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金融系统职工技能大赛规则
知识竞赛
一、各单位参赛选手持身份证准时入场,各单位座台号及各选手号码竞赛前抽取确定。
二、参赛选手入场时,一律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纸条。发现舞弊行为,取消竞赛资格。
三、参赛选手要注意仪容仪表,统一着装。比赛过程中要讲究礼貌,举止得体;要尊重主持人、仲裁人员及其他参赛选手。同时应关闭手机。
四、主持人提问后说“开始”并记时,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选手应起立回答问题,使用普通话,声音要洪亮、语言要准确简练,选手回答完成后要向主持人报告“回答完毕”,主持人不重复念题。选手回答问题超过时限,主持人提出“时间到”予以制止,主持人根据选手答题的正确与否直接宣布得分或不得分。
五、选手所回答问题与标准答案有出入时,由仲裁组根据选手的回答情况确定是否得分。
六、竞赛中如有异议,选手可举手向主持人示意,由仲裁组裁定;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该队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场下交换意见,不得在现场与主持人或仲裁人员发生争执,否则取消该队成绩。
七、各代表队应自觉服从仲裁结论,竞赛组委会对有关竞赛的争议拥有最终决定权,本规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八、知识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3种类型。
1、必答题:由每队1号、2号、3号选手依次答题,每人答3道题,每道题由指定选手在10秒内回答,答对得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其他选手不能替答,也不能补充或提示。
2、抢答题:共设30道题,各代表队队员均可抢答,每题限时1分钟,答对1道题所在代表队得10分、答错倒扣10分,同队选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主持人念完题后说“开始”选手方可按抢答器,提前抢答者倒扣10分,该题同时作废。
3、风险题:分为20分、30分二个档次,每队1道题,每题限时1分钟,各队可自行选择不同分值的题,并推荐1名选手作答,其余2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可补充,全部答对得满分、部分答对得相应的分值、全部答错或不会答得零分,答错不倒扣分。
九、知识竞赛的单项成绩以实际得分为依据,各代表队的得分情况由计分台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并在比赛结束时由主持人宣布。个人全能只计算每名选手的必答题得分(答对1道题计10分、答对2道计20分、答对3道计30分),如果个人全能(包括知识竞赛、识假点钞和散把点钞)出现相同分值的情况,参考本人在抢答题和风险题环节答题的多少、正确率等情况,依次列出名次。
注意事项:必须有人记录各位选手的抢答题和风险题答题次数和成绩。
识假点钞
一、各单位参赛选手按照知识竞赛时抽取的台号和选手号码就位操作。钱捆号现场抽取。
二、各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上场比赛,每位选手只参加一场识假点钞竞赛,不进行复赛。
三、赛前,选手可按照本人习惯摆好竞赛用品,调好桌椅距离,但不得拆钱捆。由裁判现场拆捆(一名裁判负责一支参赛队)。
四、选手所用个人名章自备,其他所用工具,如笔、纸条、海绵盒、印台、格尺等竞赛用具由竞赛组委会会务组提供。参赛票币统一使用人民币第五版100元券。选手点钞时一律不准使用甘油或其它对复点起辅助性作用的溶液。
五、竞赛规定时间5分钟,每名选手手工复点5把钞票(含假钞和长短款),单指单张,将其中夹杂的假钞剔出单独放置于本把钞票的上方,其他真钞清点后换新腰条重新扎把,旧腰条不能丢弃,放在本把钞票下面,并在新腰条上注明长短款和假币张数,加盖个人名章。
六、选手在比赛中发现长款的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长1张,记写+1),发现短款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发现短款2张,记写-2),发现假币要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假币“J”,如发现1张假币要在腰条上 2
记J -1,2张记J -2 ,以此类推。
七、扎把纸条长度为固定长度,参赛选手不得随意裁剪,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钱把腰条统一扎在中间三分之一的范围内,捆扎必须缠绕票币两圈以上,腰条余头扎好,签章必须在腰条的短侧面,要求整齐清晰。
八、选手听到“预备”口令时,可将一把拿在手中做好准备,主持人发出“开始”指令后,选手方可开始点钞,统一计时。选手必须将应清点的票币全部清点完毕,并按要求对发现的差错、假币全部进行处理登记后,停止计时,选手不得再触碰点钞台上任何物品,裁判人员现场检验选手所点钞情况,并进行登记,选手要与裁判员对比赛计时进行确认签字。竞赛时,裁判员不得对选手给予任何提示与帮助。
九、加盖印章不清,每把计加1秒;票币把墩得不齐(四面),梯形坡度上下左右超过5毫米,视为飞张,每把计加1秒;个别票币露头部分超过5毫米,每张计加1秒;票币捆扎松动,轻轻一提就散把的,计加10秒;腰条捆扎明显偏离票币中间三分之一范围的,每把计加1钞。
十、识假点钞的单项成绩以找对、点准为前提,在正确挑出全部差错和假币,并按规定进行处置的选手,有违规的加计违规用时,最终用时最少的选手胜出,并依据用时由短到长的顺序确定30-1的分值,并列后的分值顺延;出现假钞未挑尽或长短款未挑准以及超过5分钟的,记为零分。
十一、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其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交换意见。
