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时间:2024.3.3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 事故报告

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建设局、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 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 事故的调查

1、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建议。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 任何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 事故处理

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

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

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

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 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

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负责。

3、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

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

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 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

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和。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条例

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监督和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关系到四化建设的大事。因此,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本公司制定以下条例,并切实执行。

一、 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

全。

2、 预防为主:在生产过程中,积极做好各种预防措施,杜绝事故隐

患消灭工伤事故。

二、 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三、 对工人进入施工范围区,必须经过教育和学习安全措施条例,经过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 进入施工现场,包括拆除工程,必须人人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

高跟鞋、硬底鞋、滑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如有违反,经过教育并给予罚款处理(5-50元)。

五、 凡参加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要熟知和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

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 上班前,进行岗位安全检查,下班时,应集好工具,清理现场,清

除不安全的建筑物件,严禁用提升机载人上落。

七、 工作时间,应遵守劳动纪律,精力集中,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未

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带病上岗,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八、 施工现场的和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措施,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或移动。

九、 在施工过程中,若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高压线或其它不能

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等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 高空作业人员,患有精神病、高血压、严重贫血、癫病、心脏病的

工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应穿软底鞋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压伤下方人员。

十一、 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作人员,需要安全技

术培训,考核合格,有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十二、 施工机械操作者及用电、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检查机械各种部位、部件和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操作。下班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刀箱门。

十三、 施工用电: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照明及送电线路安装拆除

必须由电工去做,施工机械应设单一开关,严禁一闸多用,并采用保护性接零线路,重复接地。照明灯具要悬挂不低于2.5米的地方。 十四、 一切机械设备及所有电气必须有专人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操

作,所有必须保证良好性能,如发现事故及隐患要及时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十五、 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仓库等地,严禁吸烟和点火。

十六、 现场防火,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旋转在明显地方,在容易着火的所在地方,严禁带火种和吸烟。

十七、 施工人员必须人人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第一、质

量第一”。注意防火、用电,消灭事故发生。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制度须知

一、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束紧袖口,如发辨要挽入工作帽

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

二、 操作前要检查机械各项部件和安全装置,并进行试运行确认完好后方可

正式操作。

三、 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操作,应加强责任心,各种机具要经常保

养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施工过程中停电,必须立即关闭电源。下班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刀箱门。

四、 严禁执行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

五、 机械设备的传带、齿轮、皮带等都必须装安全防护罩。

六、 电气设备应放在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的各种电器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

防潮设施,用水清洗电动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发生事故。

七、 凡用汽油,柴油发动的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吸烟,也不能用明火用照明。

八、 任何人不得在空气压缩机出口处工作,更不能在储气罐附近进行焊接或

加热工作等。

九、 两人以上共同操作一台机械时,一人启动电动机之前,应通知其余人员,

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十、 起重卷杨机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机型起重机的规定要求。 十一、 木工电刨刀口必须装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不得使用。

十二、 圆盘锯片上方必须装置保险挡板,操作者应戴好防护镜,应站在锯片

一侧,不得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且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十三、 井架缆风绳应用7-9毫米的钢丝绳,不得用钢筋代替。

十四、 井架应有“高度限位器、层高停靠装置、断绳保险、卷杨机卷筒保险、

安全门”等安全保险装置。

十五、 井架卸料平台要满铺、板间要紧靠,并采用铁丝或马钉紧固。

十六、 搅拌机运转中,不得用工具伸进搅拌筒内扒料,更不得把头伸进滚筒

内查看,防止机械伤人,发生故障时,要拉闸停机,再请机工修理。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检查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 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 检查方式

1、 公司联合检查:每季度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

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

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 公司工程管理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工程管理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

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 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

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

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工程管理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

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想监督。

三、 检查项目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1、 工程管理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

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工程管理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同时编制。

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 检查整改

1、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其

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工程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

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 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

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 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

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 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

进行整改。

6、 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

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

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 整改分类

1、 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工程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 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

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 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

者,可在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负责人,限期整改。

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一、 培训对象

1、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管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区建委组织

的安全生产培训,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公司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由区建委组织的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持有岗

位合格证书。公司工程部组织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参加由工程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区经济委员会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并定

期参加由工程部或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5、 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由公司、所在项目部、班组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二、 培训计划

公司每半年应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管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

由区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 公司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

间为4个学时。

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参加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的安全培

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月加由所在项目部组织的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每

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5、 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三级安全培

训时间为24个学时。

6、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工程部和

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为5学时。

7、 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

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

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

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 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三、 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工程部安全负责人负

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生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四、 安全培训登记

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

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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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项目部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工作,要求每一个项目工程

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计划,层层把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 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4) 每月进行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

5)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和交底。

6) 及时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 成立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质量安全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及办公室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 公司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公司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真

