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酬金池管理办法老版本

时间:2024.4.27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零售渠道酬金池管理办法

一、目的

通过实行酬金池方案,使零售店面在与移动公司终止合作后的6个月中,仍按排他性条款履行相关义务,以此达到在市场格局发生震荡时,渠道格局的变化具有一定时间的市场缓冲期,或者迫使竞争对手在渠道争夺中付出相对高昂的成本。

二、对象

1. 20##年12月31日,签约已满3个月的星级专营店

2. 20##年1月1日后签约并通过3个月考察期考核的新引入星级专营店

三、实施周期

酬金池管理从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期两年,至20##年12月31日结束。

四、酬金池的资金来源

1. 移动公司投入

为了支持专营店采用酬金池的方式支取部分酬金,北京移动公司一次性为20##年10月1日前签约的所有星级店面注入一笔奖励资金,资金规模为每个零售店面20##年10月-12月实得月度奖金(含三率与专营奖金)与季度业绩奖金的80%。

对于20##年10月1日(含)以后签约的星级专营店,在店面考察期结束后,北京移动按考察期内三个月的实得月度奖金和季度奖金与酬金池积累时间为其注入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的计算公式为:奖励基金=(前三个月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80%×(店面向酬金池注入资金的月度数量/24)

2. 零售店面投入

从20##年1月起,零售店面每月将月度奖金(含三率与专营奖励)的60%投入酬金池,每季度将店面季度业绩奖金的60%投入酬金池。

    对于20##年1月1日后新引入的星级专营店,在考察期的3个月中,月度奖金和季度奖金全额发放,不注入酬金池,从第四个月起,店面开始将月度奖金和季度奖金注入酬金池。

五、酬金池资金的提取

1. 日常提取

     店面日常从酬金池中提取资金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提取的比例如下:

l   如店面在本季度内,每月月度奖金和季度奖金均不为零,则在月度和季度奖金按比例投入酬金池后,从酬金池全部余额中提取20%

l   如店面在本季度内,仅有1个月度的月度奖金为零,则在月度和季度奖金按比例投入酬金池后,从酬金池全部余额中提取15%

l   如店面在本季度内,各月均有月度奖金,但季度奖金为零,则在月度和季度奖金按比例投入酬金池后,从酬金池全部余额中提取10%

l   如店面在本季度内,有2个月度(含)的月度奖金为零,或者有1个月度的月度奖金与当季季度奖金为零,则在月度和季度奖金按比例投入酬金池后,本季度不得提取酬金池余额。

  2. 期满提取

     酬金池方案两年期满后,店面分三个季度按4:3:3的比例提取全部酬金池余额。

  3. 解约提取

     如店面在两年的合作期限内及酬金池余额未提取完毕前,发生中途解除《委托代办协议》情况(包括店面自行申请退出或因达不到移动公司考核要求被动退出),按以下方式退还店面酬金池中的资金:

l   如店面向酬金池中注入资金的月度在4个月(含)以上,且在解除协议的半年内仍履行协议中的排他性义务,则半年后一次性退还酬金池中的余额;

l   如店面向酬金池中注入资金的月度不足4个月,且在解除协议的半年内仍履行协议中的排他性义务,则半年后一次性退还酬金池中店面注入的全部余额和移动公司投入的奖励资金的60%;

l   如店面在解除协议的半年内未能履行协议中的排他性义务,酬金池中的余额将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六、店面酬金支取情况示例

以某郊区高质店面为例,假设该店每月月度奖金为450元,每季度业绩奖金2950元,每季度向酬金池投入2580元,移动公司注入奖励基金3440元。

从酬金投入和支取的情况看,从第6次支取开始,店面每次从酬金池中支取的金额将大于投入酬金池的金额,在酬金池中店面投入资金的均值是4431元,峰值是8017元。

七、酬金池管理对于分公司专营店管理的要求

1.      新引入店面的管理

由于酬金池方案实施后,移动公司会对于每个通过考察期的店面投入奖励基金,为了使得公司与店面真正达到双向投入、长期绑定的效力,需要确保引入的店面有一定的经营实力和长期合作的意向。

