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人员要“看清企业资质,签订正式合同,认准工作签证,只交规定费用”
出国劳务注意事项 编者按:如果您想出国劳务(派到日本、韩国的劳务人员称研修生),请认真阅读这本小册子,它可以帮助您了解国家关于出国劳务的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解决在出国过程中或者在国外劳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防止上当受骗,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体现中国劳务人员良好素质和形象。
问:怎样获得出国劳务信息?
问:如何选择外派公司? 答:您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或境外就业经营资格,凡商务部批准的公司统称经营公司。为避免上当受骗,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了解:
(一)向当地政府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局)的外经处了解; (二)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了解; (三)在外经贸部网站查询; 另外,有些单位、部门或企业是受经营公司的委托招收出国劳务人员,您应了解清楚委托他们的经营公司的情况。
问:报名前应该了解哪些情况?
答:报名前,您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一、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 二、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 三、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给您,或者存入您的银行户头。
同时,您可以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如由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您可要求其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出示经营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问:出国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答: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一、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二、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
三、护照、签证费:按规定支付;
四、机场建设费:按国家规定支付;
五、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
六、您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按收据金额支付。
问:为什么要参加培训?
答: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这是您的权利。没有《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您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注意那些问题? 问: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那些问题?
答: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构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险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问:为什么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
答:在您和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
履约保证金是您一定要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履约保证金由您直接交给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经营公司将给您一张收据。在您履行完劳务合同回国后,经营公司凭您提交的收据将履约保证金的本息(按您在外劳务期间活期存款利息计)如数返还给您。如您没按合同履行完义务,您无权要求退还保证金。
服务费是经营公司和您所在单位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问: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交纳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下同)的20%。
如果您与国内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5%;
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 请注意,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今后索要退费的依据。
问:是否还要支付中介介绍费?
答:如发生中介费,应该由经营公司支付。
问:出国手续都包括那些?如何办理? 答:出国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
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得传染病。有的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先办理个人资料公证。这些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
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等。 国外手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
办好上述手续,您就可以出国工作了。因经营公司或外方雇主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经营公司要退还您的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如属您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国手续费不予退还。 问:在国外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按比例退还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问:在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答:您在国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雇主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加班费,甚至受欺负打骂等;还可能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紧急事件。发生上述情况时,您可以通过如下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您与雇主的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二、如果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发生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者进行咨询。
四、在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经营公司和使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
编者:需提醒出国劳务朋友的特别注意事项
一、国外并不是到处是黄金,注意不要上当受骗。有的地方工作十分艰苦,存在一定风险。
二、遇到问题,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有违法举动。
三、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允许参加任何当地政治组织和邪教组织。
四、如果您需要将工资存入银行或汇回国内,一定要通过正规银行。不要为了赚钱轻易相信那些利息比较高的私人银行,避免受骗。
五、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出国务工期间,国家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您通过不正规途径出国务工,或者在国外违法犯罪,您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护。
六、您的护照、工作准证等重要证件,您可以委托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的现场代表或雇主统一管理,也可以自己保管。如由您自己负责,一定要妥善保管。
护照:护照办理程序
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姓连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国外( 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编辑本段办理须知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2] 最新办理资讯
从公安部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异地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
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所需资料
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授权上述6个城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
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3]
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⑴递交有效的护照。
⑵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⑶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⑷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⑸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⑹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对于拒签,使领馆方面也是不退签证费的) ⑺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有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编辑本段
申办途径
中国
出国务工常见问题问答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稳步发展,许多人想出国务工的愿望比较强烈,但是他们对国家的相关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和行业规范却知之甚少,以致不知通过何种途径实现自己的愿望。同时,目前社会上有关出国务工的各种信息十分杂乱,渠道不一,也给劳务人员出国务工带来一定风险。为了帮助大家掌握最基本和最实用的出国务工知识,引导大家通过正规渠道出国务工,降低劳务人员出国务工风险,增强劳务人员自我为维权意识,我们编写了这本小册子,以期更好地服务劳务人员,满足劳务人员的需求。本文帮助您或您的亲友了解国家关于出国务工(日本称研修生)的规定、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防止上当受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希望本手册能解答您所关心的问题,成为伴随您出国务工全
过程中的良师益友。我们也衷心祝愿所有想出国务工的劳务人员都能通过正当渠道安全地“走出去”,平安地“回到家”。
劳务人员出国务工、维权知识问答
内容概要:
一、外派劳务公司的合法性
二、外派劳务项目的真实性
三、报名前应注意事项
四、出国务工的程序和条件
五、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
六、外派劳务收费标准
七、在国境外工作注意事项
八、外派劳务纠纷处理
九、部分国家、地区合同工资最低标准
劳务人员出国务工、维权知识问答
一、外派劳务公司的合法性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要选择正规渠道,通过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公司办理。不要听信非法劳务中介的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问:如何确认经营公司的合法性?
答:外派劳务公司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名单可到商务部网站出国劳务网查询,也可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查询,或要求公司出示当年通过商务部年审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及公司《营业执照》。
二、外派劳务项目的真实性
【特别提示】
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利用部分急欲出国务工人员的无知或侥幸心理,虚构项目信息,刊登和散布虚假广告,给上当受骗人员及其家属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严重地干扰和破坏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正常经营秩序,对此您要保持高度警惕。 问:如何获得出国劳务招聘信息?
答:一般情况下,您可以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获得各种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信息,也可以从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资格的公司获得信息。对获得的出国务工信息,应注意辨别真假,防止上当受骗。
问:怎样了解外派劳务项目的真实性?
