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MS-RL-04
文件类型: 管理规定
文件版本: A0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3-23发布 20##-3-23实施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移动电话费补助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常使用移动电话进行对外通讯的员工。
3 定义
4 职责
4.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享受补助人员清单的制订与更新;
4.2行政中心负责充值卡购买与发放;
4.3财务中心负责费用报支。
5 工作程序
5.1补助标准
注:补助标准符合两种条件的,只能享受一种补助。
5.2 享受通讯补助的要求
5.2.1员工要保证登记备案的移动电话在24小时畅通,若当月3次无法联系,则取消当月补助。
5.2.2行政中心根据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的享受补助人员清单购买充值卡,于每月月底前发放。每月15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享受次月补助。
5.2.3承担销售、采购、宣传、招聘职能,且对外联系频繁的岗位,在享受通讯费补助时,需经过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确认。
5.2.4未纳入上述发放补助范围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申请补助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经部门经理审核,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总裁批准后方可享受。
6 记录
QR-RL04-01 【移动电话费补助清单】
7 相关文件
8 修改历史
第二篇:通讯费用管理办法(第二版)
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2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联系,节约开支,确保通讯畅通,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的程控电话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外勤人员(如驾驶员、采购员)的移动电话费用。
2 实施办法
2.1电话费用以实际工作需要为依据,程控电话费用实行费用包干制,移动电话费用实行补贴制。
2.2 程控电话费用根据各部门的业务量大小,由公司办公室核实其实际通讯费用,按必须、节省的原则,限额数量使用,超过标准的,按超过部分的50%从其部门负责人工资中扣除。移动电话费用按工作性质和业务量给予补贴,按限额据实报销,超过部分由本人自理。( 见附件一)
2.3 程控电话费用由办公室按月交纳或办理有关银行托收手续,高级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费用由办公室统一交纳报销。其他人员的移动电话费用自行结算和报销。
2.4 各部门程控电话不得拔打信息号码,若出现信息费,由其部门负责人负担信息费,从其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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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所有人员的手机话费标准由办公室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财务按标准审核报销。报
销时间定在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
2.6 享受话费补贴的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状态,不得关机和拒接电话。若遇电
力不足、无信号时要及时办理电话转接或通知公司办公室,确保公司能及时取得联系。
对无故关机和拒接电话,影响工作的,出现一次,口头警告,出现二次,取消当月话费
补贴。
2.7每月出差9天(含9天)以上的,按标准的150%限额报销,每月出差在18天(含18
天)以上的,按标准的200%报销。
2.8若确因工作需要造成当月大量话费时,报请总经理批准可酌情提高当月标准,按实
或按比例报销。
2.9 鉴于小灵通信号不好的实际情况,为确保通信畅通,规定享受手机话费补贴的员工
不得使用小灵通作为主打通讯工具。
2.10 确保信息的及时购通,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技术主管、部门主管要将住宅电话报
公司办公室备案,以作为联系的补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