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读书报告

时间:2024.4.20

《理想国》读书报告

我在备选的五本书中徘徊了好久,终于选定了《理想国》。当时听老师介绍说这本书是教学论中最基础的读物,每个教育者都必须通读这本书。《理想国》中内容的都是以对话的形式展开的,柏拉图通过编录苏格拉底和克法洛斯、格劳孔等人的对话来建立一个理想的国家。

在柏拉图眼中,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有哲学家头脑的人,要有政权,有政权的人,要有哲学头脑。

柏拉图生于雅典城邦衰落的时期,他的思想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壮志雄心的幻灭时期”,这个期间对他影响最大的是苏格拉底之死,在这个阶段他对民主政体产生了极大的厌恶。第二个阶段是雅典学园阶段,在这个阶段,柏拉图重新建立了自己的政治信念,并且写出《理想国》这样的巨著。第三个阶段是晚年,“不得已舍正义而思刑赏,弃德化而谈法治”,越是晚年,越求实际,写出了《法律篇》。

一、第一卷

首先,苏格拉底和克法洛斯谈论了老年时是痛苦的还是怎么样。在克法洛斯看来许多老年人自怨自艾,觉得过得很痛苦,但是他认为他们的苦痛,包括亲人朋友的种种不满,其原因只有一个,不在于人的年老,而在于认得性格。如果他们是大大方方的,心平气和的人,年老对他们称不上是太大的痛苦。要不然的话,年轻轻的照样少不了烦恼。这里我对克法洛斯的观点还是和很赞同的,一个人快乐与否完全取决于他的心态,所以当不幸来临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当幸福到的时候也不要得意忘形,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知道这个道理,在真正碰到生活中的大起大落的时候,情绪还是会有很大的波动,我们都是平凡人,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能做的是尽量让心沉稳一些。

接着他们又讨论了为什么不亲手挣钱的人不太可能会是守财奴。对于亲手挣钱的人来说,钱财对于他们就像诗人爱自己的诗篇,父母疼自己的儿女一样,而赚钱者爱自己的钱财,不单是因为钱有用,而是因为钱是他们自己的产品。钱财对于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来说,就是能让他用不着存心作假或不得已而骗人。当他到另一个世界去的时候,他也就用不着为亏欠了神的祭品和人的债务而胆战心惊了。于一个明白事理的人来说,上面的好处才是钱财最大的好处。

正义是什么?与苏格拉底讨论这一问题的几个人对正义提出了多种解释。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欠债还钱;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苏格拉底对上述正义观点进行了反驳。

(1)驳斥正义是欠债还钱。对于正义就是欠债还钱,苏格拉底认为这并不是正义确切的定义。他指出:首先,当债主精神不正常时,还债是不妥的;其次,如果债主是敌人,那么,此时的还债也是不正义的,因为那会造成对敌人的资助。

(2)驳斥正义就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苏格拉底指出,我们有可能把好人当成敌人而把坏人当成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正义就是伤害好人、帮助坏人了。柏拉图还认为这些充其量只是正义的外延,而不是正义的内涵,柏拉图想要的是关于正义的标准问题,即如何判断正义的问题。

(3)驳斥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智者色拉叙马霍斯提出正义就是强者利益。苏格拉底进行了辩证,首先,每一种技艺都有它特殊的功能,这些功能本身并不能对自身产生利益,所以需要使一个统治者放弃自己的利益去服务他人和社会,要么要给统治者名利,要么要给统治者惩罚,也就是说或者给糖、或者给鞭子,才会有人愿意辛苦操劳的去管理城邦。最大的惩罚莫过于如果贤人不出山的话,有可能会被暴君统治。 第二步,就是讨论“极端的不正义是否比极端的正义有利”这个观点了。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的人很单纯,往往受到欺骗;不正义的人很精明,总是能够得利。 可是天真的好好先生不会压制正义,却只会抵制不正义;相反,精明的不正义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就会既压制正义者,也和不正义的人勾心斗角。 然后苏格拉底偷换了一下概念,用类比的方法,先举了音乐家和医生的例子,认为技艺好的人总是扬善抑恶,技艺差的人却总是嫉妒强者,欺负弱者。由此证明,正义也是如此,正义者总是又聪明又好,而不正义者却是又笨又坏。苏格拉底惯用的是类比的方式,并且用这个方式让对手的观点不攻自破。 第三步,苏格拉底要论证“不正义比正义强有力”的观点也是错的。 这种事情似乎比比皆是了,野蛮国家往往能够更加高效,更加不讲信义,也更容易在征服战争中取得胜利。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也正在于此。 苏格拉底的驳论是这样的:即使是不正义的人群内部,也需要有正义,否则就不能实现他们不正义的目的。 所以即使是不正义的人,“也还有点正义”。因为“绝对不正义的真正坏人,也就绝对做不出任何事情来。”等到了第四步也就是最后一步,苏格拉底要彻底推翻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不正义者比正义者生活得更好,更快乐。” 苏格拉底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独特的功能,独特的德性;功能得到发挥,是因为它的德性,功能不能得到发挥,是因为它的缺陷。 耳朵和眼睛是这样的,人的心灵就更是这样的了。 人的生命的特殊之处在于能够发挥心灵的功能。而正义

