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陇县河道管理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今年,我县河道管理工作,在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整治河道“五乱”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河道两岸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采砂秩序,采取边宣传、边整顿、边清理的办法,使我县河道采砂及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发挥了应有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逐河流、河段落实了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制。县长为河道采砂防汛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县长为主要责任人,水利局长、河道管理负责人为技术负责人,河道采砂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成立了陇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水利局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水利局、公安局、各有关乡镇及县水管站、水政监察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
加强巡查监督,城区河段一周一次检查,重点河段一周两至三次检查,加大对河道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清除了河道行洪的障碍,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
二、 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法制意识 为了树立全民水法制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我们把《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城区街道设立 宣传点1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6条次,组织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6天12个乡镇,在电视台播放了“人、水、法”电视系列剧,播放宣传口号300多条次,制作采砂禁令标志26处,刷写大幅标语30幅,张贴标语1000多条,再次印发放县政府《陇县河道管理实施办法》60份。同时以河道管理案例为教材年内对今年采砂承包人进行了两期集中学习培训,真正从思想上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现身说法的整顿教育,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咨询60次。宣传引导群众一切按水法规办事,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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