因此酬金池管理要求分公司在新引入店面工作中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管理:

l   引入前对店面的资质和经营能力进行考察和评估,对于长期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房屋有可能拆迁、租约即将到期等)的店面,不作为星级专营店引入

l   在考察期结束后,对店面前三个月的营销、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对于营销和管理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店面,给予清退或降级处理

2.      星级专营店的退出管理

由于店面解约后将涉及店面专营性的履约考察和酬金池的资金结算,要求分公司加强店面退出的管理:

l   对于因自身要求提出解约的店面,及时办理系统退出审批流程

l   对于销售和管理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店面,及时终止合作或降级

l   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如拆迁、装修、主营业务变更等)导致中断营业的店面,分公司应对其长期经营能力及时进行评估,对于在营业中断在2个月以上的店面,应及时给予解约处理

3.      退出店面的专营管理

为了确保酬金池方案真正能够发挥效用,分公司应对于解约半年内的店面继续进行专营检查和管理。


第二篇: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基地 网游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基地 网游业务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2012-09-21 09:23:39来源: 移动游戏

目录

1. 概述

2. 业务定义

2.1. 网游业务定义

2.1.1. 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定义

2.1.2. 手机网页游戏业务定义

2.1.3. PC网络游戏业务定义

2.2. 网游业务计费方式

2.2.1. 点数计费

2.2.2. 点数充值方式

3. 商务模式

3.1. 商务模式

3.2. 商务合作流程

4. 合作伙伴的权利和义务

4.1. 合作伙伴的权利

4.2. 合作伙伴的义务

5. 合作伙伴业务的接入

5.1. 接入条件

5.1.1. 企业资质

5.1.2. 运营能力

5.2. 业务申报时间及数量

5.3. 业务申报方式

5.4. 申报资料审核

5.4.1. 审核周期

5.4.2. 审核的项目

5.4.3. 审核反馈有效期及处理措施

5.5. 业务联调

5.5.1. 联调流程

5.5.2. 联调周期及处理措施

5.6. 功能性测试

5.6.1. 业务测试时间

5.7. 业务公测

5.7.1. 公测考核周期

5.7.2. 公测进入商用达标条件

5.8. 业务商用上线

6. 计费与结算

7. 合作伙伴业务的退出

7.1. 游戏基地对业务考核退出

7.2. 合作伙伴主动申请的业务退出

7.3. 考核周期

7.4. 退出流程

8. 网游业务展示

9. 附录

9.1. 合作伙伴填报合作资料相关要求

9.1.1. 提交材料

9.1.2. 业务申报要求

1. 概述

为推动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基地(以下简称“游戏基地”)网游业务(包含手机客户端网游、手机网页游戏、PC网络游戏等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和促进广大网络游戏开发商、运营商和中国移动游戏基地开展业务合作,特制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移动平台上提供网游业务的所有合作伙伴。

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此前相关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移动所有。

特别说明:通过申报网游获得游戏业务内容提供商(CP)资质的公司,不可日常性申报KJAVA单机游戏(其他类型游戏正常申报)。如需申报KJAVA单机游戏,须参照《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内容提供商准入管理办法》,通过KJAVA单机游戏现场评审,方可进行KJAVA单机游戏的日常申报和上线。

2. 业务定义

2.1. 网游业务定义

2.1.1. 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定义

手机客户端网游,是指需要用户通过中国移动网络下载游戏客户端程序,登录客户端以后联网使用的游戏。在使用过程中需与游戏服务器发生联网互动,但联网的信息不包括单方实现业务激活、上传积分等信息。

