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沫水力发电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保险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电厂相关领导,必要时应按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
2、相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
三、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
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1)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3)死亡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重伤事故由电厂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4、死亡事故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事故处理
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企业规定执行。
2罚。
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1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电厂办公室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
3、因公出差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族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记录、现场图、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资料,生技科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三、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五、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六、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七、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八、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九、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