十二、选手如有下列行为的,取消选手竞赛成绩:赛场内不听从指挥的;在赛场内喧哗,吸烟,走动,中途退出比赛;竞赛中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裁判员停止计时后,继续有点整理票币动作的;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前点钞的。
散把点钞
一、各单位参赛选手按照知识竞赛时抽取的台号和选手号码就位操作。钱捆号现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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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上场比赛,每名选手散把点1000张左右的钞票,单指单张,竞赛规定时间6分钟。每位选手只参加一场散把点钞竞赛,不进行复赛。
三、选手所用个人名章自备,其他所用工具,如笔、纸条、海绵盒、印台、放钱盘、格尺等竞赛用具由组委会会务组提供。参赛票币统一使用人民币第五版100元券。选手点钞时一律不准使用甘油或其它对复点起辅助性作用的溶液。
四、赛前由裁判现场拆捆拆把。各裁判记录保留钱捆编号(一名裁判负责一支参赛队)。
五、选手将复点后的前9把钞票每100张进行扎把,加盖个人名章;最后1把,无论长短款,也扎成1把,加盖个人名章,并在腰条上注明,长款的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长1张,记写+1),短款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短款2张,记写-2),以此类推。
六、扎把纸条长度为固定长度,参赛选手不得随意裁剪,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钱把腰条统一扎在中间三分之一的范围内,捆扎必须缠绕票币两圈以上,腰条余头扎好,签章必须在腰条的短侧面,要求整齐清晰。
七、选手听到“预备”口令时,可将部分钞票拿在手中做好准备,主持人发出“开始”指令后,选手方可点钞,统一计时。选手复点完毕并将不足100张的在腰条上注明实际张数后,停止计时,选手不得再触碰点钞台上任何物品,裁判人员现场检验选手点钞情况并登记,选手要与裁判员对比赛计时进行确认签字。竞赛时,裁判员不得对选手给予任何提示与帮助。
八、对于扎把不牢、自然散脱、名章不清,钞票整理不齐等情况,按具体情况每项加罚相应用时。加盖印章不清,每把计加1秒;票币把墩得不齐(四面),梯形坡度上下左右超过5毫米,每把计加1秒;个别票币露头部分超过5毫米,视为飞张,每张计加1秒;票币捆扎松动,轻轻一提就散把的,计加10秒;腰条捆扎明显偏离票币中间三分之一范围的,每把计加1钞。
九、以点准为前提,有违规的加计违规用时,最终用时最少的胜出,并依据用时由短到长的顺序确定30-1的分值,并列后的分值顺延;没点准或超过6分钟的,记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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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其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交换意见。
十一、选手如有下列行为的,取消选手竞赛成绩:赛场内不听从指挥的;在赛场内喧哗,吸烟,走动,中途退出比赛;竞赛中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裁判员停止计时后,继续有整理票币动作的;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前点钞的。
综合录入
一、比赛当天,各单位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入场, 入场前到工作人员处领取本人考号。在未进行比赛之前,耐心等候,禁止喧哗,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本次比赛将使用“阿珊打字通”软件进行。比赛输入法限定为计算机中已装入的输入法。(智能abc,微软拼音,王码五笔86版)。比赛前的准备工作将由工作人员完成,软件、文稿装入后,封闭机房,比赛开始前10分钟开启。
三、进入赛场后,参赛选手随机挑选机位就坐,可填写本人的考号和姓名,选择输入法,点击确定进入比赛界面。之后点击“文件”选择“竞赛模板”,点击开始后按照指定文章进行录入测试。
四、每组比赛时间限定为10分钟,指定文本,采用多行对照式,自动换行的测试方式。当比赛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结束测试界面,并自动显示成绩,所有选手保留比赛界面退出赛场。在赛场外等待汇总成绩出来,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场。
五、比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关闭软件、提前结束测试以及计算机重新启动等,将不提供额外的比赛时间,重新开始后,一并记录在比赛时间之内。擅自更改测试时间,取消比赛成绩。选手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须经组委会同意,更换计算机重新比赛,重新计时。
六、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规则:
选手成绩以软件显示为准。
最终成绩=(选手成绩/选手中最高成绩)×10
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其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交换意见。 5
七、选手如有下列行为的,取消选手竞赛成绩:赛场内不听从指挥的;在赛场内喧哗,吸烟,走动,中途退出比赛;竞赛中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裁判员停止计时后,继续有整理票币动作的;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前点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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