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核算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是指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进行的方法。
其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通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1、账户设置
(1)“原材料”科目。本科目借方、贷方及余额均按照计划成本记账。
(2)“材料采购”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对于同一笔业务)借方大于贷方表示超支,从本科目贷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贷方大于借方表示节约,从本科目借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月末为借方余额,表示未入库材料(即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3)“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本科目反映已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入库材料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果是借方余额,表示库存材料的超支差异;如果是贷方余额,表示库存材料的节约差异
2、会计处理
(1) 购入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①采购过程与实际成本相同,只不过将实际成本的“在途物资”改为“材料采购”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②入库: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③结转差异:
月末将本月采购的材料入库,同时要结转差异, 大于0,超支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额=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采购材料的计划成本
小于0,节约差异
超支差异会计分录:
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额)
贷:材料采购
节约差异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节约差异额)
贷:材料成本差异
总结:针对“材料成本差异”而言,入库材料,借记超支;贷记节约。与“材料成本差异”相对应的账户是“材料采购”
(2)发出材料计划成本的结转。
①月末,根据领料单等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编制下述分录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②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上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应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调整为实际成本。公式为:
材料成本差异率
=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 (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会计分录:
(1)如果是超支差异: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2)如果是节约差异,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总结:针对“材料成本差异”而言,出库材料,借记节约;贷记超支。与材料成本差异相对应的是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第二篇:存货计划成本法核算的特殊情况
存货计划成本法核算的特殊情况
以材料成本核算为例,就计划成本核算及特殊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做些探讨。
【例】某制造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材料核算。20xx年6月份该企业原材料科目某类材料的期初余额为200 000元,计划单位成本10元/公斤,材料成本差异20 000元。7月10日外购该材料5 000公斤,单价11元/公斤,款项通过银行支付,7月11日该批材料验收入库。7月20日外购该材料5 000公斤,材料验收人库,但结算单据8月5日到达。7月15日、7月25日生产车间分别领用该材料4 000公斤(该材料增值税税率17%)。
按常规,根据上述资料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1) 7月10日购人材料,支付货款55000元,增值税款9 350元(55000x 17%):
借:材料采购55000
应交税金9 350
贷:银行存款64 350
(2) 7月11日,该批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50000
材料成本差异5000
贷:材料采购55000
(3) 7月15日,车间领料,暂不处理,待月末填制“发料凭证汇总表”一并反映。
(4) 7月20.日,收到材料5000公斤,由于结算单据未到,暂不处理。
(5) 7月25日,车间领料;暂不处理,待月末填制“发料凭证汇总表”一并反映。
(6) 7月31日一7月20日人库材料结算单据仍未到,根据计划成本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50000
贷:应付账款50000
(7) 7月31日,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发出材料计划总成本80000元[10 x (4 000 + 4 000)]:
借:生产成本80000
贷:原材料80000
(8)月末计算并分摊本月领用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20 000 + 5 000)干(200 000 +50 000十50000)
x100%
=8.33%
本月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额=(4000十4000) x10 x8.33% = 6 664(元)
借:生产成本6 664
贷:材料成本差异6 664
上例业务是完全按照前面材料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法进行会计处理
的,表面看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月末暂估入账的5000公斤原材料,其本身的材料成本差异在7月份并未体现出来,但却参与了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计算。等到下月,该批材料结算单据到达,其材料成本差异才登记人账.,并参加下月份耗用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在材料暂估人账的月份及其下一月份,实际发出材料的成本反映就会失真。当该批材料的成本差异为正值时,就出现了低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 本,而高估下一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的现象;反之,则会高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低估下一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样就违背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使成本、利润及税金等一系列指标的计算出现偏差,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为了弥补上述做法的一些不足。我们把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稍微变动: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一本月暂估入账的材料成本)x100%
按这种做法对上例重新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如下:
月末计算并分摊本月领用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20000十5000)/(200 000十50 000) x 100%=10%
本月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额=(4 000 +4 000) x 10 x 10% =8000(元)
借:生产成本 8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8000
这种计算结果较之前述计算结果会更加接近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