根据实现技术及支持手机操作系统的不同,目前分为手机安卓客户端网游和手机KJAVA客户端网游。

2.1.2. 手机网页游戏业务定义

手机网页游戏,是指用户不需要下载手机客户端程序、通过WAP或WEB页面中的文字、图形、动画、声音等与游戏服务器实现在线多人联网互动的游戏类型,具体实现技术包括Flash、HTML5等。

根据实现技术及游戏品质不同,分为普通网页游戏和HTML5游戏。HTML5游戏是指采用HTML5技术来减少浏览器或客户端对插件的依赖、为用户提供丰富的、跨平台的联网游戏体验。

2.1.3. PC网络游戏业务定义

PC网络游戏,是指用户必须通过互联网连接来进行的多人游戏。根据目前的实现技术与使用形式,分为PC网页游戏和PC客户端网游。

PC网页游戏,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游戏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为处理终端,以浏览器为信息交互窗口的旨在实现娱乐、休闲、交流和取得虚拟成就的在线游戏。

PC客户端网游,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游戏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为处理终端,以游戏客户端软件为信息交互窗口的旨在实现娱乐、休闲、交流和取得虚拟成就的具有可持续性的个体性多人在线游戏。 特别说明:通过对PC网游移植或者跨平台开发,数据可与PC版本互通的手机版本,同样属于PC网游范畴。

2.2. 网游业务计费方式

2.2.1. 点数计费

点数计费:即用户通过使用其在中国移动游戏业务点数账户内的游戏点数购买游戏业务道具的形式,点数支付适用于不限定计费频次、不限定计费点触发时间的游戏。

用户登录网游后,可在游戏进行中触发点数计费。用户在使用此类游戏支付时,需先在中国移动游戏业务平台的用户账户中充值。

2.2.2. 点数充值方式

点数充值方式分为话费计费及非话费计费两种方式。

话费计费方式:即通过用户话费对点数进行充值,之后购买道具的形式;手机话费充值点数月限额遵循点数账户的通用原则。

非话费计费方式:即通过游戏基地统一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对点数进行充值,之后购买道具的形式。

3. 商务模式

3.1. 商务模式

游戏基地作为平台提供商及运营方,为合作伙伴有偿提供通信承载、测试、适配与展示、促销活动、代收代扣费用等相关服务。合作伙伴为用户提供网游内容更新、游戏道具销售及客户服务,委托游戏基地向用户代收代扣费用,并协助游戏基地进行营销推广。

游戏基地根据合作伙伴各类型业务实际向用户收取的信息费中,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并直接从代收的费用中扣除。具体费用比例说明如下:

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基地网游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3.2. 商务合作流程 有意开展网游合作的公司可通过发送邮件至game@,向游戏基地提出业务合作申报。 申报公司在申报前已取得游戏业务内容提供商(CP)资质的,申报业务经考核通过后可以在中国移动游戏平台上线商用推广。申报公司在申报前未取得游戏业务内容提供商(CP)资质的,申报业务经考核通过后可以在履行商务签约后续后获得游戏业务内容提供商(CP)资质后在中国移动游戏平台上线商用推广。

游戏基地与合作伙伴每月根据游戏业务的实收信息费进行结算,合作伙伴根据结算情况获取收入款项。

4. 合作伙伴的权利和义务

4.1.合作伙伴的权利

合作伙伴有权向游戏基地提出网游合作申请。

合作伙伴的网游业务在中国移动游戏平台上线运营后,有权获得游戏基地提供的推广资源。 合作伙伴网游业务收入达到结算标准时,可根据约定的商务模式获得销售款。

合作伙伴有权获得游戏基地有偿或无偿提供的含文档、教材、培训课程等应用业务开发技术支持。 合作伙伴有权获得游戏基地提供的关于业务合作的日常客户服务支持。

4.2.合作伙伴的义务

合作伙伴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资质证书、及银行账户等合作资料,不得假借他人资料进行相关申报。

