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計劃 王陽明的「致良知」與「知行合一」
一、前言:
「致良知」與「知行合一」是王陽明哲學体系中兩個重要的觀念。陽明在他的著作中論及「致良知」、「知行合一」之處甚多,有些地方甚且明說「知行合一」之「知」、即為「致良知」,之「良知」。可見「致良知」與「知行合一」的關係非常密切。有些學者認為「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兩者在實質上是相同的。有些學者卻認為「明明德」與「致良知」是一事。有的學者則認為「心即理」、「致良知」都是「知行合一」。說法不一。究竟「致良知」與「知行合一」的關係為何?我特別將各家的說法比對來看,試圖整理出「致良知」與「知行合一」的關係。
二、各個學者的說法
首先來看看學者們對「致良知」與「知行合一」的說法。馮友蘭說:「王守仁講良知並不是一般地講認識論。「良知」是「知」,「致良知」是「行」,這個「行」也不是一般的行。他講「知行合一」,並不是一般地講認識和行為的關係,也不是一般地講理論與實踐的關係。「知行合一」是王守仁哲學思想中的一個重要部分,他所講的「知行合一」也就是「致良知」 。」(《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五冊,頁215)馮友蘭認為"良知"與"行"是認識論上的意義,是正確的。他在這裡只是簡單地說"良知"是知","致良知"是行。並沒有詳細論述「致良知」與「知行合一」為何是一樣的觀念。
蒙培元與馮友蘭有相同的看法,他也認為「知行合一」就是「致良知」,他說:「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說,也就是他的致良知說。」又說:「良知是意識本體,即主觀精神;致良知是意識的發現流行,即主觀精神的實現。二者是體用本末關係。知行關係同樣如此。良知之外無知,致良知之外無行。因此知行也是合一的。」(以上見《理學的演變》頁348)蒙培元以「良知」與「致良知」的關係比「知」,「行」的關係,進一步說,「良知之外無知,致良知之外無行」。接著他引原文,闡論「知」,「行」確是合一的,而且「知行」都是良知的功用。這樣看來,「良知」似乎是「知」、「行」可以「合一」的本體根據,「知行合一」也就是「致良知」的工夫。蒙培元似乎是承繼馮友蘭的說法,而加以發揮。其實許多大陸學者,都有類似的看法,在此只舉蒙培元為例。
勞思光並不以「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反認為「明明德」與「致良知」是一事。他論「致良知」說:「陽明之工夫論,則以「致良知」一語為中心。」他認為「致良知」為成德工夫之實踐歷程,又以「致知」與「格物」互不相離,引「陽明告徐愛語」証「物」為「行為」,格物為「正行為」,由此論「致知在格物」一義,遂有「知行合一」之說。
他論「知行合一」時,以「知」為「知善知惡」的「良知」,「行」則是意念由發動至展開而成為行為之整個歷程。他並以「良知」與「意志」間應有及本可有之貫通狀態,為陽明「知行合一」的本旨,並指出陽明於二者(知與行)可貫通之可能處,只注意於「隔斷」一面的問題。勞思光接著說「良知」與「意志」(即知、行)何以不貫通,他認為這涉及「致良知」中「致」宇的實義。「貫通」即是落實處,也即是「合一」 。
他的結語說:「"致知","誠意","格物"等工夫之一貫性與『知行』 之"本然"意義之 『合一』 互相映現。」
勞思光以「知」是「良知」,「行」為「意志」,「合一」為「致」,也就是"貫通",可見他並不以「致良知」即為「知行合一」,他只說:「知行合一"與"致知"與"誠意"之一貫性,實為一理之兩種說法。」
他認為「致良知」與「明明德」為一事。他說:「(明明德的)特點則在於與 『親民』 有文獻上之關聯,故可直通往文化制度問題,不似"致良知"可作為一純道德觀念看。」他引証:「是其一體之仁也,對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於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是故謂之明德。」由此可見,明德乃人心本有之「仁心」或「公心」小人亦有此心,只是為私慾所蔽,遂不能顯現此能力。明明德,即為去私慾之義:「是故苟無私慾之蔽,則雖小人之心,而其一體之仁猶大人也,一有私慾之蔽,則雖大人之心,而其分隔隘陋猶小人也。故夫為大人之學者,亦惟去其私慾之蔽以自明其明德,復其天地萬物一体之本然而已耳,非能於本体之外而有所增益之也。」至此,「明明德」與「致良知」之相似處,再明顯不過了,"明德"與"良知"同為本体意義之「大公之心」,「明」與「致」同為去私之工夫。"致良知"與"明明德"一比較,似可視為原為一事。其實勞思光此種說法,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舊編中亦有論及。
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舊編中以《大學問》為王陽明講學之主要意思,他引《大學問 》:「至善者,明德親民之極則也。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靈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發見,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謂良知者也。」認為「"明明德"」,「親民」皆是 「致良知」,亦即是"致知"。」為何舊編至新編會有此種轉變,不得而知。若以舉証而言,則舊編所引《大學問》似乎較能代表陽明的主要意思。馮友蘭論「知行合一」也只說:「良知是知,致良知是行。吾人必致良知於行為,而後良知之知,方為完成。此陽明知行合一"之說之主要意思也。」此處也沒有說,「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
