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时间:2024.4.2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

目 录

1、安全事故报告 ·············································································· 1

2、事故处理的要求 ·········································································· 1

3、各类事故的划分 ·········································································· 3

4、事故报告的内容 ·········································································· 4

5、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的内容与要求 ··············································· 4

6、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 ·································································· 4

7、公司(分公司、工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 4

8、爆炸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5

9、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7

10、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0

11、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3

12、应急培训和定期检查记录 ························································· 16

13、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的工作 ····················································· 16 附:公司机关应急义务队名单 ························································· 16 附图:公司应急预案与响应组织机构图 ········································· 17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要求

1、 报告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的姓名、电话等;

2、 报告迅速。应使用尽可能快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 按照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二)、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企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企业发生职工伤亡,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

由于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此,19xx年3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该行政法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市建管局、市政府并报告省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以上所列部门。

二、事故处理的要求

(一)事故调查

1、 事故调查的目的

事故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弄清事故情况,从思想、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有效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2、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

查清事故发生经过,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这是事故调查分析的最终目的。

3、调查组的组成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事故调查的程序

1、伤员抢救与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立即抢救伤员,疏散有关人员,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 3

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状态及痕迹等。确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的扩大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死亡事故现场还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同意,才能清理。

2、搜集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1)、物证搜集。 事故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是事故现场留下的各种物证,如遭破坏的部件、碎片,各种残留及致害物所处的位置等。现场所收集到的各种物证均应贴上注有时间、地点、使用者及管理者等内容的标签。所有物证均应保持原样,不得冲洗擦试印迹。需要对有害健康的危险物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也应在不损坏原始证据的条件下进行,确保各种现场物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在获取现场物证后,应对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及有利签别和分析事故的各种材料进行搜集。

事故发生前的有关事实包括:事故发生前各种设备及设施的性能、质量及运行状态,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理化性能分析和实验),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作环境状况(必要时可取样分析),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及出事前受害者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等。

有利于事故鉴别和分析的材料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工龄及从事本工种的时间等,受害者及肇事者接受安全教育(如三级教育)的情况,受害者及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事故当天受害者及肇事者的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和动作以及作业时间的情绪和精神状态等。

(3)、证人材料的搜集

在获取物证及事实材料后,应尽快找到事故的目击者和有关人员搜集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交谈、访问及询问等方式来获取证人材料,但在询问时应避免提一些具有诱导性的问题。此外,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应通过多方调查,前后对比等来对证人口述材料的真实程度,进行认真考证。

(4)、事故现场摄影

对于一些不能较长时间保留、有可能被消除或被践踏的证据,如各种残骸、受害者原始存息地、各种痕迹、事故现场全貌等,应利用摄影或录相等手段记录下来,为随后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提供原始和真实的信息。

(5)、事故图绘制

为了直观的反映事故的情况,还应将事故的有关情况绘制出来,如事故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三)、事故原因分析

首先,要认真整理和研究调查材料。要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在经过反复鉴别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的以下内容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从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即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入手。确定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后,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方面(指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一般可以理解为管理上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分清主次,进行事故责任分析。

(四)、事故责任分析

对事故责任分析,必须以严肃认真态度对待。要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不同作用,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最后,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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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就所调查的内容写出书面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

(六)、事故的处理

事故处理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和没有采取防患措施、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按所负责任的大小分别实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或既处行政处分又处经济罚款。

三、各类事故的划分

(一)、按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3)、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此种分类是按伤亡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多少来衡量的,而损失工作日是指受伤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简称失能)的工作日。各种伤害情况的损失工作日数,可按GB5441-86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

(二)、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定为四级: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

(三)、按事故类别分类

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分为20类。建筑施工企业易发生的事故占10种:

1、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2、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裸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3、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 5

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5、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6、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7、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属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等缺氧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1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GB6441-86其他19种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包括起重伤害)、坍塌等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此外,还有按受伤性质分类。受伤性质量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这是从医学的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如下些名称: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四、事故报告的内容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基本内容。