合作伙伴通过游戏基地发布游戏业务应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行业法规,并已具备合法、充分的知识产权权属。

合作伙伴有义务接受游戏基地的终端机型适配策略,有义务配合游戏基地运营部门提出的产品改造意见,对产品进行开发改造。

合作伙伴有义务同意游戏基地在门户网站、客户端或相关营销传播活动、推广渠道中对合作伙伴网游业务的标识图片、游戏截图、宣传预览图及文字描述信息进行引用或展示。

合作伙伴有义务就合作的网游业务为中国移动客户提供关于产品使用方面的客户服务,有义务配合中国移动客户服务部门对客户提出的关于产品使用的咨询、投诉进行处理,

合作伙伴有义务就合作的网游业务,配合游戏基地按时限和要求完成相应的信息安全报备案;

合作伙伴在网游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维护游戏基地的经营秩序,出现违约行为时,合作伙伴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合作伙伴业务的接入

5.1.接入条件

5.1.1. 企业资质

合作伙伴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相关国家监管部门(如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要求的相关证明等资料;

合作伙伴应提供所申报游戏的版权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报PC网络游戏的合作伙伴还需额外提供该游戏在文化部的备案文件或在新闻出版总署的备案文件。

国内合作伙伴的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国际合作伙伴的中资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合作伙伴应签署与廉洁承诺相关的保证材料。

5.1.2. 运营能力

合作伙伴必须独立具备网络游戏(手机客户端网游、手机网页游戏、PC网络游戏中的任1种)开发、运营、维护能力。

合作伙伴必须具备相关行业在数据分析、信息服务方面成熟的技术能力,具备深入了解移动相关业务的队伍。

合作伙伴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市场、客服、网络技术的主要管理人员)能够深入理解本办法,并熟悉各项合作流程。

合作伙伴应设有7×24小时服务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其中固定电话不得为分机;移动电话必须为客服专用,不得随意更换、关机、呼转。

特别接入条件说明:

1) 普通手机网页游戏接入须具备以下任一项条件:

AB级合作伙伴,连续4次分层分级C级以上的合作伙伴;

已有上线客户端网游的合作伙伴,可征集同主题的手机网页游戏版本;

具有社区、交友和微博网站的独家授权的合作伙伴;

具有知名综艺节目的独家授权的合作伙伴。

2) 对于手机客户端网游的跨平台同名同款互通业务的申报说明

手机客户端网游的跨平台已商用业务如需申请不同版本业务上线(如:已有安卓版业务申报KJAVA版本上线或已有KJAVA版本业务申报安卓版本上线),需按照本办法的业务申报接入流程进行相关申报接入工作,达到商用标准后予以上线。

5.2. 业务申报时间及数量

合作伙伴可随时发起业务申报需求,不限定具体的申报时间及申报业务数量。

5.3.业务申报方式

合作伙伴根据附录9.1《合作伙伴填报合作资料相关要求》填报信息,发送邮件至

game@,向中国游戏基地提出业务合作申报。合作伙伴填报的信息和资料应当并且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5.4.申报资料审核

游戏基地将对合作伙伴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周期内反馈审核结果。如果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即可通过审核。如果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游戏基地将反馈申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合作伙伴可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5.4.1. 审核周期

1) 手机客户端网游:收到合作伙伴提交游戏包后三个工作日内;

2) 手机网页游戏:收到业务申报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3) PC网络游戏:收到业务申报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5.4.2. 审核的项目

1) 基本资料审查

将针对合作伙伴提交的基本资料是否完整,对资质文件进行审核,以确认合作伙伴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其中,对报PC网络游戏的合作伙伴还需审查是否提供文化部备案文件或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文件。

2) 网游内容审查

游戏基地将对申报的网游业务进行内容审核,检验内容是否涉及暴力、黄色、政治、反动、赌博倾向,游戏相关内容是否有明显同质化问题或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5.4.3. 审核反馈有效期及处理措施