司徒興(大陸學者)認為"心即理","致良知"都是「知行合一」的意思,他引黃宗羲《明儒學案》:「先生以聖人之學;心學也,心即理也。故于致知格物之訓,不得不言致吾心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以知識為知,則輕浮而不實,故必以力行為工夫。良知感應神速,無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此其立言之大旨。」作例証,並以此發揮,論'心即理","致良知"都是知行合一"。
他說,「陽明提出"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心外無理"等命題」,「其中,"物","事指的是人的行為」,「心之本体即是良知,所以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就等於「知外無行」。「知外無行」實質上就是知行合一"。他說: 「"致良知"這個命題和知行合一"的命題,在本質上也是相同的。」他認為黃宗羲早已點破此點: 「"致"字即是"行"字。」另外,他也引陽明對「知行合一」的論述: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謂良知也。孰無是良知乎?但不能致之耳。"致之"者,致知也,此知行之所以為一也。」
第二篇:王阳明_知行合一_学说发展的三个阶段
20xx年第1期
(总第13期)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季刊) JOURNALOFGUIYANGUNIVERSITYSocialScience(Quarterly)No.1.2009(GeneralNo.13)
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发展的三个阶段
王晓昕
(贵阳学院,贵州,贵阳 550005)
摘 要: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可分渐次深入、不断成熟的三个发展阶段,事件作为标志,而且每个阶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值得人们去探索和了解。
关键词: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发展;三个阶段
中图分类号:B24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TheThreeDYangming’s“Unityof
andAction”Theory
WANGXiao2xin
(GuiyangUniversity,GuiyangGuizhou50005,China)
Abstract:WangYangming’s“unityofknowledgeandaction”theoryisagraduallydevelopingandunceasinglymaturingprocess,whichcanbedividedintothreedevelopmentphases.Ineachphase,thereisatypicaleventasitsmarkowningitsparticularcharacteristic.Itisvaluableforpeopletoworthexploreandunderstand.
Keywords:WangYangming;unityofknowledgeandaction;theoreticaldevelopment;threephases
知行关系问题,其讨论先秦已肇其端,到了宋明,已上升至热议。
①有人说,第一次提出“知行合一”论点的,是稍早于王阳明的明代学者谢复。但如说对这一学说的探
究之深入,讨论之周全,运用之娴熟,影响之广大,则唯有王阳明一人可以担当。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从最初提出到逐渐成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而每一发展阶段都有一典型事件作为标志。
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发展的第一阶段
王阳明龙场悟道之后,正德四年(1509年)于贵阳文明书院“始论知行合一”,开启了其“知行合一”学说发展的第一阶段。他在龙场彻悟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的本然之知是内在于人心的,要使人的本然之知升华为自为之知,只需向内用力而不须向外求得,朱熹的“格事事物物之理”完全是错的,他用其所悟证诸五经而莫不吻合。于是开始思考本然之知如何通过用功而转化为自觉之知的途径。从知(本然之知)到行(致的功夫)再到知(自觉之知),构成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的最初框架和结构。
王阳明自接受贵州提学副使席书之邀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开始,到后来离开贵州,途经辰州、常德等收稿日期:2008-12-16
基金项目:本文为2007-2009贵州省省长基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晓昕(1951-)男,重庆万州人,贵阳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①王晓昕主编:《王阳明与贵州》第221页,吴雁南《王阳明的忧患意识与“知行合一”》一文中,称“谢复第一次提出了‘知行合一’论。他强调说:‘知行合一,学之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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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他一直在对他的致知功夫进行着亲身的体验,他不仅自己在体验,还身率诸生实施体验。这时候他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功夫就是静坐。若干年后,当他的功夫获得新的进境的时候,也曾“悔昔在贵阳”时于功夫上的单调与局限。
