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
一、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四、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残疾人证号以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编码,编码格式一律实行20位编码,由18位公民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
36xxxxxxxxxxxx 4 3
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残疾等级代码残疾类别代码
残疾类别代码
视力残疾: 1
听力残疾: 2
言语残疾: 3
肢体残疾: 4
智力残疾: 5
精神残疾: 6
多重残疾: 7
残疾等级代码
一级: 1
二级: 2
三级: 3
四级: 4
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b@2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 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档案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b@2工作。
省级残联负责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五、申办残疾人证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见附表4)。
六、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
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b@2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b@2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b@2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b@2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6.发放、备案:县级残联发放市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七、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残联负责本市残疾人证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审核、批准责任;所辖区、市(县)残联负责填发残疾人证。
八、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九、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要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十、持证人像片上必须加盖批准机关钢印,批准机关栏必须签字盖章,否则无效;私自涂改作废。
十一、残疾人证残疾等级登记使用繁体大写汉字(壹、贰、叁、肆),其他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二、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
十三、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
十四、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同时,
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十五、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作废并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十六、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
十七、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的,发证机关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收回。残疾人康复脱残以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残疾评定结果为准。
十八、各地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则。 十九、本管理办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学习解读
第一部分 主要原则
一、目的、依据(第一条)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评残标准(第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发放原则(第三条)
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四、残疾人证内容
1、制发单位:中国残联(第四条)
2、残疾人证种类: (第四条) 红色----视力残疾人证
绿色----除视力外其他类别的残疾人
1
3、残疾类别及代码(第四条)
视力残疾:1 听力残疾:2 言语残疾:3
肢体残疾:4 智力残疾:5 精神残疾:6
多重残疾:7 (保障法释义要求:多重残疾应指出其类别。)
4、残疾等级及代码 (第四条)(第十一条)
一级:1 (填证:壹); 二级:2 (填证:贰); 三级: 3(填证:叁); 四级:4 (填证:肆)。
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第八条)
5、残疾人证号:20位编码(第四条)
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
(18位) +(1位) + (1位)
( 18位 二代身份证号码)残疾等级码
6、《残疾人证》信息填写:(第六条第4款)
一律使用计算机打印。
7、遗失补发和换领新证
(1)遗失补发残疾人证编码(第十四条)
※原证作废(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 编码方法:
第一次遗失: 原证号码+B
2
第二次遗失: 原证号码+B2
(2)换领后新证编码:(第十五条)
※ 新证号码与原证号码一致。
8、相片要求:(第六条第1款)
二寸免冠(大一寸)
加盖市级残联 钢印 (第五条第5款,第十条)
9、填发机关:(第六条第4款)
加盖县级残联 公章
10、填发人:(第六条第4款)
签名 县级残联理事长(系统内部已经设定)
11、批准机关(第五条第5款,第十条)
加盖市级残联 公章
五、各级残联责任(第四条)
县级残联:1、受理本辖区内残疾人#b@2申请;
2、指定、组织医疗机构评残 ;
3、填、发残疾人证;
4、向市级残联报审;
5、负责本级残疾人档案管理。
市级残联:1、审核县级残联所报送资料;
2、承担批准责任(加盖钢印);
3、负责本级残疾人档案管理;
4、检查监督所属县残联#b@2工作。 3
省级残联: 检查、监督 。
六、资料要求(第五条)
全国统一使用,一式三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第二部分 #b@2程序(第六条)
一、申请:
申请人 (原件、申请人页复印件一份) (残疾人寸免冠照片(6张)
(3份)
(3份)
二、受理:县级残联核对资料申请表信息录入
三、残疾评定:(第六条第3款)
目测评定: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类别、等级)
(县残联包括理事长在内3人评定、签名)
医疗机构评定: 填写评定表, 明确残疾评定结果。
四、初审、填发:
县级残联申请表、评定表信息县级残联初审员初审市残联复审县级残联打印《残疾人证 》。
4
五、审核、批准、备案: 审:申请资料、初审程序、残疾评定结果;
批:加盖公章、用钢印;
备案:申请表、评定表各一份。
六、发放、备案:
县级残联发证、备案(申请表、评定表各一份)
七、领取、保存:
残疾人领证,保存(申请表、评定表各一份)
第三部分 补充条款
一、#b@2费用:(第十二条)
不收取工本费。
相片费用、评残费用原则上自理。
(特殊困难残疾人予以减免。)
二、残疾人证迁移: (第十十六条)
、评定表。 新县级残联 登记 《残疾人证》备注栏注明迁移日期,盖公章
县本级 备案
市级残联(复印件)备案 5
三、残疾人证回收(第十七条)
需要统一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申请人上交备案资料问题:
申请人上交《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或原件一份, 复印件两份,共三份)。县、市残联在三份表上盖印确认。 申请人同时必须上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页复印件一份。 第二,关于《评定表》的时效问题。
申请人到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并取得评定结果后,鉴定结果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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