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时间:2024.5.15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附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遵循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培养规律,实行点面结合,基本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

第二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建设宗旨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构筑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展,形成高职教育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第三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实施,同时也为择优向院外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项目申报及验收的准备。包括

1、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

2、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并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

5、积极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见附件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学工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项目

经费资助使用情况,评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第五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委。由院团委主持负责项目的日常综合管理,部署每年大学生科技工作安排。

1、院团委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如“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相关大学生科技活动项目),营造优良的大学生科技活动氛围。负责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总结工作。

2、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将活动成果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3、教务处负责制订相关学生科技活动学分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省教育厅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及项目验收结题、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等大学生活动项目。负责组织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

4、相关系部及工程中心负责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协调开放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室等。

5、科技处负责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科研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协助院团委进行院级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结题验收。负责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专利申报工作、日常大学生科技活动专家咨询指导。

6、院科协负责组织科技报告会、指导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第六条 各系部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氛围、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推荐和选派指导老师、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等。

第二章 项目的申报、实施与验收

第七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申报,面向我院在册学生,采取项目负责人申请,并经相关系部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可由学生确定并组织团队,聘请指导教师。项目也可由指导教师确定,选择相关学生成员。项目分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鼓励学生组队联合申报。

第八条 申报“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学生,须在规定申报时期内(每年十月)向所在系部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附件一)。各系部根据本管理办法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给出评价,由系部主任(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向学院大学生科技创

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择优推荐。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与院科技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每年十一月),确定立项目名单,并签定项目合同(附件

二),明确项目完成的目标及专项经费资助额度。

第九条 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 项目的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学生)要及时撰写项目结题表和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提供相关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等成果的支撑材料(附件三)。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与院科技处组织专家具体负责项目结题答辩工作。

第十一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运行周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二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在一个运行周期内,除完成相应的研究工作外,并完成以下七项任务中的1-2项:

1、参加一项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并获奖;

2、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获得专利;

3、完成一项横向科研项目(或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及取得的相关经济效益);

4、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

5、构思一个探索性研究项目,撰写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并通过专家组答辩;

6、申报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一个;

7、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团队项目);

8、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第十三条 学院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书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第三章 项目的团队成员

第十四条 根据项目的特点与要求,可以是系部联合组队、系部独立组队、社团组队、学生自主组队,积极鼓励项目成员跨系部、跨专业联合交叉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系列或复杂、高水平项目的研究、开发。学院在立项时优先考虑该类项目,并在经费支持上给予优先保证。

第十五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应注重学生的层次递进与团队项目的延续性,高年级、低年级组合,并鼓励高年级同学承担低年级同学相应科技活动与创新实践的指导,学院可根

据其相应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六条 同一个学生只可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团队成员,同时参加另一个相关项目的研究。每一个团队学生总人数3-5人。

第四章 项目的指导教师

第十七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学生和教师的双边活动,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每位教师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所配备的指导教师:个人项目,可配一位指导教师。团队项目,可配指导教师2位。一个指导教师最多同时指导二个项目。

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要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科研方法训练、科研能力锻炼、为人治学教育和科学精神培养,并认真指导学生按时完成项目合同要求的相关任务。

第二十条 学院积极鼓励教师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教师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定、评优、工作业绩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建设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是我院依托自身学科专业优势与条件,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和培训而构建的综合实践平台。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依托工程中心、研究所、开放的教学实验中心(室)、各级重点实训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第二十二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应具有开放性,能满足大学生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基本需求,并能及时为参赛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第二十三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由相关系部及工程中心负责具体建设及管理,并结合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项目配备能力和责任心强、专兼职结合的管理指导教师队伍。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务等。

第六章 经费资助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费的预算、使用及结算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负责。

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院级科研项目管理方法。包括: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论文资料费、材料费、差旅费及其它确因研究需要的支出。

根据项目合同目标所确定的要求,申请参加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

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院相关批准部门负责。获奖的项目,按学院《科研及质量工程项目奖励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经费原则上实行一次性资金扶持,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专项经费支出,资助额度平均为每项1000元(文)2000元(工)。

