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24.5.4

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8]16号文件精神,我校被批准为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高校。为全面推进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深化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简称实验计划)遵循的原则是:“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注重过程、突出重点”。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研究为载体,在教师的指导下,注重学生自主实验和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不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单位有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处、财务处、学生处和团委。领导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各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教务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结题验收,以及为学生配备导师,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等;科技处协助组织项目评审、评价及导师配备等;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实验场地、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和管理;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学生处、团委负责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等。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学和学生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等。工作组负责制订本院的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院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立项

第五条 立项原则

1.立项要坚持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

2.立项要体现自主性和过程性原则。参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自主管理实验,要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注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3.立项项目的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

第六条 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距毕业时间超过一年的本科学生,要求申请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本科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并接受学校的管理,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名,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参与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每位学生一般只能同时参与一项实验计划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申报。

3.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未参加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申报原则,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

4.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学校对参加过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或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成绩优秀者申报的项目、学科竞赛获奖者申报的项目、结合教师科研的项目、依托于学校科研基地和实验中心的项目等予以优先立项。

5.项目必须配备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至多指导一项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6.已获江苏省或学校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七条 项目立项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2.学院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初评,并择优限额上报。

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提出评审立项意见和改进意见。

4.教务处汇总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然后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结果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

5.项目申请人在接到批准项目立项的通知后,应在十五天内与教务处签订《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不按时签订合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6.申报立项一般于每年上半年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申报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实施要求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学生是项目的主体,项目负责人由学生来担任。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并管理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项目实施重在过程,应注重学生在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及时指导和跟踪项目活动,做好项目检查意见和建议的书面记录,审查实验原始数据、工作论文和成果总结报告。导师与学生应经常保持联系。

2.执行项目研究时涉及到的全校各类实验室均要向学生免费开放,学生在预约后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要给予热心指导和提供方便。

3.学院对参加项目的学生可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并采取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需要时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工作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组批准,并在教务处备案。

4.学院要组织项目参与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5.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要求各项目组每月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进度报告》,向学院工作组汇报项目进展、本月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遇到的困难、解决办法、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重要技术进展或关键环节、经费使用以及心得体会等。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不定期检查项目组的进度报告,随时掌握各项目组工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项目进度月报将作为中期检查及项目结题时的重要检查项目,是考核项目的重要指标。

6.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项目组成员交流会,讨论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科研体会,并研讨下一步的工作。

7.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采取适宜的指导模式,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自主制定设计方案、计算或开展实验,自主分析总结,接受以上诸方面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以达到增长学生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的目的。

第九条 过程检查

1.学校对项目的开展情况将进行学期检查和中期检查。

2.学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进行。检查一般安排在期末或假期。届时立项人须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说明是否按计划要求和进度计划完成科研任务、遇到的困难、是否可以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等内容。经指导教师、学院工作组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中期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对于进展到中期的项目,其负责人要提前十天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教务处将组织参与热情高、学术水平高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监督检查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和指导教师。

4.对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项目,由专家组督促改进;经改进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项目所在学院提出终止、撤销项目的建议,报校领导组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项目变更

项目内容及其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交变更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工作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组批准,并在教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 延期与中止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项目组提出延期,须在合同规定的截止日前1个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详细阐明延期的理由,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工作组批准后报领导组审核、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必须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延期期满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中止。对执行不力的项目,领导组可视情况中止该项目。因故主动要求中止的项目,需提交项目中止申请报告,详细阐明中止的缘由,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工作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组审核、教务处备案。中止项目的经费不予继续下拨,并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已下拨经费。同时,该项目组成员将不得再申请新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第十二条 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与相关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论文、设计、专利等)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到所在学院,学院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每一申请结题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研究结题报告。项目组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研究论文。论文内容不仅涵盖项目研究所涉及的自己独立完成的内容,而且还应包括学生在项目自主实验过程中,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学生完成研究论文后,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研究论文和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等填写指导教师评语。提交的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达到或超过项目立项时的预期目标。允许并非由于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项目失败。对失败的项目,结题报告中应就失败的原因进行深刻总结,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3.教务处组织专家会同学院工作组负责审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提出相关意见。项目按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评价。学生个人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从严掌握优秀等级。通过结题评审的颁发结题证书,对评选为优秀的项目颁发优秀证书。

