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律常识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本领、提高素质的地方,是一片净土。为了进一步了解我校学生日前的法制状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明确学校德育工作方向,更好地针对学生实际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使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丰富自身的法律常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特组织这次问卷调查活动。
二、调查对象
我校在此次调查中,被调查人数为100人,其中高一学生占50人,高二学生占50人。 回收有效率为100%。
三、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四、调查内容
调查主题为未成年人法律常识,主要从“基本法律知识、网络文明、自护知识、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的调查。学生问卷共50道题。 (详细内容见问卷)
五、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法律常识部分
从对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方面来看:知道哪些属于不良行为、违法行为所当承担的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应受到的处罚、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知道我国刑法内容等方面的分别占90.4%、71.9%、67.5%、88.6%、60—70%以上。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大部分学生对法律知识是有所了解的,并且选择通过学校受到教育的占55.3%。我校学生法制素质的整体情况是好
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这与我们多年来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是分不开的。
(二)法律意识部分
1、从网络文明方面来看:
(1)有93.9%的人可以做到文明的网络行为。
(2)42.1%的未成年人仅局限于上网聊天、网络游戏,43%的人查找所需资料,24.6%的人浏览相关信息。
2、从自护知识方面来看:
(1)82.5%的人可以做到不和陌生人接触
(2)当遇到威胁时,对其讲述该行为的违法性占22.8%,向老师或司法机关报告的占50%,打110报警的占27.2%。
(3)遇到朋友打架,采取劝阻的占57%,打110报警的占38.6%。
(4)对方持器械进行报复或小霸王欺弱行为,采取脱离现场,不发生正面冲突,报老师、打110报警的分别占72.8%、92.2%。
(5)对监护人侵犯到其合法权益时所选择的有效措施占78.1%。
3、从遵规守纪方面来看:
(1)看见校内学生和校外人员打架,采取报告老师理性处理的占50%。
(2)当朋友找到自己帮忙打架,想到是违法的占36.8%,劝阻行为占38.6%,会给自己带来不良影响的占35.1%。
从以上的数字可以看出,更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了解,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其中在少数学生身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是十分严重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总体上看有17.5%的人自我保护知识了解很少,28.1%的人面对危险不知如何是好。学生上网聊天的游戏的居多,查询知识的所占甚少。
我们应提高他们对网络的全面认识,使他们能真正利用网络扩大视野,增加知识,指导学习。
法制认识和法制行为有所脱节。这主要反映在:法制认识基本明确,但行为选择往往以自身的利害关系为准则。如 “在公交车上发现小偷,你怎么做?”的选择中,选择上前抓贼的占7.9%。还有就是,现在法制宣传教育是否能满足学生自身的法律常识需要,选择“一小部分”的占43.9%,这说明法制宣传教育在各方面都亟待改进和提高。
六、结论
现在未成年人无论在技能方面还是应用法律法规方面,都较过去有了很多很大的提高,但随着社会的进步,高新技术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许多突出的问题。我们为对未成年人知识宣传而感到骄傲,同时也呼吁社会、学校、家长,共同关心我们的孩子,为他们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环境。无论哪一个部分的薄弱都会给这项工作的开展造成障碍。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收集了大量反馈信息,通过分析这些信息,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制定和实施好德育工作的方案:
1、加强家庭教育,优化外部育人环境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德育的外延已扩展到了家庭和社会,这标志着学校教育已走出了困境。首先,父母应尽心尽责,多给孩子些关爱。其次,家庭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第三,家长要为孩子做好榜样。第四,家庭教育要与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教育配合协调,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2、加强家庭教育,优化内部育人环境
学校是造就人类灵魂的重要场所,99%以上的孩子都接受过学校教育。因此,学校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进他
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校在抓升学率的同时,不能忽视学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培养,要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守法观念。
我校将继续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对学生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如
(1)法制教育阵地化。首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墙)报、橱窗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通过这个阵地向学生进行宣传的。
(2)法制教育制度化。学校法制教育形成制度,法制课列入学生必修课,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上课有教案,课时有保障。
(2)加强学科渗透,促进法制教育深化。通过各学科教学,有机地渗透法律知识,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条重要渠道。各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 法制教育。
(3)巩固课外教育阵地。一是运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学校创建了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校刊,开办法制专栏等,重点宣传法制内容,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举办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既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又增强了教育效果。
3、社会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游戏机房和录像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控制在校学生进入娱乐场所,规范娱乐场所的管理秩序,对低级庸俗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要坚决清理、整顿、取缔。
学校德育是一种持久的发展的教育,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去研究,为学校的德育的改变不断提供科学的理论,使学校德育走向现代化、
科学化。从而更好地针对学生实际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使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丰富自身的法律常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二篇: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
[摘要]:世纪更替,回顾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过程,人类用特有的灵性去
思考以后,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人类的主观
世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系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的法制制
度。这些法律制度来于生活,又真实地反映现实,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法律的进
