,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违约罚金,累计核算。
八、其它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或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甲方单位: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