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考核办法(试行)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并且尽最大可能的维护员工的自身利益,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执业工作能力,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员工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依据,通过对员工的德、能、勤、绩等进行考核,为员工岗位调整、晋升、调薪、培训、奖惩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约定的考核范围为公司部门(项目部)全体员工。
第二章 考核方法及内容
第四条 对公司员工的考核,由公司考核部门负责人会同员工所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组织进行。
第五条 考核的办法。对员工的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时与不定时的方法进行。定时为每季度进行一次季考、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年考,不定时考核有试用期考核、个案考核、技术业务能力考核等。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个别交谈、走访相关单位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质与敬业精神、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具体内容见《公司部门员工考核表》、《项目监理部监理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定期考核的规定:
1、季度考核。对员工上季度工作的评价。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由公司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所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部门(项目部)的所有员工进行上季度的考核。
2、年度考核。对员工一年工作的综合评价。由公司领导、考核部门负责人会同员工所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和专项考核结果、公司综合考评情况得出员工年度综合考评结论。
考核内容、标准按照相关考核表进行。
第八条 专项考核的规定:
1、试用期考核。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考核分为称职和不称职,考核为称职的予以录用,不称职的不予录用。考核者为员工所在部门(项目部)会同公司考核部门负责人得出考核结论。考核内容按照相关考核表进行。
2、个案考核。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该项考核者为员工所在部门(项目部)会同公司考核部门负责人进行。
3、技术业务能力考核。主要采用考试竞赛形式进行。其成绩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由公司考核部门负责实施。
第九条 其他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
1、项目监理部员工:
(1)、在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验收、评比中,项目监理部受到书面通报批评,或评比名次为最后一名;受到建设单位、其他单位投诉且经查明投诉事实属实的;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罚款的。以上四种情况每发生一次,负主要责任的员工当季考核最高为称职,负次要责任的员工在当季考核得分中减5分。发生第二次,负主要责任的员工当季考核为不称职,负次要责任的员工当季在考核最高为称职。因同一事件造成多个单位处罚的,或即投诉又罚款的,只记一次。
(2)、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书面奖励或现金奖励的,在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每发生一次,起主要作用的员工当季考核加3-5分,起次要作用的员工当季考核得分中加1-3分。因同一事件多次奖励的,只记一次。当季考核最高加10分。
2、公司部门员工其他因素考核参考项目监理部员工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核结论和奖惩措施
第十条 考核实行加权分打分制:
项目监理部员工:满分为100分,个人考核权重70%、业主满意度权重10%、公司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权重20%。
公司部门员工:满分为100分,个人考核权重70%、公司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权重30%。
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60(含)~80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一条 考核奖惩措施如下:
考核奖惩分为季度考核兑现和年度考核兑现,考核完成后一次兑现。
1、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兑现季度考核奖惩,共分为四档。当季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考核期内月工资调减100元,结果为称职的考核期内月工资不变,结果为良好的考核期内月工资调增50元,结果为优秀的考核期内月工资调增100元,考核完成后一次性兑现。
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考核工资,共分为四档。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放年度考核工资,结果为称职的发放年度考核基本工资,结果为良好的发放120%的年度考核基本工资,结果为优秀的发放150%的年度考核基本工资。
3、年度考核基本工资数额根据公司的情况另行确定。年度考核时已经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度考核工资兑现。
第十二条 考核处罚措施如下:
1、业主满意度调查表得分低于10分,本季度考核为不称职。
2、一年中有两次季度考核不称职或年终考核不称职的,做为绩差员工,留用察看,降为试用期员工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恢复其员工资格,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其他奖惩措施
1、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罚款的,罚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100~500元,罚主要责任人100~500元,罚次要责任人50~200元。以上款项用现金方式上缴公司财务部门,逾期不交从工资中双倍扣除。
2、受到建设单位现金奖励的,奖励额的60%发到项目监理部,由总监(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3、项目监理部监理的工程,获得市优工程的,奖励该项目监理部500元;获省优的,奖励该项目监理部1000元;获得国优或鲁班奖的,奖励该项目监理部2000元。
4、项目结束,因业绩突出,受到建设单位认可,公司顺利承接建设单位后续工程的,奖励该项目监理部后续工程监理合同额的0.5~1%。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1 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个人考核表
附表2 公司部门员工个人考核表
附表3 项目监理部业主满意度调查表
附表4 项目监理人员业主满意度调查表
项目名称: 业主代表: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5 公司领导民主评议考核表
第二篇:公司机关员工考核办法(试行)
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机关员工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司机关内部管理,全面考核公司机关员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真实反映和准确评价员工的工作实绩,为员工的聘任、任职、奖惩、晋薪、培训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包括公司机关各科室领导及管理人员、驾驶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权责对等、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全面考核。
第四条:考核依据。
1、 各科室及人员相关的岗位职责;
2、 各科室及人员相关的年度目标任务;
3、 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4、 上级有关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规定;
5、 业主顾客的反映。
第二章 考核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考核组,公司总经理任考核组组长,统一领导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由综合办、工程资料科、经营科、财务科、预算科等组成。考核工作在考核组组长的领导下,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综合办应及时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的、对象、方
式、内容及具体要求,供各科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综合办统一计算整理参评人员考核结果,经考核组组长核准后,最终确定参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第八条:各科室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5项内容,
1、职业道德(
信、积极奉献、团结协作的意识及工作态度和作风等方面情况。
2、工作能力(
能力,独立、及时完成分配任务的能力。
3、工作绩效(
成年度任务目标和领导交办任务情况。
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工作业绩等情况。
4、工作态度(
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自觉维护公司利益、荣誉的团队意识和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主动配合、协作、任劳任怨的态度等情况。
5、工作纪律(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与办法 总分100分。各项具体内容与所占分值比例如下:15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爱岗敬业、文明诚 2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行政管理沟通协调 3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重点考核履行职责、创新奋进 2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爱岗敬业责任心、 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勤,保障出勤率等情况。 15
第十条:考核方式及得分计算方法
1、考核方式由公司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评定。
2、得分的计算方式,被考核人员评定分数为:公司领导评定分数平均值占50%,公司机关其它工作人员评定分数平均值占50%组成。
第十一条:根据考核成绩,
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评定标准为:
优秀:考核分数
良好:考核分数
合格:考核分数
不合格:考核分数
比例计算采用四舍五入制。
第十二条:在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考核“评优”中可给予加分:
1、被地、市(县)级以上管理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地(市)级加
2、在某项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者,适当加分。
3、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得到市(县)级电视台、报刊或者业主的表扬,给予加
6分。 95分及以上,85分及以上,60分及以上:602分,受地、省级报刊、电视台表扬给予加 考核结果 分,市(县)级加良好、合格、15%; 20%; 5分。 2~44~第四章 将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其比例不得超过同范围人数的其比例不得超过同范围人数有分以下。 10
第十三条:在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不合格人员:
1、履行岗位职责较差,未能完成公司规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者。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受公司警告以上处分者。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较大者。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四条: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聘用、任职、晋薪、奖励、解聘和辞退的依据,并与员工年终奖挂钩,凡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五条:实行淘汰机制,公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别存入公司行政管理档案和员工档案,并将对员工进行反馈和公布。
第六章 特殊考核
第十七条试用期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员工试用期考核为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及晋薪。
第十八条:不合格员工考核。
对不合格和受留职察看等处罚的员工视其表现给予及时考核,视情给予撤消处分或辞退。
第十九条:员工试用期与不合格员工考核由综合办会同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共同考核评定,并报公司领导审评作出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公司员工会议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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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
23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