4.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①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或不完整;②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③擅自改变《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5.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设计图纸、模型、样品、装置、软件、高水平论文、专利、获奖、成果应用与转化等,均应注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项目研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实验计划项目归档内容包括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书、进度月报表、学期报告、中期报告、验收结题报告、设计文件、样品、计算机程序、成绩单、所有学生的研究论文、教师评语、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书等,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四年。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应作为一定密级的档案妥为保存。

第十三条 经费管理与使用

1.学校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总经费按不小于教育部下拨经费总额的1∶1配套,生均项目经费不低于1万元。

2.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处设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专门帐户,统一管理教育部的下拨经费和学校的配套经费,保证专款专用。项目立项后,首批启动经费为项目总经费的25%,在项目启动时发放;第二期经费为50%,在中期检查结束后发放,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暂缓发放;第三期经费在项目结题时发放,为奖励部分,根据项目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按照最高25%的标准发放。

3.经费使用自主权在项目申请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但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的研究经费,学校不再提取管理费。

4.经费使用范围:①调研、参加学术交流费用;②资料、实验耗材、软件购置费,测试费等;③资料打印复印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招待费或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学校财会管理有关规定。学生经费支出单据经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5.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高效。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并接受学校审计部门审计监督。

第五章  学分认定与奖励

第十四条 学生学分

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参加学生可获得6-8个创新学分,项目负责人可获得8个学分,其他成员根据参与程度可获得6-7个创新学分。具体学分数在项目申请时提出,学校审定后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答辩验收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工作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出建议,校领导组最终审定。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工作量

项目通过两次学期考核后,指导教师每年可获得相当于指导两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

第十六条 奖励

1.对于结题验收考核为优秀的项目组成员,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专门划出指标,可适当降低标准优先考虑。

2.研究成果可参加中国矿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评选。

3.对于结题验收考核为合格的项目组成员,学生综合发展素质分加9~11分(成绩优秀的加11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9分)参加学年评优和免试推荐研究生。

4.项目结题后,项目组成员获得的创新学分做为培养方案中的“科研创新”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记载。

5.对结题验收为优秀的项目,经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可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在完成其它课程学分的前提下,可提前予以毕业。

6.指导教师的实验计划项目指导方案可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7.学校对结题验收为优秀的项目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                                 

专业年级:                                  

学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指导教师: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参与学生人数: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制

二〇##年十月


填写说明

1、凡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必须填写本申报书。

2、向学校报送本申报书时,一式5份,并报送申报书电子文档。

3、本书应该填写完整、内容详实、表达准确,数字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

4、项目开展支撑平台指支撑本项目开展的校、院级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等,表中填写有关实验室名称,可以多个。

5、打印格式与装订

(1)纸张为A4大小,双面打印;

(2)文中小标题为四号、仿宋、加黑;

(3)栏内正文为小四号、仿宋;

(4)左侧距边界1厘米钉2处。








第二篇: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xx]16号文件精神,我校被批准为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高校。为全面推进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深化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简称实验计划)遵循的原则是:“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注重过程、突出重点”。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研究为载体,在教师的指导下,注重学生自主实验和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不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单位有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处、财务处、学生处和团委。领导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各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教务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结题验收,以及为学生配备导师,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等;科技处协助组织项目评审、评价及导师配备等;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实验场地、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和管理;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学生处、团委负责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等。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学和学生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等。工作组负责制订本院的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院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立项

第五条 立项原则

1.立项要坚持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

2.立项要体现自主性和过程性原则。参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要自主

设计实验、自主完成、自主管理实验,要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注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3.立项项目的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

