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职工的职位等级予以制度化、明确化,使本公司人事管理的组织建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凡本公司职工的职位等级的规范,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三、职责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审核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四、细则
1、名词解释
(1)职等
本公司将组织系统内的职位区分为五个职等,所谓“职等”可概称其为职务等级。
(2)职级
本公司将组织系统内的每职等区分为三个职级,共计区分为15个职级。
2、职等职级表
见附表一
3、本职等职级表是薪资、福利待遇、员工级别等各项层级划分的主要参照标准。
4、本职等职级表列明的职位对应的是标准职等职级,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评定、调整同职位的各种人员的职等职级,如:业务员标准职等职级为“一等3级”,但根据考核结果业务员职等职级可以有 “二等4级”、“三等5级”等,根据不同的职等职级,薪资、福利待遇、级别将随之调整。
5、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表一 职等职级表
第二篇:关于发布《生产序列职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文件
成地铁运发?2013?272号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发布
《生产序列职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职级调整程序,畅通晋升渠道,加强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特制定《生产序列职级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xx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联席会审议通过,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生产序列职级管理办法(试行)》
—1—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 年9月9日 2013
附件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生产序列职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生产序列员工职级调整程序,畅通晋升渠道,加强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运营公司生产序列员工,包括技工序列员工和客运序列员工。
第三条 职级设置
一、技工序列由低到高设:见习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七个职级。
二、客运序列一个岗位对应一个职级。
第四条 职级管理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运营公司成立职级管理机构,通过集体评审、公开竞聘的程序组织开展员工职级管理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客观、公正、有序。
二、以工作业绩和能力素质为导向原则:员工定级、晋级及降级工作以考察员工技能和业绩为主。
—3—
三、比例控制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各职级职数进行比例控制,以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开发。
四、“评聘分开、择优聘用”原则:公司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各职级比例,对持有相关职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择优聘用。
五、逐级晋升原则:员工晋升原则上为逐级晋升。
六、定期组织原则:为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员工能岗匹配,公司将于每年第三季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职级晋升工作。
七、动态管理原则:公司职级管理遵循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原则,以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持续活力。
第二章 职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职级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职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职级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公司领导、分管拟晋升人员所在部门的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拟晋升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客运部负责人、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安全技术部负责人组成。分管人力资源的公司领导为职级管理委员会主任。职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为:
一、明确职级管理方案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二、协调处理职级管理中有关重大问题。
三、根据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职级评审,并出据评审意见。
四、根据各部门晋升名额组织开展职级竞聘工作,并提出拟—4—
晋升推荐名单。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级管理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职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拟定、实施职级晋升、降级方案。
三、拟定各职级通用任职资格。
四、参与对拟晋升人员职级评审和竞聘工作。
五、接受、调查处理员工的申诉。
第七条 各中心(部门)职责
一、拟定各职级专业任职资格。
二、参与对本中心(部门)拟晋升人员职级评审和竞聘工作。
第三章 各职级基本任职资格
第八条 各职级基本任职资格包括通用任职资格和专业 任职资格。
第九条 各职级通用任职资格
一、技工序列
(一)维保、生产调度类
维保、生产调度类主要包括运营公司从事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养以及各生产中心从事生产调度的岗位。
1.见习工
—5—
应届毕业生(或工作年限不满一年)员工入职至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和初级职业资格时定级为见习工。
2.初级工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见习工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岗位紧密相关的基本原理、技能,对本岗位一般性工作能进行独立操作。
3.中级工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2年及以上。
(4)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紧密相关的基本原理、技能,并掌握本岗位相关的中难度技术工作操作程序与执行标准,能解决具有一定难度的工作实践问题,能够进行一定难度的操作。
4.高级工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6—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并在公司中级工职级工作满3年及以上。
(4)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掌握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并能在实践中予以一定程度的应用,掌握本岗位相关的深难度操作程序与执行标准和现场操作技能,在大型技术改造工作中,能给予支持并担当重要角色。
5.技师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并在本公司高级工职级工作3年及以上。
(4)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掌握与本职类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中与本专业技术融会贯通,掌握、应用和推广本职业(工种)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国内外先进经验;熟练、准确掌握本岗位深难度的操作规程、执行标准和操作技能;能够带领技术工人配合进行大型技术改造,对于深度现场技术故障能够独立做出正确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实践解决方案。
—7—
(5)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6.高级技师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13年及以上,并在本公司技师职级工作3年及以上。
(4)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熟练掌握与本职类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中与本专业技术融会贯通;熟练、精准掌握本岗位深难度的操作规程、执行标准和操作技能;具有一至两项在同行中可视为高水平的技能。能够对现有操作规程提出自己的发展观点、技术改进意见,并得到推广应用。
(5)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7.首席技师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
(3)在高级技师职级工作1年及以上。
(4)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且在任职期间专业成果获市级及以上表彰。
(5)专业知识和技能:精通本职类相关专业专业知识,熟—8—
练掌握本职类多种技能,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社会或经济效益),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二)列车司机类
列车司机类包括学习司机、电客车司机、工程车司机岗位。
