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我校在全校干部、教师中开展学法活动。使广大教师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知识与素质,能够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了教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全面提高了依法治教、依法施教、依法教书育人,加快了学校教育法制的建设步伐,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本学期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中心工作,继续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与本职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校),依法教书育人。继续深入学习了宣传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江泽民同志有关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现由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深入开展了教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宪法》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基本法律的教育,注重培养教师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了广大中小学教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的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通过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执法与监督力度,完善教育执法与监督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使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本学期学法形式是领导干部结合中心组学习,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地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学习和培训,干部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周一下午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双周一处室年级组法制学习制度,促使干部、教师学法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坚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务会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坚持每学年请教委有关领导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讲座。
依法治校,要求学校的管理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学校,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并承担违法办学和滥用办学权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在不断地变化。如今,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日益增强,那种对学生管理只有义务规范而缺少权利规范、片面强调学校权利而漠视学生权益、认为受教育者就应该以服从为主以及习惯于用道德评价代替对学生的法律评价的做法已越来越不适用。学校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管理学校,不断提升学校的品质。
第二篇:教师个人学习总结
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常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新道理: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人——环境”系统。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教书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人生的真谛:教师的人生,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创新型教师,爱岗敬业是创新型教师应具备的首要条件。他不但具有无私奉献的师魂,诚实正直的师德,全面发展的师观,教书育人的师能,严谨求实的师风,而且还应具有开拓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勇于拼搏的英气,甘愿奉献的“傻”气,自强不息的骨气。吾以培养新世纪之英才,振兴中华为己任,虽生活清贫,但仍以春蚕的精神、红烛的风格、蜜蜂的作风、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奋力拼搏,无私奉献。常读书和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中。
我相信,在我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自己的不断努力下,一定会更加完善我得的读书机制,使自己的读书活动再上新的台阶!开出更艳丽芬芳的花朵!结出更大更甜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