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

时间:2024.5.8

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文件精神,培养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提高大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实现科研资源与本科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第二条 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tudents Research Innovation Program,以下简称SRIP)以项目研究为载体,面向学习成绩优良、科研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强的非毕业班本科生。

第三条 SRIP项目从每年x月开始实施,包含宣传发动、选题征集、项目课题指南发布、双向选择、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评审等环节。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至两年,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

第四条 SRIP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数额根据一定比例划分至各学院。

第五条 SRIP项目的经费来源:①学校SRIP专项基金;②政府、企业资助经费;③其他经费。

第二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SRIP项目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SRIP项目领导小组进行两级管理。

第七条 学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工处、财务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学校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创新学分审核认定。

(二)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组建校级专家评审委员会;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管理。

(三)学工处:负责将SRIP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评;落实SRIP项目成员荣获国家、省级相关竞赛的配套奖励。

1

(四)财务处:设立SRIP专项基金,负责项目经费管理。

(五)团委: 负责SRIP项目的统一组织管理;负责推荐优秀SRIP项目参与各项竞赛活动。

第八条 学院SRIP项目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团委书记、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一)负责SRIP项目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组建院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及院级导师团,负责SRIP项目选题的征集,一般项目评审,重点项目推荐,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具体环节的实施。

(三)建立、完善学院科研创新实验室,为SRIP项目研究提供设备、场地、图书资料等支持。

(四)监督、反馈和总结SRIP项目执行情况。

(五)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三章 项目申报人条件与指导教师职责

第九条 项目申报人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平均成绩70分以上或者专业排名50%以前。

(二)保证足够的课余时间和精力从事SRIP项目研究。

(三)以个人或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人数不超过5名,成员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每次只能负责或参与1个SRIP项目,大学期间累计不超过2次。

(四)研究期间定期向指导教师请教,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五)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第十条 指导教师条件及职责:

(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主持省、厅级及以上课题的经验,能够投入必要的精力指导大学生开展项目研究。

(二)指导学生选题、制定项目实施日程表,对学生参与项目活动的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有固定的指导研究时间。

(三)在学院支持下,提供项目所需的实验室或场地、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方面的帮助。

2

(四)组织引导学生参与学术科研交流活动。

(五)原则上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第四章 课题来源和立项原则

第十一条 SRIP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课题可来源于:①政府、企业需要的研究课题;②指导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课题;③学生自行设定的研究课题。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方面的课题不属于申报之列。

第十二条 项目领域及类别:

(一)自然科学领域中具有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的理论研究项目。

(二)自然科学领域中对解决工程技术、软件系统技术等问题具有实际意义的项目。

(三)社会科学领域中具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四)开放性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五)科技发明制作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第十三条 立项原则

(一)可行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本科阶段的知识结构、理论基础等实际情况,项目选题应与所学专业对口,充分利用学校教学、科研等资源。

(二)创新性原则: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项目应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涵盖先进性、学术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社会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使学生开拓视野,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提高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

(三)实用性原则:项目研究必须有事实根据或理论依据,符合科学原理,结合社会热点和社会需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

3

(一)11月上旬,各教学院进行宣传发动。

(二)12月上旬,学院广泛征集教师和学生的SRIP项目选题(直属科研机构选题根据学科设置报送相关学院),并将《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选题汇总表》报送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次年x月上旬,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后发布项目课题指南,师生进行双向选择;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申报。

(四)次年x月上旬,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申报书》;跨学院的项目须经有关学院会签,由第一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评审、立项:

(一)次年x月中旬,学院SRIP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一般项目评审(含重点项目推荐),并将《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学院评审汇总表》报送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评审通过的项目中,研究内容来源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项目数不低于60%。

(二)次年x月上旬,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一般项目进行审核,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

(三)次年x月中旬,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布立项结果。项目负责人签订《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立项协议书》。

第十六条 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研究中期,项目负责人向学院递交《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学院组织召开项目中期检查汇报会,并将《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七条 项目结项:

(一)项目研究到期前一周,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结项书》。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验收,拟定项目等级,并将《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报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项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布项目结项情况。

4

第十八条 项目变更、延期及终止:

(一)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内容及成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变更申请表》,经学院SRIP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报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如需延长研究期限,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研究到期前一个月提交《湖南科技大学SRIP项目延期申请表》,经学院SRIP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延期,并报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工作停滞等情况,学校将终止项目。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xx元;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

第二十条 SRIP项目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划拨80%,结项划拨20%。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费由学校划拨到项目组的专用账户,须经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及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在结项后一个月内须完成项目经费报账工作,逾期视为项目经费不再需要使用,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第二十二条 SRIP项目经费可开支实验低耗费、版面费、资料费、调研差旅费等,具体参照《湖南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xx]109号)文件实施。

第二十三条 SRIP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不得侵占或挪用。否则,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不再划拨剩余项目经费,并追回前期已经发放的项目经费。

第二十四条 对无故终止或未按期结项的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经费资助,收回剩余经费,并保留是否追回已使用经费的权力。

第七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将各学院SRIP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学生工作年终考评。

5

第二十六条 对无故终止或未按期结项项目所在学院,学校将相应减少下一期项目分配数额。 第二十七条 SRIP项目结项后,学校颁发结项证书。创新学分认定具体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优秀的SRIP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等竞赛活动。

第二十九条 学校推荐优秀的SRIP项目参加相关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奖后,可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科大政发[20xx]81号)进行奖励。

第三十条 学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SRIP项目指导教师工作津贴。指导教师指导的SRIP项目如未通过结项验收,则不发放工作津贴。

第三十一条 学校鼓励学生利用项目成果发表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以项目小组成员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可为第二作者,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成果需进行标注,中文标注为“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批准号)”,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students research innovative program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检索系统发表或收录的学术论文,指导教师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奖励,学生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科大政发[20xx]81号)进行奖励。

第三十二条 SRIP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具体参见《湖南科技大学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xx]97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SRIP项目成果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标准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可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后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计划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计划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6


第二篇: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川大教 [20xx] 33 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大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既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更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途径。为继续加强和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科研训练及其管理工作,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师生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四 川 大 学

二OO四年x月x日

附件:

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更早、更多地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为优秀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实现科研资源与本科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学校决定启动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第二条 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采用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和专门项目申报立项制两种方式,积极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必须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

第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组织和管理,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是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要具体检查有关工作落实和进度情况。

第四条 学校设立“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专项奖学金”,将定期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和指导教师进行评奖。学校积极鼓励学生以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成果参加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

第二章 教师科研学生参与制

第五条 学校积极鼓励教师接收本科学生(特别是大三学生)进入教师实验室或课题组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各学院有科研经费和项目的教师、科研课题组、教研室和各级各类实验室每年均应接收一定数量本科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第六条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立项的前期准备、开题报告、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认识和了解科研工作的基本思想和工作方法。

2.学生协助或者独立完成科研工作中的部分内容(如查阅资料、社会调查、翻译资料、实验室工作、数据分析等工作),在科研氛围中体验和感悟科学研究精神,促进科研素养和科研能力的养成。

第七条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的接收程序为:

1.根据各学院科研活动的实际,每年x月初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科研院长组织和公布各学院实验室和课题组可接收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项目和接受学生人数。由教务处汇总编印《四川大学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引导目录》并在每年x月中旬上网公布。

2.根据每学年度学校公布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引导目录》,学生在每年x月前自愿申请,每生每年度一般只能参加一个实验室或课题组的科研活动。申请学生向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领取或网上下载《四川大学大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申请表》,填写后经指导教师审核报学院批准,批准结果须在每年x月前公布。

3.接收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内容、过程和时间进行记录并且归入档案。导师对指导学生的评语不应少于300字,成绩按照考查课程评定和记录。

第八条 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可以按《四川大学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认定学分,每个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总学时在30学时以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教师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由各学院参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第九条 建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与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有效结合机制。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将子题目交与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完成,学生完成的子题目中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突破成果经学院和导师同意,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向相关答辩委员会提交答辩,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导师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计算工作量,同时向导师划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费、打印费。成绩优秀的