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
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可见,法律的普及特别势在必行特别是在农村。
[关键词]:法律普及 当地群众 思想现状 解决办法
在社会实践中,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
研。通过这次了解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
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
当地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
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走访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
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
籍了解法律,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
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几年来,在农村群众借贷问题逐渐成为激化矛盾的焦点、热点问题。究其
原因,主要是大多数群众碍于面子在借还钱、借还物时不写欠条和收据。在这种
情况下,万一单方失信,无法诉诸于法律。而一些在法律方面较为精通的农民就
会让对方写好欠条或收据,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经济的损失,也不至于伤了双方
和气。一些村的老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有的农家女在结婚时与
丈夫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都表明当前农村法律的存在和运用。
(二)、似懂非懂型。在调研的8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他们
对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如,前几天某村的村民张某2亩麦田连续三次被羊群"侵袭",张某凭着自己懂点法律常识,认为用枪或棍打的方式违法,他瞑思苦想,最后决定用玉米拌上剧毒农药撒于麦地,并在地头写上了麦地有药的牌子。几天后,同村李某的羊群因看管不严,扎进了张某的麦地,致使5只山羊中毒而死。张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触犯了法律。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有的村干部在村高音喇叭上胡喊乱叫,甚至大骂其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而自己还欣欣然,却浑然不知自己已违了法。而且在生活中,特别是农村发生纠纷时,注重调解而非诉讼是当地人民的习惯。"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耆老和解,不服则诉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叠绳堂为一乡最高法庭,不服则讼官矣" 因此,"和息"成为当地解决纠纷的最高目标。
二、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农民的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一)、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比较淡薄。土地承包到户以后,集体劳动相对减少,国家、集体观念逐渐淡漠,讲索取的多,讲奉献的少,有的遇事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对国家、集体利益不太关心,有的对重点建设不支持,或横加阻挠,或敲竹杠。
(二)、履行义务意识淡化。部分农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片面理解,对自己享受的权利烂熟于心,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却知之甚少。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出义务工,盗伐林木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对策
推行法律是必须的,但难度也很大,首先是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广不力,其次当地居民文化水平都较低,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法律在西部的推广、使用。针
对以上的问题,要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普及和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教育、科技事业,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农牧民破除自然经济和落后、保守的小农意识,逐步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自主、平等、民主、法制、科学、效益、创新等现代意识,使之逐步适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变"要我自治"为"我要自治",成长为合格的村民自治主体。县、乡司法机关开展深入农村宣传活动,深入农家农户,对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做以解答,结合实际来说法,让群众从心理根本的接受,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二)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在农村,条件比较落后,当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要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依法规范宗族、家族行为,保障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在农村里,由于风俗习惯的特殊,群众对宗教、家族更加依赖。鉴于这种情况,在当地对宗族、家族干预村民自治问题一要坚持正面教育、疏导,用科学的、先进的理论武装群众头脑,用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群众合法的民主政治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村(牧)民逐步树立科学、民主、法制的意识。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坚决遏制利用宗族、家族势力非法干预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在村民自治的具体组织实践工作中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从制度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四)、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村民自治是九亿农民广泛参与的一项基层民主活动,要使亿万农民共同进行协调有效的社会参与,必须有完善、规范、稳定的法律体系。具体措施:一是根据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围绕四个民主,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各项制
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行政指导规章、办法。尽快制定地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详细规则,规范四个民主的具体运作程序。
地主性法规和规则的制定一要有突破性,二要当地实际。二是尝试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和村委会"委托审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专业审计制度。三是建议对目前争议较大的"村民资格"的界定、罢免程序、违法现象纠错等问题可在不同地区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适时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或在地方立法时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四是加强培干部训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政干部的理论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规范的行政指导办法。五是建议将村级民主权利纳入国家司法调节范围之内,确保村民自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路十分艰难,需要十二分的勇气,更需要十五分的执着。只有加强法律的普及来弥补,才能使西部人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才能使人格道德完善,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律建设,才能实现法制现代化。
参考文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论当前农村法律普及的现状及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