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评论反思

时间:2024.5.13

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评论反思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xx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xx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xx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xx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药家鑫是否是“富二代”暂且不论,他是在校大三学生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校大学生本是象牙塔中的天之骄子,心灵应当是纯洁无暇的,但是药家鑫在面对一个被自己撞的奄奄一息的弱女子时却没有半点怜悯之心,反而为了解除麻烦向她连捅八刀,其丧心病狂可见一斑。在追究药家鑫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不仅要拷问,我们的大学教育是怎么了。药家鑫的法律观念在哪里?他的道德观念在哪里?我们的大学都教育什么呢,难道就是教学生们几门所谓的专业课?“人之初,性本善”,药家鑫举行手中刀行凶的那一刻,他已经为了钱泯灭了良心和人性,他已经失去了杀人偿命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判断,但是学校和社会是不是也应该进行反思。我们的普法教育轰轰烈烈,但是我们的所谓高级人才却是如此的视法律为儿戏。

在大学学习生活中,我们很少涉及到法律的课程,如我们学校也仅仅是在选修课里开设法律的课程,然而选修这门课的同学毕竟占少数,老师们在课堂上所讲的法律知识,也只是大而空泛,并不能深入。尽管学校会搞法律宣传月等活动,但同学的参与度也不高。我想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能够了解那些法律的条条框框,其他专业的学生是不会记住学习任何一条的。法律宣传月的宣传力度和宣传的方式内容更值得学校深思。总结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对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不了解,我认为,学校社会和法律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学校,因为大学承担着学生的教育管理的责任,这其中,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教育管理的一部分。学校在大学生法律的教育上,应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加关注学生的心里健康和法律意识责任的成熟。在课堂上,老师能够应用发生在实际生活和身边的一些例子来引起学生的共鸣和注意,在法律道德教育中,更注重法律责任的承担和面对突发事件的理智应对上。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的方式内容,应该深入到学生的生活中,而不是仅仅一个条幅、一张传单来解决。在生活中,学校给班级配

备的班主任和辅导员,应该更多的去关心学生的心里健康,而不是一味的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就业出国未来等等,给他增加更大的压力。

当然,社会更应该承担一部分法律知识宣传的责任,法律知识的普及道路任重而道远。社会及政府应该呼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法律教育管理,结合各高校实际,制定相应的法律教育宣传活动计划,科学设定活动内容,举一反三,联系实际,扎实开展法律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循循善诱、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教育方法,牢牢抓住“三观”教育这个关键,重点解决少数师生中存在的不学法、不懂法、不知法的问题。并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创新学习教育活动内容。运用鲜活的事例,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师生守法意识、思想道德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结合日常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只有加大法律教育管理力度才能取得一定的成效。

药家鑫事件虽属偶发个案,但教训是深刻的,所反映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逐渐缺失,大学教育中对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教育的忽视,这个案背后隐藏的东西时刻提醒我们大学生法律教育不容忽视。

纵观这类恶性事件,倘若抛开当事人的身份标签,人们就会发现,在这些犯下恶行的年轻人身上,存在着一种共性的东西:那就是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在他们眼里,生命是可以漠视的,生命是可以赎买的,生命甚至是可以随意剥夺的。

缺乏最起码的“敬畏生命”观念,也许,这才是社会真正的可怕之处。更要命的是,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并非只存在于某些官二代、富二代身上,作为一种人性教育的缺失,它就像一个处处潜伏的恶魔,已成为随时有可能伤害社会的短板。只不过贫富贵贱不同,表现的方式不同罢了:富二代可以飙车杀人,穷二代用斧头锤子一样可以行凶――马加爵就是一个例证。

悲剧不止,源于“敬畏生命”缺失,在质疑官、富二代的同时,我们也许更应该从整个社会来反思这种缺失。

一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对社会的责任越大,如果对社会不承担责任,财富随时都会更换主人。对于那些拥有权力和财富的人来说,应时刻体会“黄金满盈,不如遗子一经”的古人遗训。而对于政府来说,面对某些人权钱崇拜思维,更要推进法治建设,打消权钱可以摆平一切的张狂念头。一种草莽的、粗鲁的价值观依然在某些人的心头挥之未去,这无疑是值得警惕的。不管是教育者还是被教育者,都应该意识到,尽管权钱威力巨大,但这毕竟是一个法治意识苏醒、日益走向进步的社会,如果某些人不能很好处理权钱与素养、权钱与责任的关系,甚至异化为一种致命的自负,那么不仅会累及无辜,自己也必然会被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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