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2024.4.27

农民增收专题调研报告

为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全区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民生建设促进周”的部署,白志杰常委、钱智副主席组织农办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农民增收专题调研。在深入基层总结农民增收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听取各方意见,研究对策措施的基础上,分别召开了自治区农口和涉农部门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座谈会,听取他们助农增收的意见,提出了20xx年和今后几年农民人均增收千元的意见建议。

一、20xx年全区农民收入基本情况

20xx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强农惠农富民政策措施,加大农民增收工作力度,实现了农民增收新突破。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20xx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大关,达5442.2元,较上年增加799.4元,增长17.2%,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列西北五省区之首。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位居全国各省(区、市)第23位,在上年往前排1位的基础上再上升了1位。昌吉州、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农民人均增收超过1200元,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万元的地州市,35个县市人均增收超过1000元,11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万元(含石河子市),17个县市人均纯收入超过9000元,29个县市超过8000元,35个县市超过7000元。

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本构成是:

1、人均工资性收入804.7元(全国平均2963元),同比增加248.5元(全国平均532元),增长44.7%(全国平均21.9%)。工资性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31.09%(全国平均50.3%)。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14.79%(全国平均42.5%),同比提高2.81个百分点。

2、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887.2元(全国平均3222元),增加237.1元(全国平均390元),增长6.5%(全国平均13.77)。家庭经营纯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29.66%(全国平均36.9%)。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71.43%(全国平均46.2%),同比下降7.19个百分点(全国平均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3498.01元(全国平均2520元),增加186.25元(全国平均289元),增长5.6%(全国平均12.9%),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64.28%(全国平均36.1%),同比下降7.05个百分点(全国平均下降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纯收入76.94元(全国平均193元),增加19.59元(全国平均11元),增长34.1%(全国平均5.8%);第三产业纯收入312.20元(全国平均509元),增加31.27元(全国平均90元),增长11.1%(全国平均21.4%)。

3、人均财产性收入147.1元(全国平均229元),增加20.6元(全国平均26元),增长16.3%(全国平均13.0%)。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2.7%(全国平均3.2%),同比略降。

4、人均转移性收入603.1元(全国平均563元),增加293.2元(全国平均110元),增长94.6%(全国平均24.4%)。转移性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36.68%(全国平均10.4%)。转移性纯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11.08%(全国平均8.1%),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提高0.4个百分点)。

另据农经部门提供的数据,20xx年全区农民纯收入达6108元,较上年增加775元,增长15.4%。其中种植业增收115元,增长4.6%,种植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47.35%下降到43.22%;林业增收134元,增长28.5%,林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8.81%提高到9.89%;畜牧业增收236元,增长26.4%,畜牧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16.8%提高到18.52%;二三产业增收入增收114元,增长15.4%,二三产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13.91%提高到14.01%;外出劳务收入增收170元,增长26.0%,外出劳务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12.28%提高到13.51%。

二、我区农民增收的特点和态势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贯十分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核心目标来抓,主攻农民增收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努力开拓增收领域,推动农民多元化增收,实现了“十一五”末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的目标,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482元增加至4643元,年平均增收432元/人。20xx年在上年农民增收19.6%的基础上再实现17.2%快速增长。

分析我区农民增收情况,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农民收入进入持续快速大幅增收新阶段。20xx年、20xx年我区农民增收额分别达760元、799元,明显高于“十一五”时期的432元(其中包括20xx年大幅增收)。20xx年,政策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是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

1、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牢固。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四大基地”、六大产业成为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基础。即使20xx年农民增收主要是因棉花收购价格的大幅上涨,而20xx年棉花价格大幅下跌减收,但第一产业依然人均增收186.25元,畜牧业、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区域特色农业产品增量和价格上涨是重要的增收因素。同时,在农业经济加快向农村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可以预见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具有较大的增收空间,以保证家庭经营产业收入稳定增长。

2、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加速。不断加大农牧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二三产和进城务工经商的步伐。20xx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达253.8万人次,劳务创收80多亿元。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以及劳动力工资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正在成为农民快速大幅增收的主要增长极。

