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总经理信箱意见处理及反馈管理规定
总经理信箱意见处理及反馈管理规定
(二0一0年一月修改)
为广泛听取公司员工的意见及建议特设总经理信箱(含电子信箱)并做到广泛听取、及时处理、迅速反馈。
所有员工若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投于总经理信箱内,总经理信箱由总经理每周开启。收集的意见(建议)由总经理阅后批示交行政人事管理部进行整理,确定每项意见(建议)的承办部门,填写《员工意见(建议)处理书》,发往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于7天内进行处理或答复,并将处理结果或答复记入《员工意见(建议)处理书》,返还行政人事管理部。由行政人事管理部交总经理批阅后,视情形采取直接书面答复或不定期张贴公布的形式进行反馈。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附:《员工意见(建议)处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