五、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内容与要求

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档案,按时如实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保存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片资料等有关资料,作为技术分析和改进的依据。

六、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保险,支付保险弗,这是建筑法规定的强制性保险。

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率必须达到100%。

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期限须在工程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确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职工的姓名、工种、危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开工时必须及时到有关保险公司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公司(分公司、工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对可能出现的灾害、事故进行应急准备与响应,保证公司(分公司、工程处)办公区域和整个施工现场人员及物资的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公司机关应急领导组

组 长:陈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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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员:胡 臣 陶国祥 张宏金 李红军 陈 建 姜建玲 浦 循

分公司、工程处必须成立以分公司经理、工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的付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应急领导小组。

(二)、应急领导组职责

1、 应急领导组组长的职责

(1)、 组织按照本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2)、按本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经验补充、修改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整个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

(三)、应急领导组组员的职责

(1)、熟悉本预案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2)、当出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组长报告。

(3)、当出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小组成员应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不得借口推诿。

(四)、 应急指挥中心地点与公司电话的联系

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在安全设备科,分公司、工程处设在各自办公地点。

1、组长及公司有关科室的电话:

张连平:139xxxxxxxx 总经理室:0513-6111248 安全设备科:0513-6111160 行政办公室:0513-6514549 公司传真:0513-6522500

2、相关救援电话:

火警:119 医疗救护:120 盗警:110 环保110:12369

(五)、 报警、联络步骤

1、出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运行,消除或控制事故扩大。

2、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现场抢救或送往就近医院),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进行善后处理等,防止事态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发生较严重的火情或已形成的火灾,一方面迅速疏散人群并立即组织人员分别燃烧物的种类采取适应的方法积极扑救;同时迅速向“119”报火警,请求消防队扑灭。

4、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必须以最快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安全设备科,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安全设备科。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事故的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应急预案的响应范围

爆炸与火灾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

(七)、可能发生事故所需要的组织和设备

公司应急领导组及项目经理部应急小组、消防器材、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

(八)、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重点

易燃易爆液(气)体、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可燃物体、仓库、施工现场的配电室、食堂、现场电气焊作业、高空作业

八、爆炸与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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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防火防爆应急技术培训或应急演习,加强法制意识和技术技能教育,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电工、电弧(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仓库保管员和化学品物质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掌握相关知识规定。

(二)、各项目经理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配备一定的应急人力和物力,明确联络方式,实行统一管理。

(三)、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按防火防爆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设位置,施工用火用电和易爆可燃物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并满足包括工棚、临时宿舍的间距。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1、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

1.2m,同时门必须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必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或硬塑料管内通过。

5、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施工现场仓库、可燃易爆物堆(存)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栓或灭火器。

(四)、施工现场的油漆间、电工间、机修间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开具动火证,按级审批并落实监护措施;必须配备与防火防爆要求相适应的灭火器材,灭火器具应放置在醒目、防晒易取的位置。各类应急抢险器材或物质应有明显标志,禁作他用。

(五)、油料、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单独分类存放,仓库应符合消防条例安全规定,设置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六)、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化学品、氧气、乙炔气等物质的管理,对未能一次用完的上述物质,按不同性质规范存放或交仓库保管,严禁随意放置。

(七)、对动火有特殊要求的化学危险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应按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决不轻易动火。

(八)、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规定: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审请表,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技术科或所在地区公安局消防科审批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安全员填写动火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和审查后方可动火;

(九)、动火等级划分

1、一级动火:禁火区域;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 等明火作业。

3、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场所进行明火作业 。

(十)、各单位应正确使用取暖设备、液化气,正确处理办公废弃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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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生火灾、爆炸后,应采取以下自救措施:

1、发生火灾、爆炸时,发现人应根据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当火灾尚未形成,应立即扑灭火源。发生较严重的火情或已形成的火灾,发现人应立即向现场应急小组报告,一方面迅速疏散人群并立即组织人员根据燃烧物的种类采取适应的方法积极扑救;同时迅速向“119”报火警,请求消防队扑灭。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现场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对发生人员伤亡应送当地医疗部门救治。

2、 初级火情常用的几种灭火方法

(1)、电气火灾:断电拉闸,采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2)、非化学品、气体火灾;采用水、干砂和泡沫、酸碱灭火器扑灭;

(3)、油料、气体及化学品火灾:采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的同时用水冷却容器,防止爆炸。

3、 救火人员应注意自我防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以防因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4、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5、必须穿过浓烟时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6、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7、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时,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十二)、配备的应急器材:

水、消防器材(如消火栓、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酸碱灭火器等)急救药箱,通讯设施,交通设备。

九、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有以下几种情况:“四口”处坠落、临边处坠落、脚手架上坠落、悬空作业坠落。

控制措施及要求:

(一)、 牢固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自己的作业段和作业面,如发现防护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及时解决或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二)、 要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四)、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悬空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易滑鞋上岗作业。

(五)、 上下作业应走脚手架斜道或楼梯,不得攀登脚手架或翻越阳台、窗口,严禁乘坐井字架、龙门架吊篮和其他非载人起重机上下。

(六)、高处作业时,除正确使用安全带外,还要注意站立位置要得当、稳妥,不宜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七)、用单面梯登高,上端要扎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八)、冬季施工时,作业前应先清除作业面上得霜冻或积雪,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九)、 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如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时,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必须立即复原。

(十)、高处坠落容易出现骨折现象,应采取的如下应急措施:

1、当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现场抢救或送往就近医院),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骨折时现场抢救注意事项

如果伤口出血时,应先止血,包扎伤口,再行骨折固定。固定骨折的上下两头,若遇关节,也要同时固定、指(趾)应露在外面,以便仔细观察。固定时松紧要适当,如不当应重新固定,固定后应速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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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骨折固定的材料

(1)、夹板 有木制、铁制夹板,还可用伤员胸部,健肢或木棒等临时代替夹板;

(2)、敷料 作垫子用:有棉花、纱布或衣服、布、草等;绑夹板用:有三角巾、绷带、线绳、腰带等,禁止用铁丝之类的东西。

(十一)、骨折的临时固定方法

1、前臂骨折固定(见图一)

(1)、夹板固定 伤员手握棉团,二块夹板分别放在前掌、背侧,加垫后用三角巾绑好固定,悬带吊在胸前;

(2)、无夹板固定 伤肢吊在胸前,再用一条三角巾将上臂和悬吊的前臂一同固定有胸部。

2、上臂骨折固定(见图二)

(1)、夹板固定 伤肢屈曲于胸前,在上臂的外侧放一块夹板,加垫后用两条带将骨折上下两端固定。将前臂吊于胸前,再用一块三角巾将上臂固定在胸部。

(2)、无夹板固定 用一条三角巾或宽布带将上臂固定于胸侧(宽带的中央要正对骨折处),再用三角巾将前臂吊起来。

图一:前臂骨折固定 图二:上臂骨折固定

(3)、小腿骨折固定(见图三)

1)、 夹板固定 取长短相等的夹板(从脚跟到大腿中部)地块,放在伤腿内外侧(若仅用一块,则放在外侧),加垫后在骨折上下两端、膝下、足和大腿中部分别用布带缠紧,在外侧打结,在脚部应用8字形绷带固定,使脚与小腿呈直角。

2)、 无夹板固定 伤员仰卧,将健肢移向伤肢,使两脚并列对齐,两腿之间塞以棉花或衣服,然后同上法用布缠紧打结。

夹板固定 健肢固定

图三:小腿骨折固定

(4)、大腿骨折固定(见图四)

把一块自腋窝到足跟长的夹板放在伤肢外侧,健肢移向伤肢并列。加垫后,用5-7条布带分段固定。脚部用8字形绷带固定,使脚与小腿呈直角。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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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大腿骨折固定