恰恰是心灵的德性,邪恶是心灵的缺陷。所以正义的人快乐、幸福,而快乐、幸福又是人最大的利益,总结到最后,不正义绝对不会比正义更有利了。

二、第二卷

第二卷开始苏格拉底的主要对话者是格老孔和阿得曼托斯,他们代表了雅典城邦年轻公民或年轻贵族的正义观。

格劳孔对善进行了分类,第一类是善在其本身之中,如:快乐。第二类是善既在其本身之中,又在其后果之中,如:身体健康。第三类是善在其后果之中,比如各种赚钱术,这些事都是有利可图的,但其本身是辛苦的。格劳孔提出问题:那么正义是哪一种善?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属于最好的一种,即第二种,人们喜欢它既因其本身又因其后果。

在色拉叙马霍斯与苏格拉底论证正义与非正义中,格劳孔觉得不满意,他认为色拉叙马霍斯对苏格拉底屈服得太快了。格劳孔从来没有听到有人有力地为正义辩护,令其满意地信服正义比不正义好。因此格劳孔将取代色拉叙马霍斯与苏格拉底辩论,并期待苏格拉底能有力地为正义辩护。格劳孔论证的思路是:

(1)叙述一般人认为的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既不要地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这便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即法律、契约,把守法践约的叫合法的、正义的。那些最有力量作恶的人是不愿意与他人订立契约的。

(2)论证实施正义行为的人并非心甘情愿,而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人性本恶,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戴上魔戒,获得没有监督的力量后,两个人会同样行事,利用自己的超能力满足自己的欲望并不 会遵守人群中现有的契约。戒指喻相当于是物理学中的理想实验,在现实世界中是没有能使人隐身的魔戒的,但假设存在这种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反而能把人性中 隐藏的逻辑呈现出来。这就好像假设理想的没有摩擦的运动,反而有助于揭示物体运动的规律。

(3)论证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日子过得好。

格劳孔接着把正义者和非正义者的形象推至极端,刻画出两个典型的雕像。不正义者满嘴仁义道德,背地里坏事做绝,但我们还偏偏给他最正义的好名 声。相反正义者,未做坏事却有大逆不道之名(上了十字架的上帝),终身坚持正义,却无人知晓。难道不是不正义者比正义者更幸福吗?

到了第二个步骤,格劳孔的弟弟阿德曼托斯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 他认为,人们赞颂正义,并不是因为正义本身好,而是因为正义带来的名和利;人们谴责不正义者,却用一些

因果报应之类的虚妄的东西。正义的人过着艰苦的生活,不正义的人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如果他们想要摆脱神所给的报应,也只需要花点钱,贿赂一下诸神就可以了。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几乎所有人都会倒向不正义的那一边,除了少数无力为恶的人,他们反对恶,是因为他们只能承担恶,不能施与恶。 所以阿德曼托斯请苏格拉底要澄清正义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有什么自身就存在的优点和德性。否则世人就会更加认可不正义这种更加实际的生活策略了。

苏格拉底将视野放大,他认为要想弄明白人的正义到底是什么,不妨先弄明白城邦的正义到底是什么,由大见小。 在他看来,正义就在于城邦中的每一部分都做那份适合其天性的工作,因此正义就像节制那样贯穿于城邦的整体,并给它带来和谐与统一。

三、第三卷

在第二卷中已经提及护卫者,那么应该怎样来教育护卫者,让他们拥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呢?在第三卷中将进行详细的展开论述。

首先要对护卫者进行体操和音乐的教育,他们接触的诗也必须进过严格的删选。在内容上,诗人不能讲“坏的故事”。对神界、诸神的描写只能是正面的、好的、美的、公正的、恒常不变的,因为神是善的并且是一切善的原因;对于英雄人物,不能写他们性格上的缺陷以免对儿童造成负面的影响;冥界也不能用令人恐怖的辞藻来描绘,因其对幼年没有辨别能力且容易轻信的年轻人的勇敢性格的形成不利,甚至连挽歌也应该删去。当时的文学里有这样的所谓“坏故事”大量存在,柏氏给诗人安上了“说谎”的罪名。但是,说谎并不是不被容纳的原因,关键是“说谎”的目的和效果。诗人的“说谎”对年轻人的培养是不利的,因而要被禁止,作品和作者都要接受审查;而城邦的统治者“说谎”如果“目的是为着国家幸福”是被容许的。而且只有统治者(保卫者)是唯一有权利说谎的。试想诗人的“谎言”相比统治者的“谎言”来说是多么微不足道,但由于其从出发点和目的来说都对城邦的幸福有没有好处,柏氏对二者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