1) 对于基本申报材料内容不完整的,合作伙伴可于接到反馈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申报材料,超过申报超过申报有效期视为申报无效。

2) 若游戏内容有涉及暴力、黄色、政治、反动、赌博倾向,或有明显问题及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的,合作伙伴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出现过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出现上述问题的将直接退出业务申报流程,且两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同的游戏版本。

3) 对手机客户端网游出现同质化或游戏内容不完善的,游戏基地从收到合作伙伴提交的产品评审程序包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合作伙伴反馈内容审核结果。对内容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合作伙伴如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游戏基地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仔细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业务安排后续流程,复核仍不通过的业务退出申报流程,一个月内不再接受该产品的申报。合作伙伴可对产品进行优化并于一个月后再次申报,如再次申报仍不能通过内容审查,则不再受理该产品的申报。

5.5.业务联调

通过申报材料审核的游戏可按照游戏基地的要求,将服务器部署到游戏基地指定的IDC机房,并开始联调工作。联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登录调试、游戏内链接调试、游戏官网调试等。联调通过的业务将进入业务功能性测试流程。

特别说明:由于手机安卓客户端网游普遍采用CMNET接入点联网,通过资质审核后即可开始联调工作,不强制要求将服务器部署到游戏基地指定的IDC机房。

5.5.1. 联调流程

游戏基地技术人员将配合合作伙伴进行业务接口联调,确保接口使用通畅。

5.5.2. 联调周期及处理措施

手机客户端网游、手机网页游戏和PC网络游戏的联调周期均为五个工作日,由于合作伙伴不配合游戏基地技术人员开展技术联调,导致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不能通联调的业务直接退出申报流程,两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同的游戏版本。

5.6.功能性测试

联调通过的业务可进入功能性测试,游戏基地组织测试人员对游戏的功能、玩法、用户体验等内容进行测试。参与功能性测试的业务必须符合最新的游戏基地业务测试规范。游戏基地将对测试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合作伙伴反馈测试结果报告。合作伙伴需对测试不通过的项目进行整改,由于合作伙伴原因导致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不能通过测试的业务直接退出申报流程,两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同的游戏版本。

5.6.1. 业务测试时间

1) 手机客户端网游:业务测试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 手机网页游戏:业务测试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 PC客户端游戏:业务测试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5.7.业务公测

手机KJAVA客户端网游业务在功能性测试通过后进入业务公测阶段,其他类型的新兴网游业务暂不参加公测,可直接进入5.8业务商用上线流程。

5.7.1. 公测考核周期

每两周考核一次。

5.7.2. 公测进入商用达标条件:

1) 没有出现过服务器宕机、回档等重大事故,业务收入相对平稳;

2) 对即将商用考核和正在商用的手机KJAVA客户端网游的用户指标、收入指标、用户留存指标、用户活跃指标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分数排名处于中等水平或以上的进入商用;

3) 公测进入商用最短周期为两周,最长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仍未达到公测商用条件将退出公测,中国移动提供两个月的退出缓冲期,缓冲期内业务将不再在游戏频道中显示,但之前已下载客户端的用户仍能进入游戏使用,缓冲期后将进入退出流程,三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

5.8.业务商用上线

游戏基地将为通过功能性业务测试或通过公测达到商用标准的申报业务制作正式计费局数据。合作伙伴提交正式游戏程序包进行计费功能联调,经确认计费无误后即可正式商用上线并向用户开放运营。 每款网游业务商用上线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用户开放不超过10个档次的用于兑换游戏内虚拟币的道具,每个档次的资费不得相同。根据不同类型网游的消费能力,设置不同的单个道具资费上限,如下表所示。本办法发布之前已商用的业务将按此原则实现商用计费模式的平滑过渡,过渡期为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基地网游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基地网游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6. 计费与结算

按照《中国移动手机游戏基地合作伙伴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计费结算管理的相关条款执行。