第六条 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距毕业时间超过一年的本科学生,要求申请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本科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并接受学校的管理,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名,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参与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每位学生一般只能同时参与一项实验计划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申报。

3.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未参加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申报原则,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

4.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学校对参加过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或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成绩优秀者申报的项目、学科竞赛获奖者申报的项目、结合教师科研的项目、依托于学校科研基地和实验中心的项目等予以优先立项。

5.项目必须配备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至多指导一项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6.已获江苏省或学校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七条 项目立项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2.学院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初评,并择优限额上报。

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开答辩,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提出评审立项意见和改进意见。

4.教务处汇总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然后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结果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

5.项目申请人在接到批准项目立项的通知后,应在十五天内与教务处签订《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不按时签订合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6.申报立项一般于每年上半年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申报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实施要求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学生是项目的主体,项目负责人由学生来担任。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并管理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项目实施重在过程,应注重学生在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及时指导和跟踪项目活动,做好项目检查意见和建议的书面记录,审查实验原始数据、工作论文和成果总结报告。导师与学生应经常保持联系。

2.执行项目研究时涉及到的全校各类实验室均要向学生免费开放,学生在预约后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要给予热心指导和提供方便。

3.学院对参加项目的学生可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并采取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需要时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工作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组批准,并在教务处备案。

4.学院要组织项目参与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5.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要求各项目组每月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进度报告》,向学院工作组汇报项目进展、本月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遇到的困难、解决办法、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重要技术进展或关键环节、经费使用以及心得体会等。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不定期检查项目组的进度报告,随时掌握各项目组工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项目进度月报将作为中期检查及项目结题时的重要检查项目,是考核项目的重要指标。

6.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项目组成员交流会,讨论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科研体会,并研讨下一步的工作。

7.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采取适宜的指导模式,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自主制定设计方案、计算或开展实验,自主分析总结,接受以上诸方面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以达到增长学生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的目的。

第九条 过程检查

1.学校对项目的开展情况将进行学期检查和中期检查。

2.学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进行。检查一般安排在期末或假期。届时立项人须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说明是否按计划要求和进度计划完成科研任务、遇到的困难、是否可以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等内容。经指导教师、学院工作组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中期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对于进展到中期的项目,其负责人要提前十天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教务处将组织参与热情高、学术水平高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监督检查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和指导教师。

4.对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项目,由专家组督促改进;经改进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项目所在学院提出终止、撤销项目的建议,报校领导组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项目变更

项目内容及其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交变更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工作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组批准,并在教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 延期与中止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项目组提出延期,须在合同规定的截止日前1个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详细阐明延期的理由,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工作组批准后报领导组审核、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必须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延期期满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中止。对执行不力的项目,领导组可视情况中止该项目。因故主动要求中止的项目,需提交项目中止申请报告,详细阐明中止的缘由,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工作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组审核、教务处备案。中止项目的经费不予继续下拨,并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已下拨经费。同时,该项目组成员将不得再申请新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第十二条 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与相关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论文、设计、专利等)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到所在学院,学院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每一申请结题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研究结题报告。项目组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研究论文。论文内容不仅涵盖项目研究所涉及的自己独立完成的内容,而且还应包括学生在项目自主实验过程中,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学生完成研究论文后,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研究论文和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等填写指导教师评语。提交的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达到或超过项目立项时的预期目标。允许并非由于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项目失败。对失败的项目,结题报告中应就失败的原因进行深刻总结,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3.教务处组织专家会同学院工作组负责审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提出相关意见。项目按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评价。学生个人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从严掌握优秀等级。通过结题评审的颁发结题证书,对评选为优秀的项目颁发优秀证书。

4.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①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或不完整;②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③擅自改变《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5.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设计图纸、模型、样品、装臵、软件、高水平论

文、专利、获奖、成果应用与转化等,均应注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项目研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实验计划项目归档内容包括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书、进度月报表、学期报告、中期报告、验收结题报告、设计文件、样品、计算机程序、成绩单、所有学生的研究论文、教师评语、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专利授权证书等,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四年。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应作为一定密级的档案妥为保存。

