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牛
虻 读完全篇,我不禁流了泪。刚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面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觜酥和娇小的毛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他帅气而单纯,虔信宗教,热爱主教蒙太尼里,但是他的善良和忠诚却被伪善的牧师所利用,导致他和他的战友一同被捕,出狱后,又被女友琼玛所误解,视之为叛徒,并与他断绝关系,悲痛中又突然发现原来他挚爱的主教竟是他的生父,一时间。愤怒。于是愤然出走。流亡到南美洲,经过十三年的流亡奔波,他又回到意大利,从事从事革命活动,并以“牛虻”的笔名发表、揭露和批判天主教会,和反动当局的文章,受到广大人民的喜爱,而后一直在为神圣的革命事业而坚持不懈地奋斗,直到他英勇就
义。 他的一生波澜起伏,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他拖着残损的身体,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 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他在众人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他透不过气来,但是他却始终快乐的活着,因为他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信仰,他有自己活下去的目标,为革命事业而奋斗,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起埋葬,直至末日降临。 他是一个性情男儿,他爱主教蒙太尼里,可他也恨他,有句话说:“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狠困扰他的一生,但同时也成了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中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即使在以后几次教会活动中遇见主教时,他都会禁不住颤抖,想要去拥抱他,甚至在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渴望神父能够扔掉手里那个泥巴做的东西,回到他的身边来,可是主教辜负了他的爱,他始终不肯扔掉手里的那个十字架。在耶稣和儿子面前,他选择了耶稣,而抛弃了儿子,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其实在亚瑟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也是预料之中的事,但是他还是如同飞蛾扑火般成功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多么令人惋惜
啊! 他坚强、勇敢、无惧死亡是一个伟大的革命战士,尤其是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了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伪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也出现他的面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之言,革命把他锻炼成一个如此出色的战士,他勇敢。镇定。豪迈。大义凛然的性格震撼着每一个人,连那些执行枪决的都不禁落泪,那些士兵这样认为: “他那直刺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在闪耀。” 牛虻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的痛苦,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颓废、绝望,相反他用一颗火热的心完完全全致力于革命事业,为自己的梦想而不懈奋斗,直至生命的终点,想想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甚至放弃呢?
第二篇:读《牛虻》有感
读《牛虻》有感
有一个人,他坚强,他勇敢;有一个人,他睿智,他幽默;有一个人,他伟大,他无私……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使我一次又一次为他心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
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但是如此沉重的打击我已经经受过很多次了,每次我都挺过来了——甚至还曾回击了几次——而现在我还在这儿,就像我们小时候曾经读过的那本书(我忘记书名了)中的那条青花鱼一样,‘活蹦乱跳,甩着尾巴,嗬!’尽管这是我最后的一跳了。还有,等到明天早晨,‘戏就结束了!’你我不妨把这句话翻译成:‘杂耍表演结束了。’而我们还要感谢诸神,至少他们已经赐给了我们这么多慈悲。虽然并不太多,但毕竟还算是有一点。为了这一点以及所有其他的恩惠,让我们衷心的感激吧!
关于明天早晨的事情,我想让你和玛梯尼都清楚的明白,我非常快乐,非常知足,再也不奢求命运之神做出更好的安排了。把这句话告诉玛梯尼,作为我给他的口信儿。他是个好人,是个好同志,他会理解的。听我说,亲爱的,我知道,那些陷进泥沼里不可自拔的家伙这么快就重新动用秘密审讯和处决的手段,实际上是替我们做了一件好事,而害了他们自己。我还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坚定的团结起来,给予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看到伟大的胜利。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那一份工作,死刑判决就是我各尽职守的证明。他们要杀死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夫复何求?
不过,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愿望。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是有权憧憬他的一个期望的,我的期望就是你会明白为何我总想一头发怒的野兽那样对待你,为何久久不能忘却旧日的怨恨。当然,你一定明白是为什么,我又在这里提这个,只是因为我乐意写信给你。
我爱你,琼玛,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记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托在身后,那时我就爱上你了,而现在,我依然爱你。你还记得我亲吻你的手,你可怜巴巴的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的那一天吗?我知道,那是轻浮的举动,但是你必须原谅我。现在我又吻了这张些有你名字的信纸。这样我就吻你两次了,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允许。
就这样吧。别了,亲爱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初二.11班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