答:您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或外派劳务公司获得出国劳务信息后,一定要核实信息是否准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如有必要,您可以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了解外派劳务项目的真实性。
三、报名前应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要做好心理准备,有的地方工作条件十分艰苦,有些国家、地区存在一定风险,要谨慎决定。
问:报名前应了解哪些情况?
答:您在报名前,要向外派劳务公司认真了解项目情况,如要去工作的国家,外国雇主名称,将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等。特别要了解工资待遇,如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工资
和加班费发放方式。一般情况下,工资以下列方式发放,一是外方雇主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存入您的银行户头,二是通过外派劳务公司转交给您。
四、出国务工的程序和条件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要取得工作的国家发放的工作许可,并办理工作签证,这些手续由外国雇主负责办理。切不可持商务、旅游签证出国务工。不得向外派劳务公司隐瞒本人和家族精神病、传染病、慢性病史。
问:出国务工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具备何种条件?
答:出国务工前您应参加体检、适应性培训和考试、以及面试,在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办理护照和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离境的人员,以及按照劳务输入国规定不允许入境的人员,不能出国务工。
问:为什么要参加培训?
答: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环境,并提高您的工作技能。您只有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没有获得《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就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问:为什么不能持旅游、商务等签证出国务工?
答:旅游签证是某国使馆在您护照上签发的准许您去该国旅游的入境签字证明;商务签证是某国使馆在您护照上签发的准许您去该国开展商务活动的入境签字证明;如果您持旅游或商务签证到某国务工,属于未经该国政府批准而在该国非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该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
五、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
出国务工时,您要与外派劳务公司和外方雇主分别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审核合同内容。不要与不法中介或个人签订合同。合同是您与外派劳务公司、与雇主之间的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您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
问: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答:出国务工前,您应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合同;在国外务工期间,您应与外方雇主签订《雇佣合同》。两份合同中关于劳务人员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应一致。
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保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及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办法、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等。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的合同应明确出国前收费的标准。
六、外派劳务收费标准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制定了相关行业规范,您可通过国家商务部网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查询相关规定。
问:外派劳务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允许外派劳务公司按照规定向劳务人员收取服务费,收费金额不能超过您与外派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工资总额的12.5%。 2.您不必交纳出国务工的履约保证金或押金,但可以按照外派劳务公司要求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3.办理出国手续时,您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向有关部门交纳体检费、培训费、护照费、签证费、合同公证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您个人承担,并不再退还。您在办理出国务工
事宜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也需自理。 4、往返机票费用应按您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的合同规定执行。您不要向经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公司以外的中介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六、在国外工作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
遵纪守法、诚信守诺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任何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形象的行为举止都将受到惩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国家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您如果在国外违法犯罪,或通过不正规途径出国务工,您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证。
问:在国外工作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答: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遵守中国法律及您去工作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政治组织和邪教组织及其它非法组织和团体,不要出入色情、赌博场所。 2.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合同到期后要按期回国。未经许可脱离原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或是合同到期后滞留不归,都是违反中国及外国相关法律的行为,会被逮捕监押或遣送回国。 3.在境外工作生活要注意安全。要遵守工作现场的安全防范规程,注意居住安全、外出安全、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身份证件,例如护照、工作准证等。要牢记应急情况下通讯联络方法,记住有关应急求救电话。 4.出国务工如遇到紧急情况,要保持冷静,并尽快与外派劳务公司或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联系,寻求援助,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问:在国外工作期间怎样应对可能遇到的困难?
答: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或纠纷。如遇到雇主未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扣发加班费、挨打受骂等情况,或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切记要始终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以下途径和办法寻求保护自己的权益。
1、您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可依据您与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向外派劳务公司或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请他们依据外派劳务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2、您与外派劳务公司之间的纠纷,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可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书面反映,或回国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3、依据协议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向我驻在国大使(领事)馆反映,进行咨询或寻求帮助。 4、若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外派劳务公司和我驻外使(领)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您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的援助工作,服从他们的救援安排。
七、外派劳务纠纷处理
【特别提示】
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遇到纠纷时,切勿受他人挑唆鼓惑,采取过激行为,如罢工、游行、聚众围堵我使(领)馆等。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凡因触犯当地法律,或违反合同规定而导致的后果,本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问:遇到纠纷应寻求何种途径帮助解决?
答:1.在国内,您可通过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010-84242447或84242557,投诉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414室,邮编:100710。
2.在国外,您可根据《雇佣合同》与外国雇主交涉,也可向外派劳务公司或其在境外的管理机构反映,紧急情况下,可向我驻所在国使领馆寻求援助。
九、部分国家、地区合同工资最低标准及服务费标准
【特别提示】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是我国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企业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根据我国政府有关政策和主要劳务输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某些国家或某些行业,还制定了具体的最低合同工资标准,外派劳务公司服务费收取标准。您在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合同前,可参照这些标准研读合同,以免以后发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下述标准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国别、地区劳务市场供需情况等变化而调整制订的最新标准,您可通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网站随时查阅。
部分国家、行业最低合同工资标准:
新加坡:不低于650新元/月;
日本:不低于6万日元(第一年研修期)/月;
毛里求斯:不低于120美元/月;
约旦不低于180美元/月;
塞班:每小时3.55美元/小时;
对台渔工:不低于280美元/月。
部分国家、地区服务费收取标准:
毛里求斯:6000元人民币/每人;
以色列:2.5万元人民币/每人;
新加坡:1.9万元人民币/每人;
纳米比亚:8000元人民币/每人;
约旦:8000元人民币/每人;
德国(厨师):2.5万元人民币/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