第十三条 经费管理与使用

1.学校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总经费按不小于教育部下拨经费总额的1∶1配套,生均项目经费不低于1万元。

2.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处设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专门帐户,统一管理教育部的下拨经费和学校的配套经费,保证专款专用。项目立项后,首批启动经费为项目总经费的25%,在项目启动时发放;第二期经费为50%,在中期检查结束后发放,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暂缓发放;第三期经费在项目结题时发放,为奖励部分,根据项目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按照最高25%的标准发放。

3.经费使用自主权在项目申请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但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的研究经费,学校不再提取管理费。

4.经费使用范围:①调研、参加学术交流费用;②资料、实验耗材、软件购臵费,测试费等;③资料打印复印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招待费或购臵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学校财会管理有关规定。学生经费支出单据经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5.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高效。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并接受学校审计部门审计监督。

第五章 学分认定与奖励

第十四条 学生学分

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参加学生可获得6-8个创新学分,项目负责人可获得8个学分,其他成员根据参与程度可获得6-7个创新学分。具体学分数在项目申请时提出,学校审定后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答辩验收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工作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出建议,校领导组最终审定。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工作量

项目通过两次学期考核后,指导教师每年可获得相当于指导两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

第十六条 奖励

1.对于结题验收考核为优秀的项目组成员,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专门划出指标,可适当降低标准优先考虑。

2.研究成果可参加中国矿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评选。

3.对于结题验收考核为合格的项目组成员,学生综合发展素质分加9~11分(成绩优秀的加11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9分)参加学年评优和免试推荐研究生。

4.项目结题后,项目组成员获得的创新学分做为培养方案中的“科研创新”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记载。

5.对结题验收为优秀的项目,经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可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在完成其它课程学分的前提下,可提前予以毕业。

6.指导教师的实验计划项目指导方案可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7.学校对结题验收为优秀的项目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推荐: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与实验心得

土木工程20xx级周金顺在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对世界的某一点充满了兴趣。我们不知道而且感兴趣的那一点其实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只是我们没有确定,前人是不是已经研究过并已经有成果了?如果真要研究的话应该用哪些…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新型曼尼希碱季铵盐缓蚀剂的合成与性能研究项目负责人申慷尼所在院系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班级化工10901班联系电话15872301Email指导教师李克华职称教...

校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校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教育部于20xx年实施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启动了针对本科生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研究项目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金昌市水资源管理有效性评价项目完成人陈雪华刘妍项目指导教师熊有才项目总负责人所在学院公章生命科学学院填表日期20xx年10...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20xx.10.27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新型井下水力振动固井装置的试验研究与应用项目负责人吴义标所在院系部石油工程学院专业班级油工基10903班联系电话159xxxxxxxxEmail指导教师杨明合职称副教授...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个人心得

一路走来获益匪浅为了培养我们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素质20xx年4月XX学院开展了本科生参与到导师的研究项目中的活动在XX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小组四人开始了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最佳密度理论与站点规划方法的相关问题研究9月我...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基于轮胎内置式智能传感器的机动车运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填报时间安全状态监测装置的研制冯源刘桂雄教授20xx年11月8日华南理工大学教务处20xx年...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农村电网的智能化监测方法探究申请者唐程辉所在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专业年级电气09级指导教师项目起止时间20xx1120xx05联系电话150xxxxxxxx电子信...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第七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级别高功率因数直流软开关电源设计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省部级校级项目主持人段志超学生所在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专业班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联系电话1...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国家级项目名称猕猴桃低温贮藏中AMYPEPGCel与果实成熟衰老及细胞超微结构变化的关系申请人刘洋所在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年级食工10级联系电话187xxxxxxxx指导...

关于申报20xx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xx]154号)

湘教通20xx154号关于申报20xx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xx7号的安排现就实施20xx年度湖南省大...

关于进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_(1)

关于进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各院系根据辽宁xxxx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校20xx20xx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为全面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4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