(5)、颈椎的固定

伤员仰卧在硬 板上,颈上放置薄垫,颈部两侧用沙袋或衣服等堵塞固定,防止头颈摇动或旋转。在搬运或运送时,应妥善牵引头部,控制颈段脊柱活动。

(6)、胸腰椎的固定(见图五)

脊柱损伤时,应使脊柱保持延伸的姿势,不可屈同或扭转,可用一长木板或长棍棒紧贴脊柱缚扎固定。用硬板抬关送时,伤员可取仰卧位,在胸背部或腰部置放薄枕或其他垫物,使脊柱取后伸姿势,伤员也可俯硬板上,上胸部稍垫高,并取出衣袋中的硬性物品,伤员应俯卧。

图五:胸腰椎的固定(仰卧位)

(7)、骨盆部固定

伤员仰卧于硬板担架上,两膝半屈,膝下垫衣服等,骨盆部以三角巾或宽布带环绕包扎固定。 (十二)、伤员的搬运方法有:

1、单人徒手搬运

可采用扶、抱、背、掮等方法,适用于伤势较轻或无骨折的伤员搬运。

2、双手徒手搬运

有椅托式、轿杠式和拉车式(见图六)。要注意:脊椎损伤者不得用椅托或拉车式搬动。

图六:双人徒手搬运法

3、多人徒手搬运

对胸腰段脊柱损伤者,可采用三人搬运法。即三人并排蹲在或单膝跪在伤员的同侧,然后用手分别托住伤员的头、肩、胸背部、臀部和下肢,在使伤员保持平卧姿势下抬起伤员,三人步调一致地向前进(见图七)。或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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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循伤员躯体的纵轴轻轻将伤员平 11

移于担架上(图八)。对颈椎损伤者,应由3-4人搬运,其中1人负责头及颈部的牵拉固定,使头部与身体成直线而不能伸屈或旋转(图九)。

图七:三人搬运法 图八:脊柱损伤的正确搬运方法

图九:颈椎损伤的正确搬运方法

4、担架搬运

将伤员抬起,轻轻地放在担架上,用衣服、被子、草等东西,把空隙处垫好,以免摇荡。抬担架行进时,伤员的头部要向后,以便于在持面抬担架的人随时观察伤员情况的变化。上坡时前面的人要抬高,以使担架保持平衡。

5、搬运伤员的注意事项:

(1)、对有骨折的伤员,原则上在未固定前不要随便搬运,以免因搬运不当而加重损伤。

(2)、通常在搬动时更应特别注意,要固定损伤部位,并避免脊柱屈曲和扭转。不可采用一人抱一人抬腿,或使伤员屈身仰卧于雨布或被单上搬运等错误方法,以免造成脊髓损伤,使伤员肢体瘫痪。

(十三)、配备应急的器材

担架、简易担架可用门板、长木棍、钢管、绳子、梯子、长板凳等制成。 夹板、棉花、纱布、绷带、线绳、腰带。

十、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物体打击行成原因:人为操作不顺、施工现场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不到位、无个人防护用品或个人防护用品不全,使用不正确、起重作业过程中的物体坠落。

(一)、 学习、了解施工现场个人防护常识及措施,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对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有裂纹、损伤、连接松动等缺陷,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三)、作业前,应对周围的操作环境进行观察,检查操作面上方、周围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牢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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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安装、拆卸作业时,要设禁区标志、派专人负责监督,严禁无关人员逗留或穿 12

行。 (五)、 施工作业场所如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来的物料、废料或余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堆放或向下丢弃。传递件禁止抛掷。 (六)、作业中,如发现有异响、落物或其他险情,应及时避到安全地带。 (七)、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根据人员受伤严重程度不同进行救护,对需要送医院救护的,在进行现场临时救护后送当地医疗部门救治。

