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召开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实施讨论会
会 议 纪 要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启动集团公司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工作,5月4日,集团公司召开全区药业系统GSP教育培训会,各分公司经理、质量负责人及百余家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广泛征求了各县分公司经理和五台山大药房总部负责人的意见,5日下午召开了零售药店GSP认证讨论会,针对大家提出的困惑和疑问,集团公司领导现场进行了协调和解决,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新版GSP的核心内容,即一项管理手段,两个重点环节和三个难点。一项管理手段是实施与新版GSP相适应的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抓紧建设;两个重点环节是执业药师的配备和人员职责及质量制度的贯彻;三个难点分别是零售财务核算及税务方面问题、零售认证方式、连锁配送工作“五统一”问题,并将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记录在案,进一步研究解决,稳步推进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时间:2014-5-5
会议地点:省委党校培训中心
主持:王总经理
参加人员:李福忠副总经理、各县分公司经理
会议内容: 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记录人:张宇峰
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抓紧建设:
即日起开始多方考察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厂家、品牌、价格及售后运维体系,及时做出预算,抓紧时间开始设计出符合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适合本企业运行的数据架构、质量管理流程,开通数据专线网络,争取在一月时间内
完成此项工作。统一加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司有:河曲、保德、偏关、岢岚、神池、宁武、原平、代县、繁峙、定襄、五台、静乐12家,五寨单独建设。 二、两个重点环节:
1、执业药师配备问题:
执业药师配备按照各分公司对外聘用、集团公司统一调配原则执行,适当调整执业药师补助,具体实施方案集团公司通知人力资源部组织上会研究决定后逐步落实。
2、人员职责及质量制度的贯彻
认证工作中涉及的岗位人员必须制定出与之相符的岗位职责并遵照条例做好本岗位工作,质量制度的贯彻落实到人,岗位人员必须到位。
三、三个难点:
1、零售财务核算及税务方面问题:
此问题各家均有疑问且暂无解决方案,待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后在进行实施。
2、零售认证方式:
经会议讨论,岢岚、原平、代县、繁峙、定襄、五台六家决定连锁认证;宁武、保德、神池、五寨、河曲、偏关、静乐七家决定单体认证。
3、配送工作“五统一”问题:
讨论会中五台山大药房总部郭效东经理提出如果连锁认证后针对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服务“五统一”规范在各分公司日常零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对其利弊做了分析。 最后,公司领导要求有意向连锁认证的零售药店必须在5月10日前向集团公司递交连锁认证申请书,并在今后的视屏学习会上加强对《GSP认证管理实施细则》内容的深入学习、实战操作。
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
2014-5-6
第二篇:零星维修项目实施研讨会会议纪要
零星维修项目实施研讨会会议纪要
年月日下午,公司在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零星维修项目实施研讨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物管中心、建筑工程部、环卫与绿化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专责。会议纪要如下:
一、公司零星维修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零星维修项目内容多、项目杂,管理难度较大,效益不高,主要是服务性质。
(二)有些项目,是属于公司负责维修,还是职工个人负责维修范围有时较难界定。
(三)公司对零星维修项目无承包合同,无专项基金,每项均要求向总公司履行报批,费用结算周期长。
(四)存在施工完毕,事后集中补报审批手续的问题,费用难于把关。
二、会上对我公司零星维修项目管理提出建议
(一)与总公司综合部沟通,尽快完善报障申请、项目确认、费用审批的手续。
(二)按市场价格控制好费用,建议有些零星维修项目可以明确单价,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
(三)建议将巡查发现、报障受理的零星维修项目(需
紧急处理的除外),在一定的周期内集中一起联合确认、验收,尽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议现有的报障申请表可与验收表合并使用。向总公司审批费用的流程、表格要与总公司综合部沟通协商后拟订。
三、会议要求
由于公司零星维修项目存在较多、较杂,难管理的特点,且维修工作的好与差和职工满意度关系密切,是公司和相关部门重要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更规范及效率更高,会议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现有施工队的监管及考核,提高维修水平和质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可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的施工方维修。
(二)要与总公司协商,明确维修责任范围的界定,只有属于公司负责维修的,才接受报障处理,属于个人负责维修的,监督其实施。
(三)每项零星维修项目都应履行费用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公司内部先审核,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只有特殊的需紧急处理的项目才可以先口头申报,经同意实施后,也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四)对于零星维修项目,集中按每周1-2次,由建筑工程部牵头,联合物管中心、综合管理部及总公司综合部等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对新立项目核实后及时申报,对完成
项目进行验收。
(五)要加强零星维修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避免只安排,不跟踪把关。对所有维修项目都应有保质期,督促施工方把好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