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家鑫事件”的分析与反思 20xx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便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药家鑫交通肇事不仅不救助伤者,反而凶残将其杀死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极大地败坏了当代大学生的声誉。
为总结教训,增强高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2月3日晚下发了《关于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在全省大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大学生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专项教育。药家鑫事件虽属偶发个案,但教训是深刻的,所反映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以及教育方面的漏洞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
为此,我们宗濂书院2010级党支部围绕“药家鑫事件”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好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并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反思。
会上,同学们踊跃发言,对“药家鑫事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种晔说:“这起事件不仅体现了药家鑫的法律意识淡薄,更体现了他人格的缺失。而社会、家庭对其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而李小刚认为:“做为一个人应保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能只为利益。药家鑫的这种做法是逃避责任的表现,有辱与当代大学生的形象。”高宇妮更是从教育和整个国家的角度来分析:“学校应该重视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这次悲剧只是一个缩影,我们的国民还是缺乏一定的素质。” 纵观同学们的发言内容,我们剖析出酿成这场悲剧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
1、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纵观这类恶性事件,倘若抛开当事人的身份标签,人们就会发现,在这些犯下恶行的年轻人身上,存在着一种共性的东西:那就是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在他们眼里,生命是可以漠视的,生命是可以赎买的,生命甚至是可以随意剥夺的。缺乏最起码的“敬畏生命”观念,也许,这才是社会真正的可怕之处。 应当看到的是,造成这种缺失的根源,不仅在于书本上读不到“敬畏生命”的文字,更在于现实中到处是“漠视生命”的事实,活生生的现实告诉人们,生命在一些人眼里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尊严和重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无论他是贵还是贱,是富还是穷。接二连三的悲剧告诉我们,是到了该对此彻底反思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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