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赔偿标准

时间:2024.4.20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 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从损失的性质上说,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是应当得到但由于遭受损害而没有 得到的财产利益。但是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区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特别意义,因 此,一般不强调这种损失的性质是间接损失。
  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 两种情况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

   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

   5、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6、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对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构成伤残的;三是死亡的。

  (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7、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第二篇: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律师 刘战锋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更多相关推荐: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第一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问题一、保险公司诉讼主体地位问题(一)肇事车主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受害人能否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是诉讼中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与肇事车方作为共…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中常见的九个问题

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相关问题,结合诉讼实践,加以归纳为九个问题分别为:一,交通事故诉讼中,应当起诉谁?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二,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三,原告居住地生活水平高于法院所在地…

四川20xx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数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xx】9号)(完整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高法民一〔20xx〕9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20xx年x月x日,甲驾驶鲁QE879G车辆行驶,因未确保驾驶安全,撞到了行人乙,导致乙受伤的交通事故。现甲乙双方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赔偿协议如…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赔偿义务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辽AXXXXX车辆驾驶员乙方(赔偿义务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辽AXXXXX登记车主丙方(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分析

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问题分析何红卫,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邮编443002摘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一般既会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又会造成工伤事故,这样就存在着交通事故赔偿…

陕西省20xx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陕西省20xx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有关陕西交通事故赔偿的参考数据、陕西省法院系统审理意见、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总结如下,以供大家免费阅览,希望大家早日摆脱赔偿纠纷。一、参考数据:陕西省统计局20xx年x月x…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20xx年2月23日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导致甲方受伤为妥善解决甲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调解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生...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XXX乙方XXXXXXXXXXXXXXXXXX20xx年5月7日17时00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15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本文由搜律网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FWHAO123COM男西滨镇际后村人乙方FWHAO123COM女梅仙镇丁地村人20xx年7月10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西滨镇坂兜村把在路边行走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来源作者时间20xx1101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A姓名驾驶证档案编号或住址电话交通方式车号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B姓名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A姓名驾驶证档案编号或住址电话交通方...

交通事故赔偿(5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