在对内容作了规定之后,接下来的对话又对诗的形式作了限定。柏拉图将文学作品的体裁分为三种,一是摹仿,主要是悲剧、喜剧;一是单纯叙述,指合唱队的颂歌(酒神赞美歌,包括道白以及道白之间的叙述);第三种是摹仿和单传叙述相结合的,即史诗。柏拉图认为,要摹仿只能摹仿“适合保卫者事业的一些性格”,而且他又坚持一个人不能同时摩仿许多事,一个演员不能既演悲剧又演喜剧,最后表明他的态度,只准用“摹仿好人的单纯叙述”,认为这样才会对城邦有好处。然而,事实却是,那种混合体却大受欢迎。

在心灵和身体的教育方面,也还要注意爱智和激情这两者的和谐和平衡。只重心灵的教育,会使人过度软弱,只重身体的教育,又会使人过度粗暴。

只有两者的和谐平衡,才能够更好地为城邦服务。 城邦的守卫者需要有首脑人物,也就是城邦的统治者。所谓城邦的统治者必须始终关心国家利益,任何时候都决不放弃为国尽力的信念。而且还要反复考验,只有最终通过考察的人,才能够成为城邦的统治者。当然统治者也需要有他的助手。这里苏格拉底谈到了一个古老的传说,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家庭出身理论。统治者身上有黄金,辅助者(军人)身上有白银,农民和其他技工身上加的是铁铜。而其有时不免金父生银子,有时又不免银父生金子。要把每一种人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去。 这就是标准的社会等级理论了,在现代看来,是极其荒谬的。

四、第四卷

柏拉图认为,城邦公民在建立城邦时,关注的目标并非个人的幸福,而是整个城邦所可能得到的最大幸福。城邦内各个阶层、各种职业都有其标准,公民不同的天性决定了他们在城邦中不同的职业和地位。“农夫成其为农夫,陶工成其为陶工”,确立了个人在城邦中的位置后,城邦将得到良好的发展和治理,每一类人都将得到天性赋予他们的幸福。在这样构建的城邦中最有可能发现正义。

柏拉图提醒需要警惕两个因素:贫富和疆域。对个人来说,富裕导致奢侈和懒散,贫穷导致粗野和低劣;对城邦来说,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让城邦成长到能保持统一为止是最合适的。谈到教育,他认为国家一旦运作得当,良好的教育便能培养优秀的公民,而优秀的公民亦能让国家得到良好的发展和治理。在教育中特别提到音乐和游戏,柏拉图认为音乐和游戏能够渗透到人的心灵之中,悄悄地改变人的性格和习惯,再逐渐改变人们的处世方式。音乐和游戏在教育中如果运用不当,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的方方面面最终会被摧毁;如果运用得当,就能使公民品行端正,遵守法律和秩序。

这里的柏拉图不赞成在民事、商业、市场等方面立法,这些法律史繁琐而多余的。真正的立法家不应当把力气花在制定法律上。而必要的也是最公正且最重要的法规,应当涉及如何建造神庙,如何祭献,如何崇拜诸神、精灵和英雄,还有如何安葬死者以及荣耀死者所必须举行的仪式。

柏拉图认为立法意识应当始终围绕着“整个城邦的最大幸福”。城邦内的公民拥有共同的祖先,而这位神氏作为全体公民团结一致的最终解释,只有以他的名义为宗教、祭献和崇拜活动制定法律,才能确保城邦的统一稳定。在民事、商业、市场等方面不宜立法的一个原

因就是,这些法律及其管辖的案件都涉及私人利益,似乎会挑拨公民之间自私和仇恨,从而有害于城邦的稳定。

对于智慧四要素,柏拉图认为一个人可以具备这四种要素,一个城邦也能体现这四种要素。人的灵魂可以划分为理智、激情和欲望三部分,一个城邦则由谋划者、辅助者和生意人这三种人组成。

国家的智慧只能通过城邦统治者来体现:对内,智慧是统治的知识;对外,它是保卫国家的知识。在人的灵魂中,理智处于统治者谋划者的地位,领导着灵魂的其他部分。使国家得以智慧的那种品质也就是使个人得以智慧的那种品质,那么个人的智慧就可以体现为理智对灵魂强大的驾驭能力。

国家的勇敢只能通过为城邦打仗的那部分人(辅助者)来体现。对于公民的勇敢,柏拉图认为灵魂的,坚持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这种合法而又正确的信仰的力量,就是所谓的勇敢。而灵魂中拥有这种保持不变的力量的部分就是激情。

在国家或者个人的天性优秀部分和天性低劣部分中,应当由哪个部分来统治,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意见就是节制。国家中谋划者、辅助者和生意人这三部分协调一致就是国家的节制;灵魂中理智、激情和欲望这三部分协调一致就是个人的节制。

