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联附卷
第二篇:劳动保障检查调查询问通知书
劳动保障检查调查询问通知书
被调查询问人:瑞德恒基西山名苑项目部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十五条规定,本大队需检查你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请你单位派人于20xx年x月x日9时0分前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49室接受询问,并携带下列材料(所需材料如系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答复时不须携带)
2、 营业执照(原件)
3、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4、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
5、 20xx年x月全体职工花名册(须注明姓名、岗位、身份证号、进单位日期、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6、 劳动合同书
7、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考勤记录
8、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工资表
9、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10、 单位劳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调查通知书的,我大队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址:东胜区政府一楼149房间
联系人:王磊 郭旭 电话:0477-8380760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