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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处罚制度
审批: 编 制:
版本号:version A/0
日 期:20xx年8月6日
成都明辉劳务有限公司
员工违纪处罚制度(试行)
一、制定目的
本制度通过列举公司所禁忌的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管理职责,达到以下目的:
维护企业价值观,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的处罚职责;规范处罚操作流程。
二、基本总则
(一)实事求是;
(二)公平、公正。
三、处罚体系
(一)行政部
定位:处罚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度的监督和处罚的落实。 职责:对公司所有规范中涉及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检查各部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公司处罚执行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利用处罚体系作为教育广大员工,引导员工行为的有效手段。
(二)总工办、财务部
定位:处罚体系建设的主要协作部门。
(三)部门第一负责人
定位:处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职责: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
发现本部门员工有违规行为时,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行政部进行事实调查和处罚。
(四)员工
定位:及时报告违规行为。
(五)备注
1、向谁报告:员工违纪行为----报告行政部
业务流程问题----报告部门主管
违法行为----报告总经理
2、员工应对自己所反映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3、接受报告的部门有责任为反映问题的员工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如以上责任部门接收到不属于本部门分管范围的报告时,应及时转交给主管部门,不得推诿。
四、被处罚的行为
(一)下列行为,必须予以除名处罚
1、触犯国家法律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收受红包。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旷工(详见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等;
4、恶意中伤公司信誉的行为;
5、背离公司文化要求的行为,如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等;
6、工作出现极其严重的失误,给公司造成极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留用察看处罚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2、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利益或信誉造成损失的行为;
3、因行为不当而导致客户投诉的行为;
4、干部管理失职的行为,包括:
(1)员工出现违规现象,上级不积极处理,或者在处罚执行过程中不积极配合;
(2)对员工指导或监督不力,或未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或同类事故屡次发生;
(3)员工出现违规现象,上级有意掩盖问题,并阻扰事件的调查;
(4)对检举问题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
五、处罚等级
(一)一级处罚:除名
1、解除与被处罚者的劳动关系;
2、被除名者不得返聘。
(二)二级处罚:留用察看
1、期限:6个月到12个月;
2、薪酬:留用察看处分应同时并处降薪一级以上(含),减免或
取消当年提成的处罚;
3、岗位绩效:减免或取消当年绩效的处罚;
4、职务:被处罚者是干部的,则应降职使用或免职;
5、留用察看期届满后的处理:
(1)由被处罚者的直接上级、主管领导、行政部共同审核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一般评价的标准为:察看期内有无悔过表现,心态是否正常、工作积极性是否主动,是否出现过工作失误等;对于未通过审核者,将予以辞退。
(2)薪酬调整:受处罚员工的薪酬一年内不进行调整。
6、留用察看期间由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负责考察和监督。
(三)三级处罚:记过
1、薪酬:记过处分应同时并处降薪一级的处罚;
2、岗位绩效:减免或取消当前绩效的处罚;
3、累计处罚:一年内第二次出现记过处罚的,给予留用察看处罚;
4、薪酬调整:受处罚员工在财政年度薪酬调整时,以降薪后的基数为准进行调整。
(四)四级处罚:警告
1、岗位绩效:减免或取消当前绩效的处罚;
2、累计处罚:一年内有4次(含)以上警告处分的,记过一次。
(五)附加处罚手段
1、罚款
(1)罚款可与上述各级处罚并处;
(2)根据行为触犯的规章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次;
2、通报
(1)各级处罚视警示作用,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如:部门内部通报、系统内部通报、公司范围通报等);
(2)记过以上的处罚通报由行政部发布;警告通报由处罚部门发布。
六、处罚流程及审批权限
(一)反映问题,核定事实
1、被处罚人所在部门或其他部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向制度监督部门报告;
2、制度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展开事实调查,并向被处罚人及相关人员核实情况。
(二)形成处罚建议
1、制度监督部门根据核实后的事实以及相应的制度,与被处罚人所在部门一起做出处罚建议;
2、记过以上的处罚,由行政部汇同被处罚人所在部门共同做出。
(三)向被处罚人陈述事实
1、做出处罚建议的部门向被处罚人陈述事实,并核定确认;
2、如被处罚人对事实有异议,可向行政部申诉;行政部须对事实进行重新核查,并写出事实调查报告。
(四)审批
1、留用察看、除名处罚:
(1)被处罚人所在部门直接对其做出的留用察看或除名处罚,由主管该部门的副总经理与主管行政部的副总经理共同汇签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后由被处罚人所在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2)行政部做出的留用察看或除名处罚,由主管该部门的副总经理与主管行政部的副总经理共同汇签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作出处罚决定;
2、记过处罚:由主管被处罚人所在部门的副总经理或主管行政部的副总经理审批,并通知被处罚人的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
3、警告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部门的主管或行政部的主管审批,并通知被处罚人的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
(五)执行
1、各类处罚在执行的同时,必须报行政部备案,记入被处罚者人事档案;根据需要,行政部负责宣传教育;
2、如果被处罚者认为处罚不公,则由行政部负责复查。
七、备注
(一)在一年中,受过留用察看、记过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当年的年度评优;受过留用察看、记过处罚的干部一年内职务不得升迁。
(二)因被处罚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据实赔偿损失。
(三)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监督。
(四)本制度自20xx年8月15日至12月15日试行。
第二篇:违纪处罚制度
1.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15分钟扣5元;迟到(早退)15-30分钟扣10元;迟到(早退)
30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于当月工资执行。一个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解聘;
2. 如需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旷工1天扣除当日工资的1.5倍,旷工2天解聘;
3. 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如发现一次扣5元;一个月超过3次扣50元;
4. 须着工装上岗,未着公司工服上岗一次扣5元;
5. 工作时间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扣5元;
6. 上班文明用语,不得讲粗言脏话;
7. 上班时间不得收捡废品,如发现利用工作时间收捡废品影响本职工作者一次扣20元;一个月超过3
次者解聘;
8. 破坏公司、客户用具、物品者扣20元并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的解聘;
9.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扣10元;
10. 与同事、上司、甲方、客户发生争吵者扣20元,情节严重的解聘;
11. 顶撞上司,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扣10元,情节严重的解聘;
12. 偷窃公司、甲方、客户物品者扣100元并立即解聘,情节严重者报警处理;
13. 私自利用上班时间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如打扫室内卫生)者直接解聘;
14. 严格遵守公司“工资背靠背”制度,如发现透露直接解聘;
15. 公司内部检查发现责任区域工作质量严重不达标,由管理人员提出整改不执行的一次扣10元;一个月
超过3次解聘;
16. 公司内部检查发现责任区域工作质量严重不达标,项目负责人负管理连带责任,一次扣10-50元;一
个月内如超过三次,则降职或调岗;
17. 甲方检查发现责任区域工作质量严重不达标,项目负责人负管理责任,一次扣20-50元;一个月内如
超过三次,则降职或调岗。
二、员工奖励条例:
1.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效地保证工作区域洁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者,有突出事例的,奖励5-20
元;
2. 在维护工作区域保洁工作中拾金不昧并及时报告,受到业主/物业表扬的,奖励10-50元;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具有成效的,奖励10-50元;
4.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经查证属实者,奖励20-100元;
5. 工作成绩显著,团结同事、帮助同事、对集体有贡献,足为其他员工楷模,奖励20-50元;
6. 被评为现场月度或季度模范保洁员的,奖励20-100元;
7.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的,奖励2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