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财政局
20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今年的财政管理工作,我局认真部署,严格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1、工作部署到位。年初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局长担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作为副组长具体抓全局廉政建设工作,各分管领导作为领导组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召开了专题廉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市、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依据《浮山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局长对全局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副局长和各中心主任对分管部门负责,股长(主任)对本股(室)工作人员负责,签订了廉政建设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二是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结合每个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业务特点,制定了分解内容,细化到人,进一步明确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有效地增强了每位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二、加强廉政教育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科学制定全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和学习时间表。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工作规划》以及近期各级纪委和财政系统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内容,使党风廉政学习日常化、习惯化。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继续在全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提倡“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每月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做到教育常抓,警钟常鸣,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和财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理财行为;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借为女儿过生日、闹十二、老人祝寿、新居乔迁机会大操大办;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半年来全局无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财政监管更加精细化,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全面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科学划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深化财政管理
改革。成立了国库管理股,实行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指标管理和资金拨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配合协作的管理模式;成立了采购监管股,实行采管分离,采购监管更加严格;会计集中核算顺利向国库集中支付有序转轨,乡镇、教育系统单位账务核算退回工作已准备就绪;乡财管理中心按照乡镇财政改革要求已规范运行。三是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认真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撤并各类财政专户15个,占财政所有专户的50%,制定了规范专户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相关办法和制度。会计核算拒付不合规、不合法资金324万元,杜绝违规违法开支190万元,节减开支98万元;国库直接支付完成9180万元,结存资金1382万元,结存率达13.1%。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加强,采购预算851万元,实际采购783万元,节约政府资金68万元,节约率8%。评审财政投资项目33个,其中:预算评审项目26个,决算评审项目7个,共评审资金6729万元,审定资金5937万元,净核减金额792万元,核减率为1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批,共划转公务用车4辆,核销被盗车辆1辆,对教育局等8个单位拟拍卖国有资产进行了前期评估;配合县纪检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清理摸底。对浮山三中、自来水公司、疾控中心三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核实了帐务的真实情况;会计证
换发工作已基本完成,财会人员管理更加严格。对财政局内部七个股室、中心的财务执行进行了内审。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93家进行了“小金库”复查工作,其中:党政机关44家、事业单位36家,社会团体13家,目前,复查工作已全部完成,重点检查即将进行。
总之,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局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得到加强,干部队伍中作风飘浮、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水平逐步提升;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得到遏制,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前44天实现财政收入任务“双过半”。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
第二篇: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章》所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防腐败力度,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全面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就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县委重大决策贯彻执行 我局根据县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县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学习等多种有效形势,坚持和完善了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有关制度,逐步形成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实效。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保证了省、州、县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贯彻落实。
切实做到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保证了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
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既做到廉洁自律好表率,又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抓反腐倡廉的工作作为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了勤政廉洁团结协作。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的表率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我局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整顿机关作风与推动工
作“两不误、两促进”。积极探索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转变方面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力度,使党风廉政宣传工作深入干部职工思想中。
通过对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执法能力,建设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当中始终保持了廉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的接受了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了财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做到了勤于学习、清正廉洁的表率,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