可以推荐为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章 专门项目申报立项制

第十条 立项申请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立项。

2.所有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

第十一条 立项项目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过程中,要求学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方案、设计或实验、分析总结等方面的独立能力训练,从而锻炼实践才干。指导教师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对于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执行的各个环节,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应有具体明确的思路。

第十二条 立项申报程序为:

1.根据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每年x月初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科研院长组织教师进行立项项目申报,每位教师每次最多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应注明接收学生人数,一般可以接收3-6名学生参加。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立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和上报,由教务处汇总编印《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立项年度指南》并在每年x月中旬上网公布。

3.根据每学年度学校公布的《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立项年度指南》,学生在每年x月前自愿申请参加,每生每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申请学生向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领取或网上下载《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申请表》,填写后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同意后交回该学院汇总上报。优秀学生可以不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立项年度指南》而自拟科研课题。学生自拟科研课题申请立项,必须有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4.教务处将各学院申报的项目汇总后,组织学校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以及资助经费等,并于每年x月前在网上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专项经费每年30万元以上,计划资助立项200-300项。

第十四条 教师在申请立项时,应根据项目需要提出经费申请并注明理由及预算。学校资助金额一般为1000~1500元/项,学院应同时给予必要的配套经费和条件。学生自拟科研课题时,同样要根据项目需要提出经费申请并注明理由及预算。

第十五条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经费由教务处进行统一规划。教务处在每年x月下拨项目的资助经费到学院专项经费本上,同时核查学院配套经费的落实到位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立项人为学生的项目,其资助经费由指导教师代管。学生有支配该项目经费的权利,指导教师有审批、监督该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

第十七条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过期未结题而又未经教务处批准延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立项人或指导教师下一年内的立项资格。

第十八条 项目的结题验收程序为:

1.项目在执行期内结题,由立项人和参与教师立项项目的学生共同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题申请表》,向学校提交完整的书面总结报告打印件,同时提交一定形式的成果,如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研究论文、研制报告等,最好能附有应用前景评价。经学院组织专家评议、审核、答辩,汇总上报教务处验收。

2.项目在执行期内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结题,立项人可书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经学院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3.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结题项目成果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门评估。

4.结题验收原则上在每年x月前进行,毕业年级学生立项或参加的项目须在3月底以前完成结题工作。

第十九条 项目结题后经验收合格,参加并完成相应的大学生科

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学生,按《四川大学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认定学分。教师指导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工作量计算方法由各学院参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学校授权教务处进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更多相关推荐: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江西中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便携式中医四诊养生分析系统申请人郑惠杰张志华刘雪帆指导教师汪灿华所在学院签章计算机学院填报时间20xx年4月23日江西中医学院教务处二一二年制

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荆理工字20xx12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推进中国特色基层型大学创新实践深化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的意见对应用型人才培...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范本

附件2项目编号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创新项目名称碳纤维远红外新生儿电热毯和背心的开发应用研究创新项目负责人贾博深项目负责人专业临床医学学校名称温州医学院申报日期20xx年12月18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

20xx年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进度记录表

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进度记录表学院系专业班级12说明原则上要求每两周记录项目进展情况3

20xx年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报告

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报告项目名称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专业班级指导教师项目所属学院系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年月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务处制二一四年四月12345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月策划书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学创新活动月策划书一组织结构主办单位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承办单位电气系团学科技部各系团总支二活动目的为体现共青团青年与时俱进的精神发挥当代大学生的创造力提高两系科技爱好者的理论和实际...

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定稿)0529

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提高我校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水平加强和拓展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孵化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学生科研成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大...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进度报告

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表项目编号报告时间20xx年10月10日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清华携手Google助力西部教育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清华携手Google助力西部教育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创新项目名称创新项目负责人学校名称申报日期1清华携手Google助力西部教育项目大学生科技...

20xx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_樊剑

项目编号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创新项目名称基于机器视觉的AGV自动运货车开发创新项目负责人樊剑项目负责人专业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学院申报日期20xx年12月14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看附件1项目编号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创新项目名称高校学生公寓火灾自救用具设计创新项目负责人高泽琦项目负责人专业工业设计学校名称浙江树人大学申报日期20xx年3月3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项目名称创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学校名称申报日期年月日项目类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4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