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主任,他一心为公,敢说敢管,但没想到,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却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山杠爷“好心”办了坏事,错就错在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现代法治国家,小到治理一个村庄,大到治理一个国家,都应该按照法律办事。这就是说,要依法治国。
法治作为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19xx年2月,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深刻地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涵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19xx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把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正是因为依法治国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最后情节才被处理成,山杠爷被抓。
也正是因为有太多像山杠爷这样不知法懂法的人存在,才使我国的“依法治国”面临着现实的迫切需要。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必然要求。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多方面努力。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在短短的20多年间,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在堆堆坪进行由上而下的法律宣传,完善法律,是避免悲剧的外部条件。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我们一直强调并进行着法治“硬件”系统的法律制度的建设,而较为忽视作为“软件”系统的法治精神与情感;我们一直迷信与崇拜国家政权的强制与威慑,而较为忽视作为社会主体性与自我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法律的自觉认同和尊重。要是香山个爷这样的人,从内心接受,维护和遵守法律才是最关键的。
第二篇:被告山杠爷(转的,有些修改)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今天,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上,老师给我们看了一部根据李一清的小说《山杠爷》改编的电影——《被告山杠爷》,
影片中山杠爷是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在那个公安都很少去的太平的村子里,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威望极高,深得村民的拥戴。后来因为用游街的方式教育村里的一名叼妇而使其上吊自杀,被人检举揭发而被告。影片中山杠爷的孙子,对于自己爷爷的做法,和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完全不同。他问过他爷爷,得到的回答是:“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那么村规就是国法”。而似懂非懂的孙子直接写信给了《法制报》引出了下面的情节。
一封匿名的群众来信寄到了县检察院。检察院的苏琴来到了堆堆坪。山杠爷吩咐村民全力配合调查,陪同苏琴的乡里的王公安,对山杠爷的人品和作风赞不绝口。苏琴很快就调查清楚了强英的死因:强英因虐待婆婆引起公愤,山杠爷为惩治歪风邪气,当众处罚了她。强英既不服处罚,又不改正,被捆绑游街示众。当晚,脾气倔犟的强英就上了吊。苏琴在调查中对山杠爷有了更深的了解。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命令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被山杠爷当众打了耳光,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这些被山杠爷处理过的人不仅不记恨他,反而对他感激不尽,都说山杠爷是为了自己好,为了堆堆坪好。只有好逸恶劳的二利在幸灾乐祸。山杠爷不管人们说什么,他依然故我地为村里的事忙碌。苏琴心里明白:山杠爷大公无私是无可争议的;但毕竟法律是无情的。她百感交集,不得不告诉山杠爷,他触犯了法律。山杠爷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要去服刑。临走前,他到学校安排好学生过冬的事,又安排了家中的事,夜晚,他又开支部会交待了党支部的工作。??山杠爷被带上了手铐,衣着整洁地走出祠堂。所有堆堆坪的人都来为他送行。在一声声“杠爷!”的呼喊声中,人们呼啦一下全跪下了。山杠爷终于忍不住老泪纵横??
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但在看的这部电影的时候,我也禁不住落泪。这让我思索万千,为什么要读法律?是要坚持少数人的正义还是坚持大多数人的正义?有人会认为当然是大多数人的正义,但是,所谓的大多数人的正义,对现在中国来说,就是以德治国的传统观念。就像山杠爷说的,惩治歪风邪气要用村规,村规是用来管理那些刁汉泼妇的,村规和国法是不同的。如果坚持这种大多数人的正义,那法律就是多余的。而少数人的正义就是现在的法律。因为制定法律的是少数人,甚至可以说是精英的正义,虽说是为了人民,但在我们的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制度的建立却还是那样的不健全甚至可以说是微弱。农村社会是一个 “熟人”社会,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村规是大家所认同的行政规范,而山杠爷那种方式,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合理的。只有他孙子认为那似乎是违法的,这反映出当代人们特别是在农村法制观念的淡薄。出了事情总是按照村约民规来解决。当然这同时也反映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法律所不能触及的事情只能用村约民规来解决的尴尬局面出现。这一局面,我相信会逐步得到改善。可是我不禁在想:堆堆村里一直所认同的权威去坐牢了,村名的脑海里隐约有了一个法治社会的概念。可是这样一来村民们就真的可以做到事事依法了吗?我想不会这样,堆堆村是一个离现代文明,离法律 很远的地方。一方面村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法律,同时村民们一直
所信奉的权威被无情的打破。那么,还有什么力量继续维持着堆堆村和谐下去?堆堆村如何保持自己的善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多方面努力。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在短短的20多年间,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在堆堆坪进行由上而下的法律宣传,完善法律,是避免悲剧的外部条件。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基础上的。我们一直强调并进行着法治“硬件”系统的法律制度的建设,而较为忽视作为“软件”系统的法治精神与情感;我们一直迷信与崇拜国家政权的强制与威慑,而较为忽视作为社会主体性与自我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法律的自觉认同和尊重。要是香山个爷这样的人,从内心接受,维护和遵守法律才是最关键的。
同时,我也在思考:面对法律,自己所学的理论,一旦遇见真实情况,还能起到作用吗?一切会不会仍显得苍白无力呢?片中一个执法人员对山杠爷发火说山杠爷犯法了,态度强硬。但山杠爷不懂法啊,态度强硬又如何?理论在堆堆坪显得荒诞可笑又可悲。世界公认的正确真的就是正确吗?想起“恶法非法”。对堆堆坪的村民来说,国家的法律与村规,国法大概就是恶法了。恶法非法,那堆堆坪的村民是不适用国法的,那么山杠爷就应该是无罪的了。可他最终还是被拘捕了。片中有一幕:王公安说像山杠爷这样清廉的共 产 党员已经很少了,苏琴叹气,说是啊,真的太少了。我开始担忧,以后,我们该怎么办?
法制是人们创造出的政治文明成果,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子,人人都应该依法办事,也就是说,要依法治国。这是当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情理与法律的冲突。这又该如何处理呢?我想,立法者是不是应该更加深入民情,考虑到实际的民情呢?是不是应该考虑到去填补现代法律的空白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而我们作为公民,也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遵守维护法律。
廖实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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