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学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 建立经营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

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并悼念资料归档。

3、 新工人(包括民工)进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和交底

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等,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操作。

4、 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及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

外,还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持有关部门发放的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上岗证复印件须存工地安全资料内。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

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三、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吊装,深基坑

支护,大梁柱支模方法,拆除等特殊工程部位,还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有针对性地确定施工方法和有关劳动组织,防止一般化。

2、 施工现场道路,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

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验收不合格

的不能使用,而且要定期检修。

4、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在搭设之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成后

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使用。安全员还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处理。

5、 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物品,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

板并加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不得移动和拆除。

6、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项目经理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

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工人进行祥细交底,有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现场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和安全交底。

7、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

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雨天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8、 施工现场和木工工棚、食堂、临时宿舍、仓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设置防火

设施和灭火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

四、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 项目部质量安全科除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组织各项目组定期检

查,检查要有组织有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2、 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比打分,考核工程安全工作情况。

3、 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

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期完成,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五、安全防护管理制

1、 按规定正确使用“三宝”及“四口”防护,严格按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JBJ59-99执行及检查。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 垂直运输井架的安装应符合JBJ59-99标准。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

不得“带病”运转,不得超负荷作业,禁止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 现场施工用电的架设,高压线防护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及检查。

5、 施工机具方面的防护管理必须符合JBJ59-99标准,并按标准检查执行。

6、 外脚手架方面的防护,管理必须符合JBJ59-99标准并按标准检查执行。

六、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案值技术管理,实现安全施工,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1) 电工作业 2)电焊作业 起重机械操作及起重指挥 4)架子工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取得上岗合格证。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文化程序和安全,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则根据国

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七、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现场工长报告并采取改进升旗,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检查内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防护;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电器设备和机具产品情况;文明施工和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定期定人整改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报项目经理解决,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八、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自治区、南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 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3、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检查机具的使用和维修。

4、 对机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 对因机具引起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6、 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机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

的安全操作规程。

九、 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 各工程项目组必须按《标准》收集整理资料,工程开、竣工,安全资料必

须与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齐全 。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公司按有关规定编

制。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公司与项目经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同时

签订。

4、 安全生产教育,按进场施工人员名册进行登记教育,项目经理收集,上报

公司。

5、 施工安全组织,由项目部生产技术科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按工程的实际

情况和现场情况制定。

6、 安全技术交底由工地安全员或现场施工工长向各工程各工序书面交底。

7、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由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现场人员配

备情况,收集齐全 。

8、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按日期顺序装订)内容包括如下:

(1) 安全日检查表

(2) 安全检查评分表

(3)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4) 各类验收单分类装订。

① 外脚手架(含提升式外架)搭设验收单

② 井架、龙门架安装验收单

③ 井架、龙门架的准用证或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④ 安全网(平网)安装验收单

⑤ 塔吊安装验收单

⑥ 施工电梯验收单

⑦ 施工临时用电检查验收单

⑧ 施工机具安装验收单

十、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项目部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指示精神,项目组在施工过程中。要有计划地改善现场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根据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 生产劳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 项目经理要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并督促检查工地的劳动保护工作实

施情况。

3、 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落实施工任务时,同时制定落实劳动保护工作。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实施。

5、 制定、实施劳动保护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6、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 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8、 项目部每月开生产例会时,向班组代表报告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 项目总所属各项目组,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取得显著成绩的或经市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评比获得好评和奖励的,项目部给予荣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

2、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教育不改的,则给予批评和一定的处罚。 ① 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

② 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或光脚的。

③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④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⑤ 发现有事故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⑥ 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于他人的。 ⑦ 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⑧ 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处理安全隐患的。

十二、消防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把工地防火措施作为内容明确在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

2、 施工现场要区分材料的分项堆放,易燃物品,要严加管理,并有一定的防火间

距,用火作业区距材料堆放,工棚等不小于20米间距,距易燃物不小于30米。

3、 施工现场通道夜间应有照明灯,在高压线下不准搭设工棚。

4、 施工现场通道要保证畅通,宽度不少于3.5米,设有消防水池的地方,必须有

通道。

5、 工地要有足够水源,较大工程应安装消火栓。

6、 临时设施,工棚配备消火器材,安放在明显处。

十三、施工现场

1、 施工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2、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中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 严禁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

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现场。

5、 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吊上下。

6、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

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7、 施工人员要团结友爱,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吸贩毒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8、 劳务工需办理暂停证,严禁使用童工、不准未成年人在工地逗留住宿,不准擅

自留宿他人、男女混居、嫖娼卖淫。晚上11:30息灯休息(除加班外),严禁大声喧哗或放高音喇叭等。

9、 爱护工地财物,不得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和工地的建筑产品,严禁偷盗、损坏公

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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