第二十七条 经评审通过立项的目,签定项目合同后,由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核准,科技处发放《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经费使用记录卡》,财务处编号后使用。学生可根据资助金额以及项目需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合理使用。(特殊情况由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批准资助)。

第二十八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颁发优秀证书并予以奖励(500元)。结果为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指导教师也将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组指导教师及全体成员连续申请的资格。

第二十九条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在申请立项时按项目完成的年度申报计划,一个指导教师年度工作量为20-30科研分/项目/年。由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核定,科技处按年度实施。

第三十条 学生科技立项经费专款专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终止或收回拨款等处罚,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和损失的,立项部门及指导教师在年度部门、教师业务考核中将降档一级。

1、无客观原因,擅自中止项目工作的;

2、将科技经费挪作他用的;不能说明其合理性的;

3、科研成果有明显剽窃他人成果或明显抄袭行为,给学校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其他违反国家法规和学院制度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附件二: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合同书

附件四: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验收材料目录

附件一: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学院决定成立“南化院科技兴趣小组”,这是同学们加强专业学习、技能培养、科技创新的平台也是进一步激发我院全体学生对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与参与热情的载体。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兴趣小组的组队、培训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目的:

1)通过指导教师有计划、有步骤的指导与培训,加强兴趣小组同学的专业学习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并逐步培养其利用各种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科技创新的能力,为学院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比赛培养后备力量;

2)为老师的各项科研工作提供助手。

二、参加人员:

全院在册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每班成立兴趣小组。

三、成立步骤:

鉴于“科技兴趣小组”指导、培养的专业性及延续性,其成立以系部申请为主(教研室、科研院所申请需经系部认可)

(一)、系部根据本系专业设置情况、实验实训条件、技能培养目标、科研项目等向学院团委申请成立“科技兴趣小组”,填写《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成立申请表》,同时提交指导、培养计划及目标(或相关科研项目),兴趣小组人员数量及条件(如:专业、年级、特长等),并注明“兴趣小组”拟聘指导教师;

(二)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会同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进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

(三)领导小组在办公室整理提供的意见基础上,签署意见;

(四)大学生科协协助相关系部完成兴趣小组成员的招聘与注册。

四、指导教师的聘请:

(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须为学校注册的正式教师,也鼓励退休教师及高年级同学积极参与兴趣小组的指导;

(二) “兴趣小组”指导教师由各系提名,并经教师本人同意,经学院聘请由各系部、教研室、科研院所相关专业老师担任,每个兴趣小组安排指导教师1人,每个指导老师可指导1-2个兴趣小组,指导老师应对“兴趣小组”的各项活动进行认真指导;

(三)指导教师的考核及工作量计算: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在申请成立时的工作计划核定,一般年度工作量为10-20科研分/组/年。由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核定,科技处按年度实施。

五、“科技兴趣小组成立”申请表


第二篇:安阳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浓郁校园学习氛围,提高大学生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创新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活动管理机制

第二条 活动管理

学院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新活动的管理。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第三条 基地建设

(一)以学院现有实验室为基础,组建科技创新基地。各系(院)以现有实验室为基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建不同的创新基地。创建基地亦可跨系(院)联合组建。组建的创新基地报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备案。

(二)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统筹协调。

(三)各系(院)每学年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至少组织一次面向本系(院)或更大范围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组织一次本系(院)学生的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活动。

第四条 项目资助原则

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立项采用项目申报制。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应充分体现“重在实践、鼓励创新、求真务实、服务 1

社会”的原则。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制管理。申报项目获批准后,将获得学院提供的专项资助。

第五条 资助对象

学院面向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重点资助在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的科技创新项目。

第六条 资助项目范围

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探索性、且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具有实施条件的项目。资助范围为:

(一)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二)社会调查项目。

(三)其它有研究与实际应用价值的项目。

第三章 项目申报要求及立项程序

第七条 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发明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第八条 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有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九条 项目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由系(院)和项目负责人商定后选聘。指导教师负责立项指导和项目实施过程指导。

第十条 立项程序

2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在团委工作网站上下载《安阳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报后,一式两份上交所在系(院)团总支(委)。

(二)系(院)初审。各系(院)组织有关教师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跨系(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系(院)牵头组织初审,提出具体推荐意见,上报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报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议后,由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正式下文公布立项项目。

第十一条 项目启动时间从正式公布之日算起。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内。

第四章 管理与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进展过程中,学院组织进行中期检查。 第十三条 项目的中期检查,由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教师进行检查,并负责通报检查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提交包括项目研究情况、使用方法与手段、查阅引用资料情况、成果完成形式和价值、得失经验等在内的项目结项报告、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并填写项目结项报告书。

3

第十五条 每年在4月份前组织项目验收。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共同进行评审、鉴定。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对经费开支进行审核、报销。

第十六条 在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或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一次学术报告会,交流和汇报研究成果。

第五章 经费资助

第十七条 对于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学院给予资金资助。

第十八条 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一) 科研业务费

(1)测试、计算、分析费。

(2)科研差旅费。住宿费按有关标准予以报销,无出差补助。

(3)科研资料费。项目研究所需书籍、资料须经图书馆验收后方可报销,书籍所有权归图书馆。

(二)实验、材料费:

(1)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的购置费。

(2)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

(3)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

(4)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

第六章 成果管理与奖励

第十九条 学院资助的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获得的成果或专利属学院所有,如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约定。

4

第二十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系(院)进行表彰奖励。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对形成研究成果[专利申请和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学生)]的课题组和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等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的获奖者进行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项(级)奖励的,按最高级奖励,不重复计算。奖金主要发给学生,并录入学生档案。具体标准如下: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院鼓励教师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对获学院资助并取得成果的项目将配套下述政策:①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利益分配参照学院成果转化的规定执行;②相应的科研成果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指导教师。③对于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学院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二条 项目立项后,在学年终评时对申报组成员综合测评依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对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记入个人档案。。

5

第二十三条 利用学院资助形成的成果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挑战杯”等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奖者;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有CN刊号的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或作为执笔人署名前三名发表论文者;获得专利授权者,可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依下表获得一定数量的创新教育学分。具体标准如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阳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6

安阳工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为加大对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扶持和推动,提高我院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通过科研促进教学,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学术为龙头的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特设立安阳工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学生科创基金)。

第二条 学生科创基金面向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主要用于资助在校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参加“挑战杯”等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

第三条 学生科创基金项目立项要求详见《安阳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学院成立学生科创基金评审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各系(院)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和部分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办公室设在团委,团委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学生科创基金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管理。

第二章 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第五条 学生科创基金的来源:1、学院专项拨款;2、企业、社会团体的捐赠;3、其他。

7

第六条 学生科创基金专款专用,用于所立项目的有关消耗费用,可适当添置学生科技活动固定资产。

第七条 学生科创基金支持下的学生科技创新作品主要为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

第八条 上述三种类型项目的基金支持规定在200元—2000元之间。

第九条 具体项目的具体经费申请及审批必须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十条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前期将按批准资助额的50%进行拨付,项目完成后拨付其余的50%资助资金。

第十一条 本基金的使用原则上按院内科研基金使用办法执行,且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

第十二条 本基金是学院为支持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所设立的专项基金,凡批准立项的项目要充分用好有限资金,不得挪用或借用。

第三章 基金项目的申请与立项

第十三条 基金的申请、立项、管理和评审由团委牵头,教务处和科研处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由团委负责基金的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基金项目的学生须填写《安阳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将申请书报送其所在系(院)。 8

所在系(院)主管领导对报送的申请书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系(院)公章后报送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

第十五条 已完成的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可直接申请基金的一次性资助。如果该作品已发表或荣获奖励,需提供相应的刊物原件和证书原件。