1、因物体打击,出现出血现象,应采取如下措施: (1)、出血的种类

由于受伤血管的性质不同,出血可分为三种: 1)、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像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稍久,就有生命危险。 2)、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3)、毛细血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可自动凝固。 (2)、进行止血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堵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1)、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伤口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布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达到止血的目的。 2)、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拳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全身常用的动脉指压点有:

Ⅰ、头面部出血指压点(图十):颞浅动脉、面动脉; Ⅱ、上肢出血指压点(图十一):锁骨下动脉、腋动脉、肱动脉; Ⅲ、下肢出血指压点:股动脉压迫点(图十二):

图十:头面部出血指压

图十一:上肢出血指压点

3)、填塞止血法。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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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过毒的棉花或纱布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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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在伤口内,再用加压法包扎,此法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4)、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不能在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见图十三)。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绞紧止血法(见图十四):

图十二:股动脉压迫点

图十三:止血带止血法 图十四:绞紧止血法

Ⅰ、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扎好止血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尺尽量接近伤口处,但禁止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是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

松。

Ⅱ、 包扎时注意事项:

1) 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

2) 包扎的部位要准确;

3) 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棉花、纱布等)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

4) 包扎要牢固,松紧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5) 包扎用的器材

6) 包扎和搬运伤员的方法:见8.2.10和8.2.11。

(八)、配备的应急材料

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机动灵活应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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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规律:6-9月份触电事故多、携带式和移动式设备事故多、电气连接部位事故多、非电工触电事故多、违章作业造成触电事故多。

预防触电的措施:

(一)、 非电工严禁拆装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二)、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器等装置是否完好。

(三)、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处理或排除故障。

(四)、 使用电动机械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在进行作业。

(五)、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六)、 搬扛钢管、金属物时,严禁碰触到电线。

(七)、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湿物,如毛巾、衣服等。

(八)、禁止私用电炉取暖、烧饭、做菜等。

(九)、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要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绝对不能碰触。

(十)、电线必须架空,不允许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楼面应设过路保护。 (十一)、 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应符合规程要求,不准将吊灯导线拉来拉去。

(十二)、临时照明灯和经常移动的照明灯,以及地下沟道照明灯,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十三)、 不得用湿手去碰触电气设备,湿布檫抹带电设备或用水冲洗各种电气设备。 (十四)、作业完毕要把闸刀拉下,锁好配电箱、开关箱。电箱内不放置任何物件、工具。 (十五)、电线折断掉落地面时,不得靠近或用手去拿,应赶快找电工处理。

(十六)、雷雨时,不要走近电线杆、铁塔、架空电线,也不要在树下避雨,以防遭雷击。 (十七)、 万一发现有人触了电,不得用手直接去拉触电人。

(十八)、万一发生电气火灾,要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以前,不得用水或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

(十九)、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要和理、可靠,必须实行包括总电源在内的两级保护。

(二十)、电工作业时,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在停电检修时,必须在闸刀处挂上“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有人监护。

(二十一)、触电以后,发现人、救护人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发现有人触了电,不得用手直接去拉触电人,应根据以下方法进行救护。

1、使触电人脱离电源

(1)、如开关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闸刀或拔掉插头,断开电源。

(2)、如距离闸刀较远,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是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利器(刀、斧、锹等)砍断电线,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硬朔料管等物将电线拨离触电者。

(3)、现场无任何合格的绝缘物可利用,救护人员亦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裹好,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时电人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高压触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迅速拉下开关,或由有经验的人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电源。

2、 触电以后,对于触电者应采取以下对症救治方法:

大体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对触电后神志清醒者,要有专人照顾,观察,情况稳定后,方可正常活动,对轻度昏迷或咯微弱者,可针刺或掐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并送医院救治。

(2)、对触电后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者,则应立刻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

(3)、如触电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办法进 15

行抢救。

对上述(2)、(3)两种情况,急救要分秒必争地就地进行,不能等医生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停止急救。

