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道维修的告知函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 好!
由于1#栋楼宇主管道出现堵塞,需整
改维修,请您走消防应急通道,给您带来不
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第二篇:管道占压告知函
整改通知函 :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20xx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存在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事实,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 条。现责令建设方(含单位和个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致函!
霸州中石油昆仑燃气生产运行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