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子新农村建设项目、物资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工作程序,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农村建设经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款专用,具体由乡党委、政府安排财务人员负责管理。
二、成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工作队、村两委、村小组组成。
三、乡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发包,工程款由承包方先垫支建设,再按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划账,对群众的自建项目补助款由工作队按施工建设需要,以物抵资的形式进行补助。
四、经费使用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计划使用。凡金额支出超过1000元的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五、严格审批报销制度,确保使用真实安全,手续合法,符合财经要求。
六、资金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往来款项的办理登记,平时做好项目的结算、清兑工作。
七、财务人员要每季度向群众公示一次,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
八、集体使用的物资统一由集体管理。
九、物资的购买、运输由工作队负责组织协调,村小组负责清点、验收发放。
十、以物抵资的物资发放实行登记签名。
十一、物资的堆放要规范,不得影响集体和他人正常施工和环境卫生。 十二、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和发放实行责任追究。
大坪子新农村工作队
20xx年6月
第二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管理制度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管理制度
1、本村理事会6名成员应诚信忠诚,认真负责,公开、公平、公正处理事务。
2、理事会应对全体村民会议负责,认真执行全体村民会议决定,取信于民。
3、召开理事会会议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才能正式开会,所有成员平等对待、民主发言、集体讨论。
4、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由村“两委”主要领导或会长提议。
5、理事会成员必须按照次序安排每日值班人员,不脱岗。
6、理事会活动经费由村民捐款而来,义务服务,所用款项必须张榜公布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监督。
7、增选、罢免理事会成员由全体村民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