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号:XT2014030102
关于公司3月份旷工人员的处理意见
全体员工:
现有公司员工
李洪英,自制部涂装分部,于3月13日起旷工至今
彭 赛,外协部零部件分部,于3月21日起旷工至今
以上两位员工,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旷工至今,这种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的行为,不只延误了公司的生产、扰乱了公司的生产计划安排,还给主管领导造成了管理障碍,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按照我公司考勤制度,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按自动辞职或除名、扣除抵押金及当月工资的规定,公司现决定给于以上员工开除的处理意见! 请全司员工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并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当公司的优秀员工!
厂综合办
20xx年3月31日
第二篇:关于员工旷工的处理意见的请示
关于***旷工处理意见的请示
公司领导:
经与——(部门)工作人员核实,***于20xx年*月*日至*日连续*日未至——(部门)报到,此情况已属旷工*日。根据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每月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薪酬并视为自动离职。具体处理办法,请领导批示!
人力资源部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