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频道7.2晚9点新闻误播事故的处理意见决定
7月2号晚9点新闻因故发生误播事故,值机人员郭家明、常新明在处理无果时切换播出中央一台,并关闭播出服务器,造成新闻误播事故。
经过技术部王建海副主任检查核实,得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1、《介休新闻》在一套晚8点播出后经过2次修改,致使二套播出时制表时间紧张。(最后一次修改入库时间是20:42分,制作人员通知值机人员后,制表时间离播出时间只有三、 五分钟。)
2、制表后,制作人员发现入库系统出现“离线”字符,致使做好的播出表无法发送到服务器。(经过王建海3号检查电脑,所谓“离线”状态无法核实)
3、由于播出表制作时间紧张,发送时间与播出预备段发生冲突,也是无法发送的主要原因,但经王建海核实,播出表没有改动痕迹,说明值机人员没有完成播出表的修改,无法完成播出表的修改后的入库,致使播出表依然保留原播出模板。
4、事故发生后,值机人员积极处理,采取果断措施,没有发生错播现象,造成的影响不大,但值机人员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是造成误播事故的主要原因。
5、值机人员对设备不熟悉,不能熟练操作机器,不能及时处理事故,
不能及时恢复播出,致使恢复播出后依然挂着“重播”字符。
综上所述,,经过技术部王建海副主任的检查核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正确判断,结合台里意见,对当班值机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1、 对郭家明 常新明二人在本部门处以严重警告的处罚;
2、 对郭家明 常新明处以一百元的罚款
3、 如果再发生同类事故一次者,调离重要时段岗位;发生多次者调离播出部。
播出部
7.3
第二篇:事故处理决定
事故处理协议
兹有我中央花园1-3号楼模工组民工张世伦于20xx年10月15日下午2:25点在2号楼整理钢筋时不小心安全事故(脚部)受伤,经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中心医院治疗,经治疗于20xx年11月11日基本治愈。本人申请要求解决,经项目部安全科、木工班组负责人及伤者张世伦共同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部一次性解决人民币叁仟伍佰元(包括医疗费、
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给伤者张世伦。
2、 张世伦从解决之日起自愿回家休息,离开工地。
3、 伤者张世伦从今日起,一切与项目部无任何劳务关系,
从今往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找项目部补偿任何费用。
4、 本协议一式叁份,项目部、木工班组、伤者龚明珠各
执一份,签字生效。
项目部: 木工班组: 伤者:
中央花园项目部
20xx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