3、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助推农民增收。中央和自治区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明显提升,优化了农民增收的环境,许多政策性补贴、补助成了农民口袋里实实在在的收入。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村民生的各项补贴、补助多达50项,补贴、补助金额265.25亿元,农民因各类惠农富农政策获得转移性收入514.53元(存在漏记漏项问题),增加285.35元,增长88.8%,成为农民转移性收入的最大增收亮点。随着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自治区财力增长对“三农”配套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性转移收入也必将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二)贫困地区和牧区增收步伐加快。自治区坚持加强扶贫开发,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和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农牧民快速增收打下了基础。南疆三地州农民增收幅度呈现加快态势。据农经部门提供的20xx年农民增收数据,喀什地区农民人均增收600元,增长16.3%;和田地区农民人均增收293元,增长9.3%;过去农民年人均增收仅百元左右的克州,增收额达到524元,增长27.5%。扶贫开发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达到4074元,增加531元。牧民增收也开始步入快车道。据畜牧部门统计,近两年牧业县、半农半牧县的农牧民纯收入平均以550元以上的增量增长。

(三)农民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局面开始显现,自20xx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持续收窄,2009、2010、20xx年农民增收幅度,分别高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3.62个百分点、8.26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也由3.16:1下降为

2.85:1。在“三化”同步协调推进中,新型工业化和城镇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将持续增强。

我们也应认识到,当前农民收入的区域差异性还很明显,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农经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农民人均收入过万元的地州集中在北疆,南疆仅巴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已接近万元。过万元的县(市)也主要集中在昌吉州、巴州和塔城地区。农民人均增收最高的地(州、市)为克拉玛依市(1439元),最低的地(州、市)为和田地区(293元),两者相差114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地(州、市)为克拉玛依市(11735元),最低的地(州、市)为克州(2426元),两者相差93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县(市)为若羌县(17080元),最低的县(市)为阿克陶县(2211元),两者相差14869元。贫困地区和牧区的农牧民增收依然是难点,也是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区域。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相比较,差距由20xx年的773元扩大到20xx年的1535元。新疆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主要在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二三产业上。20xx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重达42.5%,增收1058元,一半以上来自工资性收入增长。我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虽然呈现较快增长,但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还不到15%,差距甚远。

当前影响农牧民增收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农业生产成本连年上涨,特别是农业用工和农资价格的快速上涨使得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上升,挤压农业效益空间。二是农业贷款机制不活,贷款额度较低,手续

较为繁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民扩大再生产。三是对农牧民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较为滞后,农牧民缺乏权威的、提前的农产品价格走势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存在一定盲目性。四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普遍反映高效节水补助标准低,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不足。五是目前在农村从事种养业的劳动力年龄普遍较大,获取新知识、掌握新技术的能力较弱,制约了农业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20xx年和今后几年实现我区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目标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按照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5年实现我区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任务,今年和今后几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必须实现增收1000元以上,到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确保实现翻一番,力争超过1万元,每年增收的绝对数和增收幅度要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天山北坡经济带的县市,每年增收1200-1600元,天山南坡产业带的县市每年增收1200-1400元,南疆三地州和牧区县市每年增收600-1000元,其他县市每年增收1100元以上。到20xx年,力争全区有三分之一的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5万元,出现一批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万元的县市和乡镇,确保到20xx年我区农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实现上述目标,总的思路是坚持“四抓”,即农内抓、农外抓、重点抓、综合抓。农内抓,就是要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依靠科技创新、结构优化和转变发展方式,把农业内部增收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农外抓,就是要大力开辟农民劳务增收和非农产业增收渠道,努力形成农民多元化增收格局;重点抓,就是要主攻制约农民增收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农民收入水平比较低的贫困地区和牧区;综合抓,就是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把当前增收与长远增收措施结合起来,综合施策促增收。实现上述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速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做足农业内部增收文章。一是要抓好结构优化升级支撑增收。要集中扶持发展优势产业,稳步发展粮食产业,巩固提升棉花产业,做优做强特色林果业,突出发展现代畜牧业,做优现代设施农业、区域性特色农业,培植发展制种、苗木花卉产业,优化农民来自农业收入的构成,力争到20xx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中,特色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区域特色农业收入比重超过50%。二是要抓好科技创新服务提质增收。加快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不断提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突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依靠科技要产量、要质量、要效益。要围绕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力发展以节水节种节地节肥等为主的节约型农业,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的循环农业以及绿色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和多熟高效种植,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和高产优质高效。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示范基地。三是要抓好农产品市场开拓实现优价促增收。坚持不懈地推动农业发展由以原料生产为主向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加快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方向转型升级。继续强化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使新疆特色农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形成全面铺开之势。积极支持发展面向中亚、南亚和俄罗斯等周边国际市场为主的外向型农业。继续推进农产品品牌名牌建设,探索品牌富农、品牌强农的路子。四是要抓好农产品加工转化实现增值促增收。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强势龙头企业群体,依托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着力提升产业集中度,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一体化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能力。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建立有效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能够分享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增值收益。