国家的正义就是公民做自己分内的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三个等级的人各司其职,互不干涉或者取代他人的事务;个人的正义就是理智在灵魂中处于支配地位,灵魂内部秩序良好,各部分互不干涉,各司其职。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是四个要素当中最基本的品质。因为如果一个城邦是正义的,也就是城邦各部分都各司其职,那么城邦当然也就是内部协调的、节制的;同时谋划者不可能是愚昧的,辅助者也不可能是怯弱的。这就好比我画出了一只完整的鸟,这样的鸟就不可能缺少翅膀或者爪子,也不可能在头上长出翅膀。

柏拉图在行文中透露了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这四种品质的某一共性:以某种知识为前提。智慧当然指拥有某种知识,那么勇敢也是这样吗?柏拉图认为勇敢是一种坚持,就是在各种情况下都坚持那些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所以勇敢首先是对“害怕什么”的一种认知。对于在国家或个人灵魂的各部分中应当由哪一部分来统治这一问题,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并取得相互之间的协调,那就是节制。所以节制要求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一种共同的认知。正义要求每个人做自己分内的事,不干涉别人分内的事,至于什么是分内的事,“正义”本身没有回答,它依赖另外的知识。

五、第五卷

柏拉图认为在城邦内公民从事的各种技艺和职业中,如果适合男性,那也同样适合女性。妇女中也有和男子中同样美德的人,虽然比例会低一些,但对于这些妇女也应该人尽其用,给予同样的教育和待遇。这些女人应被所有男子共有,而不是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儿童也是,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最好的男人应与尽量多的女人结合,生下尽可能多的子女,而最坏的下一代的不予培养。男子和女子结合应在在适当的年龄,并且只有在适当的年龄才能结婚,得到大家的祝福和法律的允许,未经允许就结合所诞生的子女就是私生子,是亵渎神明的。

一个国家的至善是什么?至恶又是什么?至善就是国家团结一致,所有人只会异口同声的说“我们的”,整个国家看起来就像一个人,一个人受了伤害,整个国家啊都会心痛,我们把它叫做一个有机体。因此我们把妇女儿童公有叫做善,而不是把妇女儿童看作私产。每个人都各司其职,那么也不会有争斗和诉讼,巴结富人等琐事,烦心事,那简直比奥林匹斯的神还要幸福啊。之前格劳孔说我们的护卫着拼死拼活,却什么也没得到。其实,按照我们的说法,他们得到了最大的善,最大的幸福啊。相反,如果这些护卫着不安于适度的安稳的生活,而被那些愚蠢的快乐观念所困扰和引诱,那真的印证了一句话“半多于全”儿童也应该从小就被带上战场,学习勇敢和搏斗的技艺。希腊人要团结,对其他城邦不应过于残忍,只限于把当年的粮食运走即可,这样显示我们还有和解的心意,这属于内讧;对敌人则是战争。格劳孔觉得这些在实际的生活中难以被实现,但是苏格拉底认为理论上的至善就不一定要在现实中存在。我们的现实不过是对完美的理念世界的模仿,本来就是不可能是完美的,我们只要它尽可能接近那至善至美就可以满意了。这个就如同物理中的理想模型,在现实中是永远达不到的状态。世上不存在蒙娜丽莎这样的美人,难道能说蒙娜丽莎不给人美的享受吗?这个画家因此就不是个好画家了?真理总是做到的比说到的要少。所以我们要让我们现实中的城邦尽可能的像我们刚才所描述的理想中的城邦。那么它们现在的差别在哪里呢?如果要做一个最小的改动,那是什么呢?那就是“哲学王”,除非哲学家成为统治者,或者现在的统治者寻求智慧,总之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二为一。苏格拉底说:有两种人,一种是哲学家,他们爱智慧;另一种只是爱凑热闹,对什么都好奇。绝不能把他们二者混为一谈。正如有的人爱美本身,有的人只是爱美的东西,却不能认识美本身。前一种人具有知识,后一种人只有意见。意见介于知识和无知之间,而知识对应于有即那个绝对存在,无知对应于无即那个绝对不存在,意见则是既有且无,即人们对于事物的平常看法。

六、第六卷

苏格拉底说:现在我们终于弄清楚了什么样的人是真正的哲学家,甚么样的人不是真正的哲学家。那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上,即为甚么要让哲学家作为统治者呢?哲学家拥有对舆永恒不变理念的知识,而其他人只会被千变万化的事物搞晕了方向。正如看守一样事物不能用盲者而应选用视力敏锐的人,统治者也应该选用那些哲学家,因为他们有对实在的永恒不变的看法,而且他们在经验和别的美德也不差,况且懂得事物实在的知识或许是一切美德中最大的美德呢!我们知道哲学家有知识,那为什么说哲学家在别的美德方面也不差呢?为此我们先要了解哲学家的天性。我们会发现,一个人如果不是有良好的记忆,敏于理解,豁达大度,温文尔雅,爱好和亲近真理,正义、勇敢和节制,他是不会很好的从事哲学的。

