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条件
各部门的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等。
三、交接要求
1、工作交接必须严肃、认真、准时,要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工作衔接有序。交、接人员应按规定的项目进行交接,未办理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员工离职时应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物品,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员工休假时应将未了事项详细记录在部门工作交接本上,上交至主管部门。
3、部门与部门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部门与接收部门的工作性质必须临近,否则不得交接。
4、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与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5、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接时,必须由其他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交接人责任
要按照《工作移交清单》逐项进行交接,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交接。
五、接收人责任
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资产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及资产与实物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六、监交人责任
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交接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七、行政部、人事部
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工作交接流程图
第十条 移交清单一式三份,接收人一份、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各存档一份。
第十一条 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时可以处理,由交接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交接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二条 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交接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第十三条 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账务上的收缴等),由交接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第十四条 如果交接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五条 交接不完整,交接人离职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工作移交清单》上签字。
第十七条 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备注:各级人员移交必须亲自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篇:员工工作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形象、增强员工荣誉感,公司实行全员佩戴工作牌上岗制度。
第二条 工作牌具体由员工的姓名、部门、职务、工号、照片(正面彩色免冠)元素组成,并配置
公司门禁卡。
第三条 工作牌和门禁卡应当一起放在卡套内。进入时,用门禁卡在大门左侧的门铃上刷下便可。
前台文员应当做好门禁工作,外来客人进入时,应当确认来意。
第四条 上班时间,在本公司范围内,员工均应佩戴工作牌。非公务外出须将工作牌取下,不得利用工
作牌和门禁卡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员工工作牌及门禁卡仅限本人佩戴,不得在工作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借与他人或非本人单
位人员使用。
第六条 各级员工均须妥善保管工作牌及门禁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行政部补办,并交纳补办
成本费。工作牌印刷1元/个、卡套1元/个、挂绳1元/个、门禁卡10元/个。
第七条 工作牌和门禁卡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制作、发放、管理。
第八条 试用期内公司不给予制作工作牌,可以发放门禁卡。
第九条 辞(退)职人员,均应将工作牌及门禁卡交回行政部方可离职。
第十条 行政部随时对员工佩证情况进行检查,并按《员工手册》对未佩证者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本制度20xx年8月9日开始执行,如有更改,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