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
项目进度记录表
学院(系): 专业班级:
说明:原则上要求每两周记录项目进展情况。
第二篇:关于20xx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20xx年省级、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
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工作,经过领导争取,省教育厅批准,2104年我校申报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将由原来的20项增加到60项。从即日起开始申报。
一、申报过程做如下调整:
1、创新创业项目采取校、院两级管理制度,首先由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并由学院内部组织专家及相关教师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按成绩排序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将根据全校立项数量确定每个学院立项的具体数量。
2、各学院在组织答辩的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答辩过程不允许出现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评审的结果要公开透明。由于项目分省级和校极,所以要求学院上报时要明确标明哪些项目将推荐为省级,哪些项目将推荐为校级。
3、教务处将对上报的省级项目进行二次答辩,通过专家及相关专业人员的评审从中选取60项做为最终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
4、学院要做好创新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和结项工作,
通过本学院的结项答辩后需要到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材料的最终审核并到印刷室进行材料装订后方可进行财务报销。
5、近期教务处将对20xx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进行清查,并对没有进行结项评审而已进行报销的教师进行项目资助资金的收回措施,以保证创新项目的正常管理。
二、指导教师条件
1、项目的指导教师必须是学校在编教师。
2、教师指导项目不能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每位教师一学年只允许指导1个项目。
4、原则上被确立为创新项目的项目要求在一年内结项,不能在一年内完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若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项的教师将取消指导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
5、20xx年以前创新项目指导教师,本年度能够按期结项的,本次可以继续指导大学生创新项目,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指导教师,本次不允许参加指导。
二、学生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良好,学习积极、主动、努力,学风扎实,成绩良好,经考核被认为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
2、学生创新团队成员应是学校在籍学生。每个创新项目的学生团队人数为3-5人。本次学院规定2011级、2012级的本科学生具备第一申报资格,2013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3、凡是未完成原参与项目,或是在原参与项目中因表现不努力被指导教师评价为不合格的学生,一年内不能参与新设立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校级项目的申报人须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申报省级的项目申报人须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送交所在学院进行评审,学院将评审后的最后结果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并附电子版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省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校级创新项目要求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交所在学院。
2、被学院确定为推荐省级创新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交教务处教务科,并同时上交电子版申请书。
五、申报截止日期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过期不予办理。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 附件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
附件3.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教务处
20xx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