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 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
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2)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3)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4)行政处罚审批
表;(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6)重大案体讨论记录;(7)案件合议记录;(8)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9)立案申请表;(10)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4)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5)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包括已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16)查封扣押物品清单;(17)行政处理通知书;(18)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19)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20)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2)陈述申辩笔录(或者陈述申辩材料);(23)送达回证;(24)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25)没收物品处理清单;(26)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期缴纳罚没款申请书)(27)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 裁定书及相关执行文件);
(2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29)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0)备考表;(31)卷底。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意见
一、案卷封面
二、案卷材料目录
(正卷、副卷)(正卷)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3、勘验笔录;
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
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应该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副卷)
一、案源材料(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各类审批表
1、有关事项审批表(包括暂扣、封存、解封、延长暂扣、先行处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
2、行政处罚建议书
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四、核审意见
1、法制部门案件核审表;
2、办案机构案件预审表。
五、听证报告
六、其他材料
1、集体审议表;
2、处罚决定书发文稿;
3、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第二篇: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第二十七条【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 )食药监 罚〔 〕 号
当事人:
地址(住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违法事实:
相关证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 (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
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 (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 ;2. ;3.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 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必要时交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
表8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 页,共 页
检查事由: 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检查人: 记录人: 监督检查类别: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
我们在你单位 (职务) (姓名)陪同下进行现场检查。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你也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是□ ,否□;签字: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人: 职务: 年 月 日 见证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年 月 日
注:存档(1)。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由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签字的理由。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字。
第
联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询问调查笔录
第 页,共 页
案 由: 调查地点: 被调查人: 职务: 民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调查人: 、 记录人: 监督检查类别: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请你过目。
问:你是否看清楚?
答:
我们依法就 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你也有权申请调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问:你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
答:
问:你有如实接受调查的法律义务,如有意隐匿违法行为或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是否明白?
答:
调查记录:
被调查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调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调查人应在笔录上签字。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案 由:
案件来源:
被处罚单位(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处罚日期: 年 月 日 处罚文书号:( )食药监 罚〔 〕 号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承办人: 填写人:
处罚种类和幅度:
执行结果:
结案方式: 1.自动履行 2.复议结案 3.诉讼结案 4.强制执行 5.其他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归类: 保存期限: 审批意见:
分管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