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卡内部认购协议书》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卡号: 领卡日期: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申请人地址: 邮编:
一、申请人自愿50000(伍万元)人民币作为诚意金,申请成为重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重邦尚城]的住宅VIP客户。
二、VIP客户可在第一时间获知重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重邦尚城]的发售信息。
三、持本卡客户仅限购买重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重邦尚城]住宅,开盘认购选房时,凭此申请书享有认购9.5折优惠。
四、每张VIP卡仅限于认购壹套房产,VIP卡实名制不得转让。
五、VIP客户须在通知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参与选房,逾期不候。请确保你提供的联系电话让你能让你准时接获通知。
六、如持卡人在公开发售当日未购房,可在后续房源中继续选购。
七、如遗失本VIP卡,可携带办卡人身份证、《VIP卡内部认购协议书》,由办卡人本人到[重邦尚城]营销中心书面申请挂失,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补办VIP卡。
八、退卡客户可在开盘日起10日后,由本人带齐《VIP卡内部认购协议书》、VIP卡至营销中心办理退卡手续。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重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十一、若对本卡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0938-6510099或向(置业顾问) 电话
申请人: 发卡单位:重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盖章
第二篇:内部认购申请协议书
内部认购申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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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
认购申请方姓名(自然人): 性别: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认购申请方名称(公司法人或团体): 法人代表: 工商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认购申请协议
1. 认购申请方有意购买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发的【海逸长洲】一期住宅单位,为表诚意,在填写本协议时自愿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正/每一住宅单元)认购申请之诚意金,签领“海涵之心”钻石权益卡。
2. 每份诚意金及认购申请书仅限认购申请一套住宅单元,如认购申请多套住宅单元则认购申请协议书、诚意金按比例累加份数填写和缴纳。
3. 本内部认购申请协议仅供认购申请方使用,只有与同名认购申请方的有效证件、有效期内的海涵之心钻石卡及诚意金收据共同一致使用方为有效,不挂失,请妥善保管本认购申请协议书。
4. 海涵之心钻石卡相关权益和义务详见使用说明。
5. 认购申请方须在本公司通知的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按照到场先后顺序,现场购买海逸长洲住宅单位。
6. 放弃购买权利和退还认购申请诚意金之办法:
若认购申请方未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和指定地点选购的【海逸长洲】住宅单位,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其持有的内部认购申请协议书和签领的海涵之心钻石卡同期失效,此后双方再无异议。
本公司将于项目开盘后十五日内全额退还认购申请方(客户本人须持身份证件、内部认购申请协议书和认购申请诚意金收据原件办理)。
7. 本认购申请书需由本公司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二份,认购申请方持一份,本公司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认购申请方:
代理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