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部查勘车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查勘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规范、监控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情况,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地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业务需要,经结合我部车辆日常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客户服务部管理室所有查勘车辆。
三、规定内容:
1、查勘员职责:
(1)爱护查勘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行车观念,提倡文明、礼貌、安全驾驶;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查勘车辆停放期间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
(4)车辆在未接任务期间,应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现场查勘时,车辆应尽量停放在安全、不阻碍交通的地方,不得乱停乱放;
(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车外出(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交给未有驾驶资格的实习员工或非我司我部的其他人员驾驶,更不得私自出借查勘车辆;
(6)做好车辆日常交接工作,认真填写《查勘车辆交接表》。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及时排除,做到不带“病”车外出查勘;
(7)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记录每次加油、停车等产生的费用,报销时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财务部稽核。无行车记录本费用不予报销;
(8)车辆日常保养、维修,须上报部门车管员,并依照安排前往指定维修地点进行维修;
(9)车辆维修过程时,将修理厂维修方案传至我司片区组长,由每个片区组长上报,并与修理厂对维修费用进行确定,车辆维修完毕,查勘员签字出厂,把维修清单交给内勤,由内勤做好登记存档;
(10)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事后积极配合维修安排。如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无论受伤人员是我方或者三者方,必须协助抢救伤者;
(11)车辆违章,应及时处理,按时缴交罚款;
(12)保证原车证件齐全。
2、片区负责人职责
(1)落实查勘车辆日常停放地点,合理安排车辆日常工作调度;
(2)定期对所管辖片区查勘车辆车容、车况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周对每台车进行两次检查;
(3)严格抓好每天车辆交接情况,并做好车辆交接内容;
(4)协助车辆故障及事故维修安排,协助处理车辆事故现场处理,及时上报车辆维修情况;
3、车辆管理员职责(内勤)
(1)监督检查查勘车辆的车容、车况及安全性能;
(2)督促车辆按期保养,安排车辆维修;
(3)核实车辆维修项目、费用及核对车辆维修费用发票中的维修项目;
(4)建立建全查勘车辆管理档案。负责收集车辆维修清单和照片,并录入车辆管理档案;
(5)定期对车辆违章情况进行清查,落实相关责任人,并落实违章处理情况;
(6)负责对车辆保养、维修进行跟踪安排。
4、日常管理
(1)根据查勘车辆日常保养手册,本部查勘车辆每行驶7500公里更换机油,每15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
(2)结合本部门车辆分布情况,本部车辆现按“服务站+二类厂”方案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及事故维修(详见客户服务部管理室查勘车辆维修上报表);
(3)为维护公司形象,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各种娱乐场所门口;
(4)车辆加油时,经手人应在加油发票背面写明累计公里数及经手人签字;
(5)车辆因工作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燃油费及车辆维修费,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上报;
(6)车辆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因驾驶员个人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如酒后驾车等),当事驾驶员应承担事故责任;
(7)因私自使用工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份,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含保险拒赔),并承担相应处罚;
(8)因私自用车期间发生的盗、抢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并处相应的处罚;
(9)车辆存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内所发生的被盗事故,当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车辆的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与车匙钥应保证齐全)。
5、奖罚管理
(1)查勘车辆违章,我部将定期查询(每周部门例会前),并由部门车管员将查询结果在例会上落实到个片区,由各片区负责人落实到当事驾驶员,并要求当事驾驶员在下次例会前进行处理。对于在下次部门例会仍未处理的,每次对当事驾驶员处罚100元;
(2)未爱护车辆、未按照部门安排按时保养维修的,经多次劝阻无效者,将处以100元罚款。因上述原因造成车辆损失扩大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将处以300元罚款;
(3)未及时上报或隐瞒相关情况,私下将查勘车辆送往维修厂维修、拆解的,我部将不予报销车辆维修费用,并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4)值班期间,不爱惜查勘车辆,如:利用车辆进行竞赛、雨天涉水行驶等造成车辆受损的,将对当事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
(5)经公司抽查,发现车辆车容、车况所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尽快处理,否则,将处以200元罚款;
(6)查勘员在未值班期间私自驾车外出,一经查处,我部将处以100元罚款;
