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隆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 查 报 告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22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b@2率为16%。全镇共有流入人口9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60%。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暂未出台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相配套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
(二)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柏隆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b@2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b@2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