(二十二)、采取的人工呼吸法

人工呼吸有三种方法: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俯卧压背法、仰卧压胸法。

施行人工呼吸时,首先要解开被救者的领口或胸部衣服。如果口腔内有烂泥、血块、痰液等,应立即取出;如果舌头后缩而阻碍呼吸,应拉出并用绷带固定于口腔外面,以保证呼吸道畅通。

做人工呼吸时用力不要过猛,防止把肋骨压断。速度应保持每分钟15-19次,不要过快、过慢。

施行人工呼吸要抱着对同志满腔热忱,极端负责的态度,要有信心、耐心,不间断地连续进行,直到恢复呼吸,或确认已经死亡后才停止。

1、对口(鼻)人工呼吸法

(1)、解开被救者衣服,取出其口中粘液及其他东西,使其平卧,头向后仰,鼻孔朝天。

(2)、救护者跪卧在其左或右侧,用一只手捏紧被救者的鼻孔,另一只手扒开其嘴巴(如扒不开嘴巴,可用口对鼻吹)。

(3)、救护者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被救者的嘴吹气(图 ),使其胸部微微膨胀,吹气时间约2秒钟。

(4)、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被救者的嘴,并放松其鼻孔,让其自行呼气(见图十五),为时约3秒钟。

(5)、上述步骤反复操作。

图十五: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2、俯卧压背法(见图十六)

被救者俯卧,头偏向一侧,一臂弯曲垫于头下。救护者两腿分开,跪跨于病人大腿两侧,两臂伸直,两手掌心放在病人背部。拇指靠近脊柱,四指向外紧贴肋骨,以身体重量压迫病人背部,然后身体向后,两手放松,使病人胸部自然扩张,空气进入肺部。按照上述方法重复操作,每分钟16-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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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六:俯卧压背法

3、仰卧压胸法(见图十七)

被救者仰卧,背后放上一个枕垫,使胸部突出,两手伸直,头侧向一边。救护者两腿分开,跪跨在病人大腿上部两侧,面对病人头部,两手掌心压放在病人的胸部,大拇指向上,四指伸开,自然压迫病人胸部,肺中的空气被压出。然后把手放松,病人胸部依其弹性自然扩张,空气进入肺内。这样反复进行,每分钟16-20次。

图十七:仰卧压胸法

4、胸外心脏挤压法

触电者心跳停止时,必须立即用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具体方法如下:

(1)、触电者衣服解开,使其仰卧在地板上,头向后仰,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

(2)、救护人跪跨在触电者的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触电者心口窝上方,胸骨下1/3处(图十八)。

(3)、掌根用力垂直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图十九a),对成人应压陷3-4厘米。每秒钟挤压1次,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

(4)、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每次放松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图十九b)。上述步骤反复操作。

图十八:胸外心脏挤压法的 图十九:胸外心脏挤压法

正确压点区

(5)、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跳者停止了, 应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仅一个人抢救,两种方法应交替进行: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

(6)、人工呼吸法的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行支有效的现场急救方法,抢救过程中应有耐心,要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出现规律性的心跳、呼吸或确认触电者已死亡,方可停止。 (二十三)、配备的应急器材

急救药箱、通讯交通工具等。

十二、应急培训和定期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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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应急小组每年进行1-2次应急演习,填写《应急响应演练记录》,并对全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公司工程技术科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三、 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的工作

(一)、发生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应急响应记录》一式三份,事故发生单位自留一份、报工程技术科一份,管理者代表一份。

(二)、工程技术科要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对方案进行评审和修订,修订后的方案内容通知公司各科室和各项目经理部。

(三)、事故后调查处理按照《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附:

项目应急义务队名单

队 长:严斌

队 员:徐庙荣 张浩 邓双卫 赵海林 张云飞 吴宏武 张海勇

陈利明 姜丽 赵志云 陆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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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应急预案与响应组织机构图

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安全科

预算科

资料室

生产经理

现场负责人 财 务 审 计 科

仓库管理员

各项目经理部应急小组

各 施 工 班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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