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材质量事故的处理决定
司属各处室、单位:
年 月 日,在 施工现场发现该工地所使用的木楞已腐烂不能使用,数量为 ,按每方 元计算,共计 元。当天下午,由供应处、审计处、木工队共同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批木材的质量事故是由于木工队工人 玩忽职守,在现场监督切割木材时不认真、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该事故与木工队队长 管理不严、用人不当有直接关系,与供应处采购员 等人有着间接关系。
为加强管理,杜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特做如下处理:
1、供应处分管副总经理 罚款 元、供应处长 罚款 元、木材采购员 罚款 元。
2、木工队队长 罚款 元,木工队工人 罚款 元,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同时还发现各工地存有乱割乱截新木楞、拒绝使用旧有木楞的现象,在今后的施工中,如再发现以上现象,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通过这次工地所发生的木材质量事故,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查找问题,狠抓原材物料的质量问题,特别是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出现问题时不应推卸责任、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杜绝“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确保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年 月 日
第二篇:质量事故处理单
质量事故处理单
保存期限:三年编号:YSOD/QEOR-Q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