7. 合作伙伴业务的退出

7.1. 游戏基地对业务考核退出

游戏基地将对已上线业务进行多维度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业务将予以退出处理。符合下述任一标准,该业务即为符合退出的业务:

1) 违规考核退出:游戏基地将依照《中国移动游戏业务合作伙伴分层分级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移动游戏业务合作伙伴信用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所有上线网游业务进行违约情况考核,经考核符合下线标准的业务将进入退出流程。

2) 运营收入不佳退出:手机KJAVA客户端网游、手机网页游戏(普通网页游戏)自上线第三个月起,出现连续三个月每月信息费收入(分成前)低于1万元的,将进入退出流程。手机安卓客户端网游、手机网页游戏(HTML5网页游戏)和PC网络游戏暂不对运营收入进行退出考核。

3) 对于在业务运营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合作伙伴业务进行退出处理,且合作伙伴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中国移动品牌影响和用户等相关损失。

i) 合作伙伴因提供虚假或伪造版权证明(授权证明)或版权授权书有效期到期后不能提供新的有效版权授权书。

ii)合作伙伴提供淫秽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业务。

7.2. 合作伙伴主动申请的业务退出

网游业务的合作伙伴可以主动向游戏基地申请业务退出。游戏基地审批后,执行退出程序。合作伙伴应在业务从平台退出后,继续提供2个月的联网服务作为缓冲期,并配合游戏基地继续做好相关客服工作,有条件的合作伙伴可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停止该游戏业务服务的公告。

7.3. 考核周期

所有网游业务每月一次;

7.4. 退出流程

1) 根据上月运营数据分析结果,确定上月的业务考核表和需退出的业务清单;

2) 将退出结果通知到相关合作伙伴联系人;

3) 合作伙伴若对当月的业务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考核结果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合作伙伴管理系统(SIMS系统)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材料和详细的数据;

4) 中国移动确认最终退出业务清单;

5) 确认退出的网游业务有一个月的过渡缓冲期。过渡缓冲期内,将屏蔽业务显示并暂停业务的相关计费,但合作伙伴必须继续提供服务并发布相关退出公告,第二个月1日业务退出正式生效,删除该业务在平台中的计费数据及业务数据。

6) 退出后的业务六个月内不得再次重复申报。

8. 网游业务展示

所有网游业务在中国移动游戏门户和大厅进行展示和销售,具体展示规则将按照《中国移动游戏客户端运营管理办法》和《中国移动游戏基地门户管理办法》执行。

9. 附录

9.1.合作伙伴填报合作资料相关要求

9.1.1. 提交材料

合作伙伴应按照要求提交各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公司资质扫描件

必须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相关国家监管部门(如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要求的相关证明等的扫描件;

2) 游戏资质扫描件

包括:游戏著作权证明或自主开发声明(如果是代理游戏,则还须提供游戏开发公司的授权)、申报公司授权给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的版权授权书。其中,申报PC网络游戏的合作伙伴还需提供文化部备案文件。

3) 公司及游戏介绍PPT

须包含公司情况介绍、游戏内容介绍(包括游戏名称、游戏类型、资费说明、游戏评测、操作指南、游戏攻略等基本内容;除此之外,需重点描述故事背景、美术风格、核心玩法、游戏特色系统)、该游戏在其他平台的运营状况、试玩地址、试玩账号;

4) 商业计划书(含客服支持计划)

5) 游戏截图

6) 中国移动游戏平台支撑系统使用者名单

7) 游戏安装包

已获得游戏业务内容提供商(CP)资质的公司后续再申报业务合作时,只需提供游戏的相关资质及介绍材料即可。

9.1.2. 业务申报要求

1) 保证业务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保证游戏业务的版权或授权证明完备,真实有效;

2) 申报业务中不设置隐藏计费内容或收费陷阱;

3) 申报业务中不能存在第三方广告内容,以及第三方网站或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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