这个阶段,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这时的“知行合一”学说具体解读为从知到行再到知的连续性,构成一种线性的因果链式结构。第二,这时的“知行合一”学说主要地是作为一种功夫而提出来的,很少具有本体的意味。第三,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未能真正地对谢复实施超越。
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发展的第二阶段
这个阶段从正德七年(1512年)开始。年底他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与徐爱结伴,从京师出发,沿京杭大运河顺道回浙江省亲。他们沿河船行一月有余,一路围绕《大学》宗旨讨论了很多问题,“知行合一”就是其中的一个重点,这一讨论显然使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徐爱当初未能领会先生知行合一的教诲,就与宗贤、惟贤反复争辩,仍不能弄明白,于是向先生请教,先生让其试着举例。徐爱说:“如今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
①件”。王阳明回答道:
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故《,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闻恶臭属
②知,恶恶臭属行,,。
在前一阶段里,,行必须通过知的引导才能通达。他在龙场悟。这里提出的“知行合一”主要地还是在第二个阶段与徐爱的对话中,对知行合一的理解的确深入了一层。王阳明更加强调“知”与“行”不分先后的问题,他反复强调“知”的同时就已是“行”,行的同时就已在知。并非是先知了,又另立个心去行,也并非是先行了,又另立个心去知。只要不是被私欲隔断,人们的知行在时间上是没有先后之分的。这种没有私欲隔断的知,是真正的知,行是真正的行。一旦知了便是行了,一旦行了便是知了,用不着分两次(截)去用功夫。
不能因此就说,王阳明的看法是“以知代行”、“以知销行”。我们应该细细品读徐王的这段对话,因为在王阳明看来,未能行,也就谈不上所谓知。正如“上”与“下”之相辅相成一样,不可分离,不分先后,并不等于可以相互代替。他接着上段话说:
如鼻塞人虽见恶臭在前,鼻中不曾闻得,便亦不甚恶,亦只是不曾知臭。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
③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知孝弟?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不同感官与客观对象的联接的问题。眼虽见得恶臭,不能算知恶臭;须是鼻闻得恶臭,才算得是知恶臭。这是王阳明明确表示的看法。会不会有因联想而产生“知恶臭”这样一种条件反射呢?这是王阳明未曾了解到的近代心理学的问题。巴甫洛夫认为通过反复的刺激可以实现。过去的经验虽然是一种带有综合性的知行问题,但他仍然可以为当下的单一感觉器官接触之后而造成综合性的联想,知也就在这种联想中得以形成。不啻单一的视觉、嗅觉可以引出综合性的联想,触觉和痛觉之类也同样如此。阳明先生接着说道:
④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
知与行是互为前提和条件的。可以做这样的理解:知以行作为存在的前提和条件,行也以知为存在的前提和条件。有知就必然有所谓行,有行就必然有所谓知。如同有上就有下,有左就有右,又高就有低,有①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册,第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②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册,第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③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④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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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就有北,有东就有西一样,知与行是共居于一个矛盾统一体中的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他们在空间上并居,在时间上并时。“知”与“行”既不能彼此分离,又不能相互代替,因而有关“以知代行”、“销行入知”的说法难免成为对关于阳明“知行合一”学说的误读。还有一个意思其实已很明确,那些关于“知”与“行”孰先孰后的讨论,其实如同“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辨诘一样,同样毫无意义。在王阳明看来,这都是因为未能领会“圣人的立言宗旨”所致。当徐爱问“古人说知行做两个,亦是要人见个分晓,一行做知的功夫,一行做行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时,阳明作答:
此却失了古人宗旨也。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古人所以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维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个揣摸影响,所以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补偏救弊的说话,若见得这个意时,即一言而足,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不