此时格劳孔提出人们常有的对于哲学家的看法:既然哲学家们如你所说的优秀,那么为甚么平常人对哲学家的看法要么是觉得他们是怪人,对社会毫无一丝用处,要么就是觉得他们做尽了坏事,比如蛊惑人心,败坏青年。苏格拉底先对哲学家无用的说法做出了回应。他举了一个比喻:一艘船,船长没甚么水平,下面又有很多无知的船员,都说自己有权掌舵,吵嚷着要做船长,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如何航海,他们自己不会,甚至还说这世界上航海是学不会的。他们互相争斗,不同伙就杀死对方,同伙就互相封为更种职位。其实,真正的航海家必须对很多因素包括天气,季节,星辰,潮汐都有所掌握,而事实上真正有人懂得这些技巧。只是在这样被无知船员占领的船上,这样真正懂得技巧的人是会必然被说成无用的,因为船员们太无知了。哲学家对世人的确无用,但是责任不在于哲学家,而在于世人不用哲学家。真正自然的应该是:病人却请求医生医治,船员请求航海家掌舵,世人请求哲学家统治。

为什么人们说哲学家是坏蛋呢?一方面,上面提到了哲学家的天性,可哲学家欲成为哲学家,必须在好的环境中培养这些天性,相反在坏环境中这些天性却会更具有破坏性。如果有一个驯兽师,他了解动物的脾性,他把顺应动物脾性的方法叫做智慧,动物喜欢的叫善,动物厌恶的叫恶。但对于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动物怎么能够告诉我们呢?现实生活中多的是这样讨好民众的诡辩家和无知的民众,他们当然要非难哲学家。在这种环境下,即使一个具有天赋的人,也断难成为哲学家。另一方面,一些小人乘机而入,他们本不配学习哲学,没有那些高尚的天性,结果就只能产生诡辩,败坏哲学的名声。结果只有极少数的有天赋的人成为了哲学家,但是面对着社会上的野兽,他们能做什么呢?只有尽量坚持自己的正义不被腐蚀,怀着良好的愿望辞世罢了。

苏说:接下来我们要讨论我们的统治者和护卫者应该如何产生的了。他们要经过严酷的

考验。但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首先知道什么是善,这比知道正义和美更重要。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只有从善演绎出来的关于正义的知识才是有益的。如果不知道善,别的再多的知识也无益。但什么是善呢?大多数人对它并不知晓。对自己不懂的,就不应该夸夸其谈。脱离知识的意见是丑的,即使这意见碰巧说对了,那也和瞎子走对路没甚么区别。我们有视觉,有物体,但中间需要有媒介让我们看得到,那就是光,光来自太阳。视觉最像太阳,但依然不是太阳。太阳不是视觉,但却是视觉的原因。太阳于视觉和可见物的关系,正如善于理智和可知事物之间的关系。善的理念给与认识对象以真理,给与认识主体以认识能力。太阳不仅让物体被看见,也让物体生长。善不仅让知识对象可知,也让知识对象存在。存在两个世界,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可见世界分为影像和影像的实物;可知世界分为以实物为影像的概念,比如三角形和正方形,现实中有三角形和正方形的各种物体,他们是三角形和正方形的影像,和以概念为影像的真理,即真理经由概念推导而得。于此四部分对应有四种灵魂状态:理性,理智,信念和想象。

七、第七卷

第七卷是整本书中最重要也是最难懂的一卷,在这里,苏格拉底讨论了他著名的关于洞穴和影子的比喻,来说明受过教育和没有受过教育的人的区别。

在一个山洞里,所有人被绑住只能朝向岩壁,洞口有一堵墙,墙边有人走动,阳光会在岩壁上投射出那些人和事物的影子。即使这些人被解除了桎梏,被强迫回头看那火光。那么他一定觉得火光很刺眼,很不舒服。一有机会,他就会回头看岩壁,还说“还是看影子舒服啊”,而且认为看到的影子比真实的事物还要实在,其实这只是由于他习惯了虚假的东西。要让他在洞穴外能够看到真实的东西,那么他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阴影最容易,然后是事物在水中的倒影,然后是事物本身,然后是夜空和星星,最后他就可以看到太阳本身了。此时,他一定觉得之前在岩洞里的生活层次太低了,为自己的变化高兴,为朋友而遗憾。如果在囚徒之间曾有选举,并且有所奖励的话,那么他也对那些奖励也会是不屑一顾的,他会嫉妒囚徒领袖的权利吗?我想他宁可作人世的奴隶,也不愿作囚徒的领袖。如果让他再回岩洞中,他也会因为突然的黑暗而什么也看不见,囚徒们会笑话他到上面走了一圈回来眼睛就坏了,诬蔑上面的世界不值得去,把任何想到上面去的想法扼杀在摇篮里。

