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一、目的
1.1 为规范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资产的浪费、流失,特制定
本办法。
二、范围
2.1 本办法所规定的周转材料是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一次性投入,价值较低,
能够多次使用,仍旧保持原来形态,其价值逐步转移的动产类物品。如:托盘、周转筐、周转桶等。
三、内容
3.1 所有周转材料必须通过供应链流程办理入库,以便统一管理;
3.2 周转材料出借,必须按实际成本收取押金,信息录入员以财务收款收据为依
据,进行开单,仓库见单方可发料;单据选择‘其他出库单’,出库类别选择 ‘销售费用领料’等,仓库选择‘低值易耗品库’;
3.3 周转材料回收,仓管员检查、清点回收数量,并与发出数量进行核对,信息
录入员以实际清点数量开单并打印,双方确认签名,办理入库;单据选择‘其他入库单’,入库类别选择‘回收入库’,仓库选择‘周转材料库’;
3.4 凭双方确认签名的‘其他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3.5 出借的周转材料必须按期归还,超过3个自然月无法收回的周转材料,没收
押金;
3.3 公司各相关部门领用周转材料,必须凭签呈进行开单、发料,对于第一次使
用的周转材料,记入各相关部门费用并限期回收;
3.4 仓库管理,已用、未用周转材料必须分开存放,分开登记台帐,定期盘点,
核对账实,需报废的周转材料进行清点、整理、汇总,报厂长审批,存放废品库;信息录入员凭审批后的报废通知单进行调拨处理,单据选择‘调拨单’,出库类别‘调拨出库’,入库类别选择‘调拨入库’,调出仓库‘周转材料库’,调入仓库‘废品库’,单据打印、归档。
四、责任与处罚
4.1 对周转材料的购置、验收、使用、调配、摊销、处置等环节违反本办法,给
企业造成损失的,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4.2 对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周转材料丢失、毁损的,按实际成本进行
赔偿;
4.3 对私自报废、违规处置周转材料的,视情节轻重,按实际成本1~5倍进行处
罚。
4.4 本办法为第一版,自**年**月**日起执行;
4.5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五、附件
5.1财务部账务处理流程。
账务处理流程
1、周转材料入库:借: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周转材料出借:
收取押金,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周转材料出库(未用):借:销售费用等(按实际成本一次性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
3、周转材料收回,退还押金: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4、周转材料无法收回,没收押金: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5、各职能部门领用周转材料:借: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
6、周转材料报废,收回的残料处理: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销售费用等
第二篇:周转材料管理办法(20xx)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中周转使用次数频繁,用量大,其价值不是一次摊入工程成本,而是根据周转使用时间逐渐摊入工程成本的工具型材料。
第三条 周转材料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管理和监督,项目部使用。
第二章 管理权限
第三条、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的职能
(一)、负责分公司涉及的周转材料的管理监督工作,为各工程项目提供服务;
(二)、负责协助项目部周转材料供应的组织实施工作,周转材料的调拨工作;
(三)、负责建立分公司周转材料台账,并计提摊销费,以及报废工作;
(三)、负责周转材料的采购工作;
(四)、组织对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的检查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机材室管理权限
(一)、具体负责工程项目中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在分公司授权范围内,组织对周转材料的竞价采购;
(三)、负责对施工班组的周转材料使用进行监督,采取措施防止班组不合理使用材料、浪费材料等现象;
(四)、负责周转材料的保养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
第四条 周转材料的需用计划由施工项目部机材室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编制,计划必须列明名称、规格、需求数量、质量要求等,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报分公司审核,并由分公司转报总公司机械材料部备案。
第五条 分公司机械材料部根据周转材料需用计划,核对闲置的库存及可内部调拨的数量,合理进行调拨,亦可通过总公司协调调拨其他分公司的闲置周转材料。
第六条 对于要批量购置的周转材料,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编制《采购计划表》,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复同意后采购。采购时,做好周转材料的选型及性价比分析,采购过程资料必须整理归档。
第七条 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公司采购范围内其它材料的供方评价、选择和控制工作,经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建立《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汇总项目部的《物资合格供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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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公司机械材料部备查。
第八条 实施采购前,各级单位机材部门应充分做好市场调查,必要时,形成调查报告;实施采购时,材料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需求数量、预算价格、进货时间等资料,确保采购的周转材料符合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
第九条 周转材料采购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司格式合同的格式进行编写。批次周转材料采购总额达到并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时,采购合同必须办理总公司合同评审程序,评审通过后才可签订。公司参与分公司组织的竞价采购过程,竞价过程资料整理归档,竞价结果报备公司机械材料部。