1.见习工
应届毕业生(或工作年限不满一年)员工入职至取得学习司机上岗资格期间定级为见习工。
2.学习司机
取得学习司机上岗资格的见习工定级为学习司机。
3.初级工
取得电客车司机上岗资格和初级职业资格的学习司机可定级为初级工。
4.中级工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相关工作年限2年及以上。
5.高级工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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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4)在本公司中级列车司机岗位工作满3年或在中级列车司机岗位任职期间安全行车公里数达7.5万公里及以上。
6.技师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相关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
(4)在本公司高级列车司机岗位工作满3年或在高级列车司机岗位任职期间安全行车公里数达7.5万公里及以上。
(5)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7.高级技师
(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
(3)相关工作年限13年及以上。
(4)在本公司技师级列车司机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或在本公司技师级列车司机岗位任职期间安全行车公里数达到6万公里及以上 。
(5)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8.首席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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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本岗位上岗资格。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
(3)在本公司高级技师级列车司机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4)连续2年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且在任职期间专业成果获市级及以上表彰。
(5)专业知识和技能:精通本职类相关专业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职类多种技能,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社会或经济效益),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二、客运序列
(一)站务类
站务类岗位主要包括站务员、值班员、值班站长、中心站副站长、中心站站长岗位。从低到高设见习工、站务员、值班员、值班站长、中心站副站长、中心站站长。
1.见习工
应届毕业生(或工作年限不满一年)员工入职至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期间定级为见习工。
2.站务员
取得站务员上岗资格的见习工定级为站务员。
3.值班员
(1)在本公司站务员岗位在聘工作时间1年及以上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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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报值班员。
(2)在本公司票务类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在热线服务类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可申报值班员。
4.值班站长
值班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值班站长:
(1)在本公司值班员岗位在聘工作时间1年及以上。
(2)持有成都市消防安全教育合格证。
(3)信号设备(ATS/LCW)理论及实操考试合格。
(4)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中心站副站长
值班站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中心站副站长:
(1)在本公司值班站长岗位在聘工作时间1年及以上。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中心站站长
中心站副站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中心站站长:
(1)在本公司中心站副站长岗位在聘工作时间1年及以上。
(2)持有经公司认定或鉴定的车站值班员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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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场类
车场类岗位主要包括信号楼值班员、派班调度、车场调度、车场组组长。
1. 信号楼值班员
在公司初级电客车司机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者可申报信号楼值班员。
2.派班调度
在公司初级电客车司机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者可申报派班调度。
3.车场调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车场调度:
(1)在公司派班调度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2)在公司信号楼值班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3)在公司初级电客车、工程车司机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4、车场组组长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车场组组长:
(1)在公司车场调度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在公司电客车、工程车司机队长岗位工作2.5年及以上。
(三)票务、热线类
票务、热线类岗位主要包括车票处理员、收益审核员、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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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
1.热线服务员
在公司站务员岗位工作半年及以上可申报热线服务员。
2.车票处理员
在公司站务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可申报车票处理员。
3.收益审核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收益审核员:
(1)在公司站务员岗位工作1.5年及以上。
(2)在公司车票处理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四)调度类
调度类岗位主要包括调度指挥中心维修调度、电力调度、行车调度、值班主任。
1.维修调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维修调度:
(1)在公司各中心生产调度岗位中级工职级工作1年及以上。
(2)在公司各中心维修类岗位中级工职级工作1.5年及以上。
2.电力调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力调度:
(1)在公司供电类生产调度岗位中级工职级工作2年及以—14—
上。
(2)在公司供电类维修岗位中级工职级工作2.5年及以上。
3.行车调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行车调度:
(1)在公司车场调度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2)在公司值班站长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
(3)在公司中级及以上列车司机类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4)在公司信号楼值班员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5)在公司值班员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4.值班主任
具备公司行车调度岗位资格2年及以上可申报值班主任。
第十条 各职级专业任职资格
各职级专业任职资格由各部门根据部门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并在晋升或内部选拔方案中进行具体明确。
第十一条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积极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建立公司职级晋升的快速通道,如确属能力特别突出、业绩表现优异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条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一年内不予晋升:
一、对发生事件苗头及以上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二、受到公司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的。
三、绩效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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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年度出勤率(含病假)低于95%的。
五、其他不予晋升的情形。
第四章 新员工定级
第十三条 新员工入职至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期间定级
一、技工序列
新入职技工序列员工,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定级为见习工;工作年限一年及以上的定级为初级工。
二、客运序列
新入职客运序列员工,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定级为见习工;工作年限一年及以上的按员工所在岗位对应的职级进行定级。
第十四条 新员工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或职业资格)后定级
