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中心
桐乡世贸中心内部认购协议书
No.0000001
认购人资料:
1、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商”):
认购人购买发展商开发的位于桐乡市世纪大道235号的桐乡世贸中心(以下简称“世贸中心”)商位(铺),此前已详细了解贵公司关于购买须知、流程及相关规定,并自愿遵守。经双方商定一致,特签署本协议:
一、认购人购买商位(铺)用途为:
1、认购人购买商铺用于投资用途,并委托贵公司经营管理 陆 年。
2、认购人购买商铺用于经营用途,并接受贵公司对认购人经营资质的审核。
二、认购数量:
认购人自愿世贸中心商位(铺)位共 (大写)间,约 米㎡。【以政府相关部门实测数据为准】
三、认购总金额:
每间商位(铺)认购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认购人在世贸中心认购商位(铺)认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
四、认购人享受以下优惠:
1、认购优惠:
(一):一次性支付全款的,优惠金额为合同价的1%;
(二):一次性认购两套以上的【含两套】、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上的,优惠金额为合同价的1%;
(三):签订本认购协议的,本次认购价格,在开盘当日公布的价格基础上优惠10%。
2、转让或退购:
认购人未能成功选铺,认购人可以选择将本次认购金转为下一次认购金或选择退款。选择退款的认购人请在开盘后第8日起凭有效身份证明、认购金收据、《世贸中心内部认购协议书》到发展商营销部办理退款手续,发展商在10个工作日之内【节假日顺延】退还认购金本金(不计利息)。
五、其他约定事项:
(1)认购人已知悉:在填写本《协议书》时,上述认购商位(铺)的面积、价格、业态分布等信息还未最终确定,相关数据最终应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文件为
世贸中心
准。
(2)凡成功选铺的认购人,认购金将自动转变为购房款,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原《桐乡世贸中内部认购协议书》客户联收回、认购金收据收回换取商品房买卖正式#5@p等)。
(3)《世贸中心内部认购协议书》中的认购人信息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如有电话、地址等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认购人自行承担。
(4)认购金可以以现金、银行卡等方式进行支付(除现金外,其他支付方式须等支付金额实际到帐后认购方能生效)。
(5)为确保项目的培育,发展商将实施统一经营管理,认购人自愿完全接受开发商的相关经营管理规定。
(6)发展商对本次内部认购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
五、本《协议书》为认购人认购权要约,经发展商审核同意,认购人的认购权利成立,
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书》的有关内容确定。
六、本《协议书书》经认购人签名(盖章)且发展商审核同意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发展商、认购人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名/盖章): 开发商(盖章):桐乡世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购房常见内部认购协议书
(某某房产公司)房屋(内部)认购
协议
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编号 (二)分期付款;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某某房产公司)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认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传真 :
身份证: 电话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签订本预约合同便于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所认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商品房具体位置) 号楼
单元 房,标准层建筑面积大约为 平方米;阁楼面
积约为 平方米;储藏室(大、小)为 号,建筑
面积约为 平方米 。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1、乙方所认购房屋标准层的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
价约为 元。
2、乙方所认购的阁楼价格为 元/平方米,阁楼总价
款约为 元。
3、乙方所认购的储藏室(大、小)单价 元/平方米,
储藏室总价款约为 元.
4、房款约总合计为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公共维修基金按总房款2%收取,房屋交付使用时由该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6、凡属乙方使用房屋的设备、配套设施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仅限于有线电视开通费、宽带网使用开通费、电话开通
费等)由乙方自付,应于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交小区物业管理
公司。因乙方拒绝或拖延付费造成不能(按期)使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责任。
三、 付款方式:
(三)向银行借款方式付款。
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小写 元),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此定金不予退还。
签订正式的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
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面积差异处理
如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发生差异,最终面积以房管
部门实测为准,房款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该商品房分摊面积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四、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协
议,并对该商品房另行处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按逾期付款
总额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收取违约金。
2、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以书面或电话
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带齐相关证
件到甲方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废止。
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按时付款及办理贷款手续,甲方有权对乙方预定的商品房另行
处理,并有权没收乙方全部定金。如乙方享受优惠后,不能按
协议方式全额付款,将不再享受优惠。
五、 交付期限: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乙
方使用(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如甲方不能按时交付,
逾期六十日,甲方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
已付款利息,甲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须保证其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联系方式的真
实性,以便于甲方及时联络,否则,由乙方承担不能及时通知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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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售方(签章): 认购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某某房产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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