第十条 周转材料的采购分为竞价采购、议价采购及比价采购,单类单批次预算不少于20万应采用竞价采购或议价采购的方式,少于20万可采用比价方式,并留下采购资料。
第十一条、竞价采购程序:按《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议价采购的条件和程序:按《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对于价格波动大,变化快的周转材料,如型钢等,宜采用比价方式。
第十三条、比价程序:按《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授权进行的材料采购。各级机材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下级机材部门组织材料采购,授权方必须出据书面授权通知,并参与和监督采购过程。被授权方的采购过程必须根据公司制度组织和执行。采购人做好采购过程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采购结果报备授权方。
第四章 验收、使用、维修、保养与存放
第九条 周转材料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统一管理和调配,施工项目部负责使用。
第十条 新购置周转材料由分公司组织使用项目部进行验收,核对周转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是否与#5@p相符,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 新购置周围材料验收时如果发现有质量或数量等问题时,验收人员要做详细记录,并予标识,以便和供应方交涉,及时进行更换或索赔。
第十二条 周转材料调拨时,由使用项目部组织验收,核对调拨单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
第十三条 周转材料在施工项目使用期间,其维修、保养和保管工作由项目部机材室负责,分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项目部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经过分公司验收合格后,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办理调拨手续,暂时不用的,必须退回分公司仓库保管,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使用项目部负担。
第十五条 入库周转材料必须逐一检查,入库前要进行变形校正、焊固脱落焊点(有必要的话)、以及铲灰除锈刷油等维修与保养工作。
第十六条 周转材料一般应码放在棚内存放,若露天码放必须上盖下垫,按种类、规格分别码放整齐,符合仓容、场容管理要求,做到一头齐、一条线,场地平整不积水,码垛垫高20cm,防止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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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淋,配件要定量装箱入库保管,适合二次直接使用,所有库存周转材料必须做好标识。
第四章 建账与摊销
第十七条 周转材料验收合格后,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建立周转材料台账,使用项目部建立备查账。
第十九条 周转材料的摊销具体为月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两种。
第二十条 原则上,对于价值较大、使用期较长的周转材料(如贝雷架),采用月摊销法(按4年摊销);对于一般价值的周转材料,采用五五摊销,即在使用的第一和第二个项目部平均摊销。第三个项目开始按原值的4成收取使用费,如果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不能回收而报废的,则按原值的7成收取使用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改变周转材料规格和使用性能,或改变本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摊销方法时的规定时的报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机械材料部每月10日前,必须向公司机械材料部报送周转材料动态月报表和周转材料摊销表。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对项目部使用周转材料收取使用费,具体见《使用费收取标准》。
第五章 报 废
第二十五条 周转材料的报废的条件。
(一)周转材料正常使用,使用时间长,已残旧经鉴定无利用价值。
(二)周转材料因施工需要无法回收,或经鉴定已无法使用。
(三)属于施工不当或人为责任造成周转材料丢失或损坏而无法修复。
第二十六条 周转材料的报废手续。
(一)出现满足报废条件的情况时,一般由项目部提出,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组织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机材室、项目工程室进行鉴定后,填写《周转材料报废单》,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
(三)分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办理周转材料的清理手续,填写《周转材料清理单》,做好残值的回收工作。
第六章 租 赁
第二十一条、周转材料的出租。
(一)为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分公司机材部应组织闲置周转材料的出租。
(二)周转材料费参考市场台班费收取(具体参照公司发布的租赁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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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设备的租用
(一)项目部周转材料的租用必须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分公司应优先考虑租用其它分公司闲置设备。
(二)租赁采购的规定:预计租赁总金额不少于20万的,由分公司组织租赁采购,少于20万的,由项目部组织。
(三)设备的租赁须采用竞价(议价)或比价,具体参照周转材料的竞价(议价)或比价条款执行。
(四)周转材料的租用单价不应高于市场价。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0 年 月 日起实施。
附表:
1、《周转材料台帐》
2、《周转材料摊销表》
3、《周转材料总需用计划表》
4、《周转材料动态表》
5、《周转材料报废单》
6、《周转材料清理单》
7、《周转材料摊销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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