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维保单位 自检日期 2014
室内自动扶梯 自动扶梯 普通型 (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记录(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上方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合格的可填“符合”,不合格的用简要文字说明不合格原因;若无此项目时,填“/”。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记录(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标有★的项目,对于允许按照GB 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应项目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进行检验。
二、、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第二篇:自动扶梯年度自检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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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人行道)
年度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自检日期 年 月 日
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人行道)的年度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上方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4、检验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遇特殊情况导致单项检验项目未检,应在单项检验结果栏注明“未检测”字样,必要时用简单文字描述“序号×项目因??(原因)未检”。
5、报告中带“*”号项目为重要项目。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维护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四、检验依据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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