囚室就是可见世界,上面就是可知世界。善的理念就是太阳,他是一切事物中正确者和美者的原因。眼睛迷茫有两种原因:从亮处到暗处,和从暗处到亮处。教育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把灵魂里原来没有的东西灌输到灵魂当中去。相反,教育是给人提供以转变头颈

方向的能力。知识是每个人灵魂里都有的能力。心灵的优点是一种永远不会消失的能力,因所取的方向不同而有益或有害。说他是小人,不是指他视力贫弱,而是指视力服务于恶。没受过教育不知道真理的人和被允许终身完全从事知识研究的人,不能胜任统治国家。没受过教育的人不能把自己的全部公私活动都集中于一个目标;知识分子则不能自愿地做任何实际的事情,而是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进入极乐世界了,统治者应该使自己的灵魂看到善,然后自愿地下到囚室,和囚徒同甘共苦。

格劳孔问:难道我们要让他们在能够过上最幸福地生活的时候,却要委屈他们过低级的生活?苏说:我们的立法不为任何一个阶级的幸福,而是为了造福这个整体。之前我们说让哲学家统治国家,好像他们占了便宜似的;其实他们完全可以过高级的生活,而不必沾上世俗的罪恶。不过我们建立国家的初衷(即各司其职),这样对哲学家也不算不公平。毕竟哲学家要报答城邦的养育之恩,受到了更好的教育,有更大的能力过上两种生活,他们看过真正的善,再看这些影子时必定更清楚影子的含义,能带领大家过上幸福的生活。而由于这是正义的,那些懂得正义的哲学家自然不会拒绝他们自己统治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当未来的生活比治理国家更好时,统治者才能管理的好,而不会被那些权力所腐蚀,统治完全出于道义,而不是利益。

下面的问题是,这种人如何造得出来?如何将人从洞穴中提升到光明的世界呢?这需要人们在那些学科上的修养呢?首先是算术学,但不是为了做买卖,而是为了将灵魂从变化的世界转向真理和实在。其次是几何学,再次是天文学(算术相当于一维的,几何是二维的平面的几何,而天文学相当于立体几何,而且是运动的几何),但是天文学的学法与现在的不同。不应当把天体当作具体的星体,那样它们只是可见事物中最好的那些,这样研究只会让灵魂向下;相反,应当把天文学当成是绝对完美构造的模拟,就像画家用来表示某种真实所有的说明图,用研究模型来达到对绝对构造的理解。如果说眼睛是为天文学而造,那耳朵就是为研究音乐而造。所有以上的学科都只不过是法律的序言,真正的法律正文是辩证法,即对自己的观点做出逻辑的论证。只有辩证法可以确定每一事物的真实本质,而其他一切技术则只是为了人们的意见和欲望,或是为了事物的产生和制造,或是为了在这些事物产生出来之后照料它们,而我们提到的其他学科如几何学,虽然对实在有某种认识,但是也只是梦似的看见实在。如果假设不确定,那么其结论也不会得到确定的。世界四部分:知识,理智,信念,想象。知识和理智合称理性,信念和想象合称意见。理性是关于实在的,意见是关于产生世界的。理性和意见的关系-知识和信念的关系-理智和想像的关系-实在和产生世界的关系。一个人如果不能论证善的概念并和其他一切事物区分开来,不能用实在而是用意见

来考察事物,不能在正确的方向上论证到底而不出现失误,那么他是没有理性的,也不配作统治者的。

八、第八卷

在这卷中,主要介绍了四种政体,苏格拉底认为是下列有通用名称的四种。第一种那个叫做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第二种叫做寡头政制,少数人的统治,第三种叫做民主政制,第四种叫做僭主政制。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政制就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人们性格。政制是从城邦公民的习惯里产生出来的;习惯的倾向决定其他一切的方向。

对话从“荣誉制度”开始,一步步推出四中制度是如何转变的。在每一个制度向另一种制度转变的过程中,苏格拉底都形象而又具体的分析了其中转变的真正原因,以及各种制度本身的突出特征所对应的人物性格,如荣誉制度对应的人都好胜贪才和爱荣誉、寡头政制对应的人崇拜金钱和节省、民主政制对应的人要求绝对自由、僭主政制对应的人过分探求财富。在整个讨论的过程中涉及到了多方面的知识,如优生学问题、婚姻自由问题、独裁问题、民主问题等等。