一、技工序列
(一)新入职员工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但未取得职业资格等级的按原职级进行定级。
(二)新入职员工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且取得职业资格等级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岗位要求的通用任职条件进行职级核定。
(三)新入职员工原则上最高定级为高级工。对于公司急需的高技术人才、招聘难度较大的市场紧缺人才或条件特别优秀—16—
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新入职员工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后拟聘为高级工的可不受行车安全公里数或上一职级任职年限条件限制。
(五)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定级时因未持有相关等级职业资格或受总职数限制而低聘的,在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晋升时拟聘为高级工的可不受行车安全公里数或上一职级任职年限条件限制。
二、客运序列
新入职员工取得本岗位上岗资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对应的职级进行职级核定。
第十五条 新员工入职定级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职级核定,报运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职级晋升
第十六条 职级晋升方法
一、职级评审制
以下情况之一的采用职级评审:
(一)晋升高级工以下职级的;
(二)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级但申报人数未超过公司规定的晋升职数的。
二、职级竞聘制
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级且申报人数超过公司规定的晋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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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在职级评审的基础上采用职级竞聘制。
三、内部选拔
客运序列岗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编制空缺情况由公司发布内部选拔和晋升方案,组织人员晋升。
第十七条 职级晋升程序
一、技工序列
(一)职数确定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及所处的发展阶段、人员结构状况进行职数的确定,并根据部门职级空缺情况,确定每次各部门职级晋升的名额。原则上技工序列各职级人数按在职技工序列员工总人数的以下比例配置:
—18—
(二)方案发布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职级晋升工作安排拟定职级晋升方案,经职级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三)员工申报
自我评估符合职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者,填写职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任职经历、专业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职级晋升申报。
(四)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通用任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
(五)职级评审
公司职级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申报材料评审并确定拟晋升名单。
(六)竞聘
需要通过竞聘产生拟晋升名单的,由公司职级管理委员会组织竞聘。
1.竞聘方式
竞聘方式一般包括晋升考试、业绩评价和民主测评等。其中,民主测评主要用于技师及以上职级晋升。
(1)晋升考试
晋升考试由笔试和实作考试组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命
—19—
题。晋升考试成绩可借鉴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成绩。
(2)业绩评价
业绩评价主要为员工晋升时近12个月的月度绩效考核平均成绩和上一职级任职期间所获各项奖励。
上一职级任职期间所获奖项包括公司级及以上各项年度优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行政奖励等。所获奖项为运营公司级的每项计分10分;地铁公司级的每项计分20分;成都市级及以上的每项计分30分,最高分为100分。各项奖项在职级晋升中不得重复计分。
(3)民主测评
参与技师及以上职级晋升的还需进行民主测评:在竞聘人员所属工班(基层单位)和部门对其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附件2),参加测评的工班人数须超过工班(基层单位)总人数的4/5。部门其他相关测评人数不低于10人(包括部门、科室领导及有业务联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入司不到半年的员工不得对其他晋升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与同职级晋升的不得互相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同意任职票数≥70%且平均分数≥60分的,方可进入选拔的下一环节。
2.总成绩构成
(1)竞聘高级工总成绩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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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晋升考试*60% +近12月绩效考核平均成绩*35%+上一职级任职期间所获个人奖项得分*5%
(2)竞聘技师及以上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晋升考试*50%+近12月绩效考核平均成绩*35%+民主测评成绩*10%+上一职级任职期间所获个人奖项得分*5%
晋升考试中笔试与实作考试所占总成绩比例为4:6。
职级管理委员会根据竞聘总成绩并结合聘任职数从高到低确定拟晋升人员名单。
(七)聘用
职级管理委员会将拟晋升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进行聘用。
技师及以上职级实行聘任制,技师、高级技师聘期为3年,首席技师聘期为2年,聘期满自动解聘,经过重新竞聘或评审后方可续聘,未能续聘的,按下一职级聘用。
二、客运序列
客运类各岗位职数及选拔晋升程序按公司发布的内部选拔晋升方案执行。
第六章 降级条件及程序
第十八条 降级条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予以降级处理:
一、员工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
—21—
二、员工任职期间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件负主要责任的。
三、员工无法胜任现职级工作要求,不能完成部门所分配工作,且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可以降级的情形。
第十九条 降级程序
一、中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核实;
三、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四、职级管理委员会审核;
五、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章 员工调动职级管理
第二十条 相同岗位序列员工调动的职级调整
技工、客运序列员工在本部门或跨部门进行岗位调整但不涉及岗位序列调整的,原则上保持职级不变。
第二十一条 不同岗位序列员工调动的职级调整
一、技工、客运序列员工转为业务技术序列员工的,按照《业务技术序列职级管理办法》执行。
二、技工序列员工转为客运序列的,按拟聘岗位所对应的职级确定职级。
三、客运序列员工转为技工序列的,参照本办法第三章相关—22—
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调动的职级调整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生产员工进行跨工种、跨序列调动未持有拟调动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等级的,应在公司组织相应考试时积极参加并通过。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职级反馈和申诉
一、对未通过任职资格评审,及通过任职资格评审暂未竞聘成功的人员,由员工所在中心(部门)进行沟通反馈,说明原因并指出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二、员工对本人的定级及晋级存在疑问的可向运营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反馈。
第二十五条 薪酬调整
因职级调整涉及薪酬待遇调整的,自职级调整次月生效。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运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生产序列职级晋升申请表
2.民主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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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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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民主测评表
部门:
20xx年 月 日
注:在综合评价和是否同意申请等级栏内选择符合自己意见的档次划“√”,两栏均各选填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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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别:不予公开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综合部 —26—
20xx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