第十六条 由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对全院的学生科创基金申请书进行汇总,并签署推荐意见,学生科创基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报请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七条 评审组审定主要着重以下几点:

1、申报期前是否已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并完成;

2、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特色;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是否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4、设备、人员及经费是否保证项目完成需要。

第十八条 通过评审立项的学生科创基金项目,将列入学院科技计划,由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章 基金项目的管理和结项

第十九条 本基金每学年立项审批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0月底,申请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本科四年级的学生作为负责人的项目必须在毕业前结项。结合毕业设计申报项目时,须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提交申报材料。

9

第二十条 在申报期限内由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定期联系项目进展情况,并邀请指导教师提出阶段要求。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其水平由学生科创基金评审小组评定,由团委和科研处备案,并积极开展申请专利、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各类学生科技竞赛等工作。对于成果良好的项目,将推荐申报更高一级的科研立项或课题。

第二十二条 凡入围全省或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其它类型科技学术竞赛活动的个别重点项目,需大额经费投入加以制作完善的,经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和相关专家确认后协调解决。

第二十三条 接受本基金资助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可以申报国家专利和有一定应用价值的计算机软件,可申请学院科研专项资金资助。

第二十四条 接受本基金资助所产生的有应用前景之技术成果,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转化,成果所有权归安阳工学院,如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立项项目按拟定时间及拟定目标和要求完成者,将及时拨付剩余50%的经费。

第二十六条 对未按申报时限完成的项目,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发放的项目资金予以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10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11

更多相关推荐:
大学生创新项目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与思考时光荏苒,一年的创新项目如期就要结束。能够参加这次项目,我感到非常荣幸,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依然历历在目。因为是第一次参加创新项目,我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在日常学习中很难学习到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实…

大学生创新项目总结文稿

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网络在线考试管理系统一、选题背景随着计算机应用的不断普及,各个学校也都认识到计算机应用的重要性。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工具的不断更新,人类利用国际互联网传递信息变得越来越快…

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结题总结报告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1.1项目研究进度20xx.06~20xx.09文献的检索与调研及资料收集;20xx.09~20xx.10方案确定及完成试样的加工;20xx.10~20xx.6完成大部分主要实验;…

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结题总结报告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1.1项目研究进度20xx.12~20xx.06文献的检索与调研及资料收集;20xx.06~20xx.09在野外进行调查,取土样;20xx.09~20xx.10完成大部分主要实验;…

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范本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项目项目名称泰山地区蝴蝶资源开发与利用申请人学号Email联系电话所在学院专业年级级专业班指导教师职称申报日期年月日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

大学生创新项目实例

附表一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武陵山片区贫困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以恩施州为例申请人所在院部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联系电话指导教师曹骞职称助教电话申报日期年1湖北民族学院教务处制填表说明一填写立项申请书...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范本

附件2项目编号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创新项目名称碳纤维远红外新生儿电热毯和背心的开发应用研究创新项目负责人贾博深项目负责人专业临床医学学校名称温州医学院申报日期20xx年12月18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范例 (2)

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念的调查项目负责人张彩霞指导老师张艳所在院系外语学院研究起止时间20xx年11月至20xx年06月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制1填表说明一项目申请书要按顺序逐项填写空缺项要填无...

‘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

关于公布第三届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各系部学院为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经学生申报系部推荐专家评审初步确定19个项目立项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

大学生创新项目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一种基于平面疏水域相互作用的新型分离材料制备表征及应用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指导教师周小华罗自萍项目组成员刘雄蔡汶伶江国辉冯冠男1室名称可以多个2一项目组成员分工3二立项背景和依...

大学生创新性试验项目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电池充放电及测量分析仪负责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所在系指导教师填表日期教务处制1三项目方案包括实验实训内容方法预期目标可行性分析等itemhtmid420xx28608ampa...

关于20xx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20xx年省级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各学院部为了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工作经过领导争取省教育厅批准2104年我校申报的省级大学生创新...

大学生创新项目(4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