①妨,亦只是一个;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
在这个阶段里,王阳明在讨论“知行合一”提,又是功夫所要达致的目的,所以说“知是行的主意()是功夫(行)的先天依
②据。功夫以本体为出发点和前提,“”。在这个“过程”中知与行仍然是
。本体一方面“范导”着功夫。这完全就是一种非常辩证的态度,立言宗旨”,只要你内心真正认识到了这个“立言宗旨”,,因为用语言来表达知行问题总是有先有后,须是先说一个,再说一个,方能让人听得明白。克服了第一阶段上的不足,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进展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在这个新的阶段,王阳明学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他克服了先前将“知”与“行”关系视为线性因果联系的不足,将“知”与“行”理解为在空间上共居,在时间上并存的矛盾统一体中不可须臾分离的两个方面。
第二,他克服了先前把“知行合一”单纯解释为一种功夫而忽视本体的弊端,将“知行”关系从本体与功夫相统一的角度作了新的解读。本体既是功夫的前提,又是目的,本体“范导”着功夫,使功夫显得有价值和意义,本体则在功夫的作用下实现其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
第三,据于上述,王阳明不仅克服了前贤在“知行关系”问题上的错误,而且使他的“知行合一”学说真正实现了对前人的超越,使他的学说达到了当时所能达到的高度。但是他并不满足和停止于这一高度,而是向着更高的境界前行。
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明嘉靖元年(1522年)以后,王阳明因丁忧辞官,回到了家乡浙东,开始了自己的晚年生活,他的心学思想也在这个时候进到了成熟而达到几乎臻于完善的地步。钱德洪在编刻先生文录时说道:“其余指知
③行之本体,莫详于答人论学与答周道通、陆清伯、欧阳崇一四书”。“答人论说”指的是《答顾东桥书》。
钱德洪先生的这个提示很重要,他的意思是说,其余关于知行本体的论述,最详细的莫过于回答顾东桥与回答周道通、陆清伯、欧阳崇一等人的四封书信。
顾东桥,字华玉,号东桥,江苏江宁人,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是王阳明的朋友。他在给王阳明的一封书信中谈到,真正的认识是能付诸实践的,不能实行就不能称作认识。这是为学者提出的重要立论,必①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②杨国荣:《杨国荣讲王阳明》第9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9月版
③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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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踏实躬行才可以。如果真的以为实行就是认识了,恐怕人们就只去专心存养本心,就会因忽视学习、思考而忘了事物的道理,这样一来,就会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这难道是圣学中所说的知行并举的既成方
)?针对顾东桥的这些疑问,王阳明作出了极其认真而严谨的回答:法吗(“抑或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
①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是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中最应引起注意的一段话,也是他晚年思想达到成熟的表现之一。其意思是说,认识真切地付诸行动就是实践,实践中明白精确地体察就是认识。这是对顾东桥“真知即是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的肯定回答和进一步的解释。先看认识,即知。阳明从来主张知而必行,行而必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因为在王阳明看来,若真有“不行之知”,也只能算是“未知”,而非“真知”。后世许多学者把知与行分做两截去用功,认为可以先做了知的功夫,再去做行的功夫,实在是失却了知行的本体。失却本体的功夫,只能是一种假功夫、伪功夫。依赖假功夫、伪功夫而获得的知,怎么能算是真知呢?真正的知,是必须付诸于实践的,而且必须是“真切笃实”地付诸实践,这种知就又可以称之为行,因为这种知是赋予了行的品格的。这种赋予了行的品格的知,就是真知。
不是所有的知都是真知,不是所有的知都能行,,不是所有的知都能自觉到本体与功夫的一致性。”,无用之知”,有的知只是“茫茫荡荡”之知、“悬空思索”之知、“。。
再看实践,即行。,行是知之成”。提到行,也是有区别对待的。在王阳明看来,,懵懵懂懂任意去做”。贯穿了“明觉精察”的人的行为,自觉之为”。作为“明觉精察”的知,这里包含两种涵义:一是知识之“知”,,它指导和范导着人的行为;二是知觉之“知”,它贯穿于人的行为的全部过程(“”也含有这重意思),觉察和反省着人的行为的每一步骤,“自觉之为”与“知”融为一体,就成了一种“真知”。
同理,不是所有的行都是自觉的行,不是所有的行都能做到“明觉精察”,至于那种把知与行分做两件事来做,先去做知的功夫,再来做行的功夫的人,则根本谈不上“明觉精察”,更谈不上“自觉”、“自为”之行。这种行同样是王阳明所竭力反对的。