荣誉政制中,一些人爱好荣誉,在自制力越来越弱的城邦风气中,很容易就会接着转变为爱好财富,这样,这个城邦的政治体制就由荣誉政制进一步转向寡头政治了。寡头政制的特点或者说缺点就是城邦统治者的选举,有着一个财产最低准入机制。换句话说,只有拥有一定的财产,才有可能成为统治者。在这样的城邦中,贫富差距越来越悬殊,产生了城市无产者,于是出现了乞丐、小偷、盗贼等等。人们在这样的城邦中有最显著的两个特征,一是崇拜金钱,二是节俭吝啬。 贪得无厌地追求最大可能的财富,就会使寡头政制进一步滑向民主政制。在贪欲的驱动下,统治者变得越来越无耻而怯懦,而贫民最终只有走向一条唯一的出路——暴力革命。 暴力革命后,在建立起来的民主政制中,每个公民被赋予充分的自由,从而导致每个人各行其是。这种体制表面看起来不错,可是,“民主制度以轻薄浮躁的态度践踏所有这些理想,完全不问一个人原来是干什么的,品行如何,只要他转向从政时声称自己对人民一片好心,就能得到尊敬和荣誉。这样,在民主政制中,某些人就打着为人民的旗号被封为了领导者,继而慢慢发展成为僭主,走向独裁。僭主通过挑起对外战争,转移国内矛盾。并且不断扫除异己,清除身边的“老战友”,就像当年斯大林对待他的老战友那样。 这时候的人民会发现当初他们本希望争取更多的自由,结果“却不意落入了最严酷最痛苦的奴役之中了。”

九、第九卷

在第九卷中主要讲了欲望问题。非法的欲望和快乐,受到法律和以理性为友的较好欲望。可怕的强烈的非法欲望在每一个人的心里,甚至在一些道貌岸然的人心里都有,并且往往是在睡梦中显现的。民主式人物的性格:从小节约省俭的父亲教育培养,抑制了他不必要的欲望,但由于受到老于世故的人们影响,他被推向了各种的傲慢和无法无天,开始厌恶父亲吝啬而奢侈的生活方式,后来他确立了中间道路,既不奢侈吝啬又不寒碜又不违法,于是他由一个寡头派变成了民主派。后来他用自己的生活方式教养自己的儿子成长,他儿子被拉向完全的非法(完全的自由),父亲支持折衷的欲望,而教唆者则支持极端的欲望。后来这个青年的灵魂里被扶植起一个能起主宰作用的激情。这个人的心灵被一个主宰激情完全控制了之后,他的生活便是铺张浪费,纵情酒色,放荡不羁等许许多多可怕的欲望。僭主的一声从来不真正和任何人交朋友,他的天性是永远体会不到自由和真正友谊的滋味的,他们是最恶的人即他们醒着时能够干出睡梦中的那种事的人。

苏格拉底接下来采用了另一种方式来证明“僭主最不幸福,哲人王最幸福”这一理论。 城邦分为三个等级,人的心灵也分为三个部分,“爱智”、“爱敬”以及“爱利”。相应的人分为三类:哲学家(爱智者)、爱胜者以及爱利者。这三种人中只有哲学家能够获得更多的快乐体验,因为接触事物本质的快乐是最高层次的快乐,而且哲学家的手中掌握着判断、推理这些工具,这更有利于他们体验到真是的快乐。 以这种方式,苏格拉底再次证明了,哲学家最快乐,爱胜者次之,爱利者离真正的快乐最远。

除了有智慧的人而外,别的任何人的快乐都不是真实的纯净的,而只是快乐的一种影像。 人们在受到痛苦时会把免除和摆脱痛苦称赞为最高的快乐。就不痛苦也不快乐是一种心灵的平静,是两者的中间状态。和痛苦对比的快乐以及和快乐对比的痛苦都是平静,不是真实的快乐和痛苦。通过身体传到心灵的那些所谓最大的快乐时某种意义上的脱离痛苦。因此,当他们遭遇到痛苦时,他们就会认为自己处于痛苦之中,认为他们的痛苦时真实的。他们会深信,从痛苦转变到中间状态就能带来满足和快乐。

此外,保证身体需要的那一类事物是不如保证心灵需要的那一类事物真实和实在的。因为真实意见,知识、理性和一切美德的东西是一种紧密连接着永远不变不灭的真实的,自身具有这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种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而饭肉、饮料等食物是一种永远变化着的可灭的自身具有这一种本性并且是在具有这一种本性的事物中产生的事物。

苏格拉底说,如果我们得到了适合于自然的东西的充实,我们就感到快乐的话,那么,受到充实的东西和用以充实的东西愈是实在,我们所感到的快乐也就愈是真实;反之,如果得到的东西比较低实在,我们也就比较低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充实满足,也就比较地不能感

受到可靠的真实的快乐。

关于激情部分,如果爱利和爱胜的欲望遵循着知识和推理的引导,只选择和追求智慧所指向的快乐,那么他们所得到的快乐就会是它们自己固有的快乐,如果任何事物的最善都可以被说成最是自己的话。因此,如果作为整体的心灵遵循其爱智部分的引导,内部没有纷争,那么,每个部分就都会是正义的,在其他各方面起自己作用的同时,享受着它自己特有的快乐,享受着最善的和各自范围内最真的快乐。

