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信息管理制度
一、 为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为预测未来和正确决策提供依
据,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 口头信息不能在施工项目管理中作为有效信息。项目部
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信息结构,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三、 项目部应在各部门中设信息管理员或兼职信息管理人
员,也可以在项目部中单设信息管理人员或信息管理部门。
四、 项目部应及时收集、整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并将信
息准确、完整的传递给使用单位和人员。
五、 项目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信息(包括在项目管理过程中
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1. 公共信息:
(1) 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
(2) 市场信息。
(3) 自然条件信息。
2. 工程概况信息:
(1) 工程实体概况。
(2) 场地与环境概况。
(3) 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
(4) 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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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造价计算书。
3. 施工信息:
(1) 施工记录信息。
(2) 施工技术资料信息。
4. 项目管理信息:
(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信息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信息。
(2) 项目进度控制信息。
(3) 项目质量控制信息。
(4) 项目安全控制信息。
(5) 项目成本控制信息。
(6) 项目现场管理信息。
(7) 项目合同管理信息。
(8) 项目材料管理信息、构配件管理信息和工、器、
具管理信息。
(9)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10)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
(11) 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12) 项目技术管理信息。
(13) 项目组织协调信息。
(14) 项目竣工验收信息。
(15) 项目考核评价信息。
六、 项目信息收集应随工程的进展进行,保证真实、准确, - 2 -
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经签字确认的项目信息应及时存入计算机。
七、 项目部应使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目录完整、层次清晰、结
构严密、表格自动生成。
八、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方便项目信息输入、整理与存储。
2. 应有利于用户提取信息。
3. 应能及时调整数据、表格与文档。
4. 应能灵活补充、修改与删除数据。
5. 信息种类与数量应能满足项目管理的全部需要。
6. 应能使设计信息、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信息,施工过程项目管理各专业的信息、项目结算信息、项目统计信息等有良好的接口。
九、 项目信息管理必须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信息
管理系统应能连接项目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项目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部与监理机构等,应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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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资料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信息管理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将依据执行情况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相应细化调整,使其更具适用性,指导工程实际操作,为资料查找提供便捷服务。
一、 工程监理单位履行签字责任的基本要求:
1、 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签认总监任命书、总监变
更报告,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规划审批,工程质量评估报
告审批。
3、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开工/复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
项方案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工程暂停令、通知单、联系单的签发;监理月报签发;设计变更审查;工程款支付证书签发;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组织编制等;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签认;
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签认;监理日志填写;专业工程技术文件审查等等;
5、 监理员:旁证监理记录填写、签字;施工过程的质量原 1
始测量、检查记录并签字;原材料、半成品检测、试验台帐的记录整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投入与运行检查情况的原始记录、监理平行检验记录等;
6、 资料员:负责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存放,妥善保管。杜
绝丢失,杜绝非监理人员修改。妥善保管项目部章,杜绝偷盖章。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电子文档的会议纪要,以便总监审查、修改、签发。收到施工方报送的报验资料,要求及时送达相关监理人员。
二、 资料管理要点及一般要求:
1、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验收结论要明确。严禁代签。
2、 监理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报经总监同意,
并由改正人签字确认。
3、 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监理规划、质量评估报告、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监理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其它资料加盖授权的项目部章。
4、 工程施工质量报验文件的检查确认必须符合时限要求,
并要及时受理报验,经检查验收合格签认同意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有关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记录、施工检测记录等资料的签认应当确保可追溯,禁止发生先施工后补报、补签的现象。监理会议纪要要求在会后5天 2
内发放相关单位。监理月报要求在每月30日前报送甲方及监理公司。
5、 监理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要加盖提供单位公章、项目部章,应有经办人签字,注明经办日期、原件存放处。
6、 监理资料编码应当按照公司统一的编码规则执行。
7、 监理资料须严格按编码规则要求分类组卷。卷盒内必须
有目录。
8、 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将工程资料移交公司存档,同时提
供建设单位一份纸质资料协助存档。
张家港市华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都花苑二期项目部 20x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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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花苑二期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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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花苑二期项目部
20xx年8月
4 张家港市华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