(二)突出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农民工资性收入的突破性增长。一是要努力提高农民劳务创收技能。深入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城乡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强化订单培训,围绕产业发展和龙头企业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有专长、有技能的产业工人。支持用工企业直接开展培训,增强培训实际效果。重视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鼓励农村能人、专业大户传帮带,开展农民自主培训。继续实施“一年一户一人一技”致富技能培训工程、农村“一户一人”转移就业培训工程。二是要努力扩大农民劳务创收规模。抓住当前用工紧张、务工收入高的有利时机,搞好用工需求衔接,支持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向非农产业,向就业容量大的基本建设领域、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大规模转移创收,并努力形成稳定的农民转移就业队伍。力争今后几年,每年农民转移就业达到200万人次以上,农民增收额中有60%以上来自劳务收入。三是要努力搞好农民劳务创收服务。要强化组织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全力推动农民劳务创收实现新突破。要统筹城乡劳务市场,搞好用工信息服务,建立有利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条

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好农民劳务创收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扶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开辟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点。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农村工业,重点扶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引导农村工业向城镇、向园区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乡镇工业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增强竞争力。引导一批特色村镇加大开发力度,发动千家万户搞特色加工,发展小微型工业企业,形成加工小群体,逐步聚集成为大产业。特别是要重视扶持发展民族特色手工业,扩大产业规模,结合民俗风情旅游、乡村旅游的发展,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专业乡镇。抓住当前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有利时机,支持农村市场主体围绕当地重大建设项目,发展相关配套产业。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结合农民转移培训,推动农民以家庭经营形式从事个体商贸、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民自己的农产品营销组织和流通队伍。扶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完善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切实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农产品运销畅通。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自然资源和特色民俗文化,开发休闲观光农业,引导农民围绕旅游景点兴办服务业。

(四)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步伐。要通过城镇化加快转移农民,力争到20xx年我区城镇化率超过50%,依靠减少农民数量,提高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在昌吉州、库尔勒市、阿克苏市建设自治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试验区,重点探索以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试点,推进农村居民城市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实行农民与市民同等待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新型农村户籍管理办法。采取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要强化规划指导,加快完善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增强产业集聚能力,搞活县域经济,提升中小城市发展能力,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努力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人口布局。高度重视维护农村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财产权利,让农民带着这些权利进城,自主处置这些权利。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五)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促进贫困地区和牧区农牧民大幅增收。以南疆三地州为主战场,全面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好各项差别化政策措施,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努力控制贫困地区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培育发展优势产业,不断扩大农民转移就业规模,千方百计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始终高于全疆平均水平。牧区要以定居兴牧工程建设为切入点,以变革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为主线,以饲草料基地建设为中心,加快优化畜牧业结构,走出一条依靠牧农结合,牧区与农区互动改造传统畜牧业、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路子,实现畜产品增产、畜牧业增效、牧民增收。要继续推动实施百万牧民培训转移工程,力争五年内,通过有针对性培训和用工衔接,把牧区50万牧民转移到城镇和二三产业务工、经商,变牧民为农民和市民,使转移就业成为牧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六)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强化政策性增收措施。要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已经明确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让农民得实惠。要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办法,确保补贴让农民直接受益。自治区要加快探索建立相应的增加农业补贴的办法,重点用于支持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采用新技术、新品种,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提高高新节水灌溉技术推广补贴标准,南疆三地州和粮食主产县市由现在的200元提高到400元,其他地州市提高到300元。要强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努力把农业生产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避免农业增产不增收。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直补力度。建立和完善大宗农产品风险调控机制,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适时调控农产品市场价格。通过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进一步增加信贷投入农业的规模。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种类和覆盖面,尽快把林果业、设施农业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继续实施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农村民生工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实施好“少生快富”工程,扩大农民直接受益面,持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七)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

抓。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对农民增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变化变革创新、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加快转变传统增收观念、努力破解增收难题、强化增收措施、加快增收步伐,特别要转变保贫、显贫叫苦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式,积极营造促增收快致富光荣的工作氛围,形成上下齐动员、各方共努力、全力抓增收的工作局面。把农民增收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相关产业,层层抓落实。加紧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农村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把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为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加快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农民增收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各行各业服务农民增收的社会氛围。对口援疆要把促进当地农民增收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放到优先位置推动,通过扶持产业、落实项目、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人才智力支持等措施,加快建立有利于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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