个人的内心包括象征欲望的多角怪兽,象征激情的狮子,和象征理性的人。一个正义的人一定是狮子在人性的领导下驯服了怪兽。而如果狮子或者怪兽成了统治者,人性被奴役的话,那这个人怎么能是幸福的呢?放纵受到谴责,是因为多形怪兽有了太多的自由;固执和暴躁受到谴责,是因为狮子过于强壮;奢侈和柔弱受到谴责,是因为狮性减少削弱直至它变成懒散;谄媚卑鄙受到谴责,是因为狮性受制于多角怪兽的野性,而狮性从小就要受尽屈辱,以至于长大后变成了猴子;手工技艺受人贱视,是因为一个人最善的部分天生懦弱,不能管理其他两部分的兽性,而只是服务和讨好它们。因此既然奴隶和手工艺者自己无法控制内心的怪兽,就要受到真正的统治者的帮助,用统治者的人性来管理他们的兽性。这样大家都可以得到善。

十、第十卷

在这一卷的开头,苏格拉底将话题转向了对诗人的批判。诗人崇尚模仿,但是他们模仿的却并非事物的本质(理念),他们模仿的是理念外化的具体事物,所以,他们距离真理隔了两层。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诗人却因为他们的模仿似乎变得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是这些诗人只是似乎懂得而不是真正懂得。他们不能象医生那样真正治愈病人,不能象立法者那样治理好国家,不能象将军那样指导战争取得胜利,也不能象智者那样给人关于真理的教育。

由此,苏格拉底得出结论说,模仿者对于自己模仿的东西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知识,模仿只是一种游戏,是不能当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模仿术乃是低贱的父母所生的低贱的孩子”。而从事模仿的诗歌所打动的是心灵的低贱部分还是高贵部分呢

心灵的最善部分是指愿意服从理性的指导;而心灵的低贱部分是受情感支配的,而从事模仿的诗人本质上是和暴躁的多变的联系的,因为这容易模仿。所以诗人的创作是和心灵的低贱部分打交道的。因此,我们有理由拒绝让诗人进入治理良好的城邦。因为他的作用在于激励、培育和加强心灵的低贱部分毁坏理性部分,就像在一个城邦里把政治权力交给坏人,

让他们去危害好人一样。我们抵制诗歌的这场斗争决定一个人善恶的关键。因此,不能让荣誉、财富、权力也不能让诗歌诱使我们漫不经心地对待正义和一切美德。

灵魂是不朽的。一样事物被毁坏只能是因为这种事物特有的恶。肉体死亡是因为本身的疾病,而不是因为食物的恶,即使这疾病是由于食物引起的(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如果事物特有的恶毁坏不了它自身,那么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恶可以毁坏它。心灵有恶,那就是不正义,无节制,懦弱和无知等等。但是这些心灵的恶本身却不能崩解心灵。不正义者不是死于不正义,而是死于因干坏事别人施加的惩罚。不正义是不能通过内在的方式破坏心灵,直至它死亡使它和肉体分离的。不正义如果对于不正义者是致命的,那它就不会是一个可怕的东西了,因为若此它就是一个除恶的东西了。相反,它是一个杀死别人而使不正义者活着的东西。因此,灵魂是永恒的。因此,我们也不能相信,灵魂的本质是内部有许多的不同和矛盾。因为如果有了这些矛盾,要灵魂不朽是很不容易的。但现实中,纯净的灵魂(指理智部分)却和肉体和其他的恶混杂在一起,不容易看清楚。要看清灵魂,我们必须抛开其他俗物,而只看那爱智部分。我们不必祈求正义的报酬和美名,那只是对于肉体的报酬,正义本身就是最有益于灵魂自身的。行正义只是为了灵魂本身,不是为了报酬,但是在这一正义行为之后,现世的报酬和美名会对这一美德的奖赏,这样才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苏格拉底讲了一个关于勇士厄洛斯死后复活告诉人们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主要内容是说,一个人如果生前对别人做过的坏事,死后每一件都要受十倍报应,如果一个人做过好事,为了公正、虔诚,他也会得到十倍的报酬。苏格拉底最后的结论就是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

十一、读后

大概花了三个礼拜的时间把《理想国》通读了一遍,刚开始觉得太难懂了,什么正义、美德啊,好抽象,还有对苏格拉底这种教学方式也是觉得不太合理,为什么一直让别人说,自己在却都不发表意见,后来才慢慢懂得这种启发式的教学更能让学生印象深刻,让他们自己去思考。读到妻子、孩子共有的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这种主张我觉得是不可能被实现的吧,还有对于天赋比较低的那些孩子竟然要秘密的处理掉,虽然是为了后代的基因着想,但是未免也有点残忍了。在看到僭主政制那里的时候,想到挺多的,很多历史都是这样,原来2000多年前就能预知事情的发展了。很少读这样经典的西方哲学名著,真是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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