在这里,王阳明特别强调“知”的功夫与“行”的功夫的“合一并进”,知行功夫合做一个功夫,“本体”也就自然呈现,“知行功夫”与“知行本体”也就融合而为一体。王阳明心学的实质就是要人自觉实现这种本体与功夫的一体化过程。“知”是必须,也必然是要向内去求(行)的。“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在这里,仁、义、理都是知,求就是行,二者都是向内统一于人心的。这就是王阳明“本体与功夫一致性”的实质。“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在认真地解答了东桥疑问的同时,王阳明的确把他的知行合一学说在其心学体系的框架内阐发得更加成熟和圆满了。
除此之外,阳明围绕其“圣门宗旨”把“知行合一”学说又从若干方面加以了展开。
在他看来,实施知与行的主体,是有不同对待的,当有不同的境界和多元的价值目标。他在《答顾东桥书》中说:
夫尽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心、养性、事天者,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夭
寿不贰,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乎?吾子骤
②闻此言,必又以为大骇矣。然其间实无可疑者,一为吾子言之。
这里的意思是说,“尽心、知性、知天”,天生就知道,生来就能实践,这是圣人才能做到的;“存心、养性、事天”,学习了就知道,并能够顺利实践,这是贤人才能做到的事;“夭寿不贰,修身以俟”,艰难地获得知识,勉强地用于实践,这是学者的事情。这里“尽心知性”和“存心养性”是于不同主体的不同对待,而并①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②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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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只理解为前者是知,后者是行。
阳明的这番说法给我们以启示:知行合一作为本体,于不同对象(主体)有着不同的对待,是因为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价值目标。阳明充分肯定了知行主体价值目标的多元。由于价值目标的多元,使得知行主体的功夫各异。圣人的价值目标在于“知天”,贤人的价值目标在于“事天”,而一般学者则是“修身以俟”。各有各的境界,境界有高有低。有如冯友兰先生的“四境界”说。学者的“修身以俟”相当于道德境界,在其之上有天地境界,是圣人和贤人的价值目标,在其之下有功利境界和自然境界,它的对象及其功夫的讨论,我们或许可以在王阳明的一些其它论述中找到答案。在“知行合一”的不同主体和对象中,以“尽心、知性、知天”为价值目标的圣人,其功夫在于“生知安行”;以“存心、养性、事天”为价值目标的贤人,其功夫在于“学知利行”,以“寿夭不贰,修身以俟”为价值目标的学者,其功夫在于“困知勉行”。那些处于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的芸芸众生,能不能成为“知行合一”的主体和对象呢?他们的价值目标安放在何处呢?如果能,他们的知行功夫又是怎样的呢?阳明虽然没有回答,但他给我们留下了启发,问题的当代价值往往会在这样的启发中凸显出来。
王阳明随后又讨论了“知”与“学”的问题,这是知行问题的一种具体形式。他说:“天下岂有不行而学者邪?岂有不行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是故知而不行之不可以为学,。知不
①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
在《答顾东桥书》中,围绕“知行合一”学说,”。他认为,《大学》中的格物之说与《易经》、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谈到穷理、格物、致知;谈到格物,就必然兼有致知、诚意、正心,:
,,而谓格物未尝有行,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日以支离决裂,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
端实始于此阳明认为格物也好,穷理也罢,都是将知与行统一于其中的,由于后世学者把知与行割裂开了,造成了“支离决裂”、“圣学残晦”。
他在《答陆元静》书信中,还强调对“知行”二字应精心体察。他说:“所谓生知安行,知行二字亦是就用功夫说。若是知行本体,即是良知良能,虽在困勉之人,亦皆可谓之生知安行矣。知行二字,更宜精
③察”。在《答欧阳崇一》一信中讨论了“知行”与见闻的关系等等,不一一赘述。
综上观之,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第三阶段的特点,是讨论研究更加深入缜密,涉及论题更加全面广泛,使他这一学说真正达到了较为成熟和圆融的境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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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 铁
①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②王守仁《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③王守仁《答陆原静书》,《王阳明全集》上,第6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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