(7)查勘员在未值班期间私自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我方是否有责,将处以500元罚款,片区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8)私自出借车辆给非我部我司人员驾驶的,一经查处,将处以500元罚款,片区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9)私自出借车辆给非我部我司人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我方是否有责,将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对其进行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处理,片区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10)对多次抽查,车辆管理优秀片区,将对片区及负责人给予200-1000元奖励。
四、目前本部门车辆情况:
截至20##年12月01日,我部门共有查勘车辆12台,具体分布片区地相关情况:(详见附表一)。
五、车辆日常保养及维修流程:(详见附表二)
客户服务部
20##-12-09
第二篇:车险查勘定损规范文件--查勘车辆管理办法
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查勘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分公司查勘车辆的管理,保证查勘车配臵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查勘车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深圳市分公司查勘车规模分配、车辆使用、交通事故处罚等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深圳市分公司。
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 管理方式
(一)查勘车辆由查勘岗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二)查勘员上下班应按要求规范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三)车辆加油严格按照“一车一卡”制度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车辆加油卡,并且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
(四)表格一个月为一个周期装订工整之后上交到主管进
行检查。小组长每周定期检查表格登记情况。
第二条 各查勘组长是本组查勘车辆管理责任人,务必要对查勘车辆实行严格管理,并督导本组车辆使用人员安全用车。
第三条 查勘车严禁搭载非执行理赔任务的任何人员;如确因理赔工作需要,需要搭乘的,必须经得岗位主管同意。
第四条 查勘车驾驶人员,在使用车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行车前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驾驶条件。
第五条 理赔查勘车要保证专车专用,严禁将查勘车用于非理赔岗位,或外借用于其它用途。
第六条 查勘车必须集中有序停放。非工作期间,车辆一律不准在非指定地点停放。每天下班后除当日值班车辆外,所有车辆必须集中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车辆钥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一)除遇有保险事故需要现场查勘或特殊情况外,理赔查勘车禁止在宾馆、餐饮和娱乐场所门前停放。
(二)查勘车原则上只能在本辖区内使用,凡需超出辖区外使用的,须报本级机构主管理赔工作领导批准。
第七条 理赔查勘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行为。
第八条 理赔查勘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严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行为。
第三章 处罚奖励规定
第一条 查勘岗每月会对当月查勘车出险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并计入考核。对发生事故的当事司机和组长进行现金处罚如下:
(一)发生车损20xx元以下的事故,罚款司机现金100元/次,罚款组长50元。
(二)发生车损20xx-5000元的事故,罚款司机现金200元/次,罚款组长100元。
(三)发生车损5000元以上的事故,罚款司机现金500元/次,罚款组长200元。
以上罚金采取月结制度,由组长上缴至查勘岗主管。
第二条 对“零事故”的查勘组进行奖励如下
(一)若某一组查勘车季度出险次数为零,则按照每车300元奖励至查勘组。
(二)若某一组查勘车发生一次事故,则该组当季度无奖励。
以上安全奖励由罚金中提取,若不足则另行申请。
第三条 查勘人员在未执行理赔任务时使用理赔查勘车的;或查勘车内装载与工作无关人员的。一经发现,当事司机解除劳动合同,所在组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组长处罚金500元。
第四条 查勘人员在使用理赔查勘车执行理赔任务时,未穿着理赔工作服或规定服装的。一经发现,当事司机解除劳动合同,所在组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组长处罚金300元。
第四章 查勘车辆的维修保养
第一条 查勘定损车辆进厂维修必须由车辆使用者(或岗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相关岗位审核后由主任室批准后方可进厂维修。
第二条 查勘车辆应在定点修理厂修理,定点的修理厂无法修理的车辆经主任室同意后方可送其他修理厂修理。
第三条 查勘车辆修理结算时,维修保养人应认真审核修理项目,并在维修结算清单上的提车人处签名,最终的维修项目,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费用由核损岗审核为准。如实际维修项目和批准的项目不符,核损岗不给予确认,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修车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对维修保养车辆的费用,部门将会根据核损岗审核的维修金额定期与维修厂结算,并定期公布维修保养车辆的费用情况。
第五条 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驾驶人负担。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各查勘小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规范所在小组车辆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由查勘岗解释。
理赔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