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之“门”
作者:乐朋
由“两霸”相争到“一超”独大,美国总统的名头,大抵是“二战”以来全球最为显赫的了。然而,权倾天下的美国总统入主白宫之后,一不小心就可能撞上什么“门”。
第三十七任总统尼克松,遭遇过“水门”事件;第四十二任总统克林顿,碰上了“拉链门”;现任总统小布什挥师“反恐”,却又撞到了伊拉克战争的“情报门”、“虐俘门”。一个又一个的“门”,让美国总统头疼不已。总统,其地位、权势,不就像咱中国的皇上么?他要做什么,都是“天纵英明”,错不了的;就算真的犯下什么过错,也由不得臣民说三道四,只能等着他下“罪己诏”,岂有为区区一“门”而犯上的道理?总统竟受制于这“门”那“门”,当的是哪门子总统啊!
“山姆大叔”那里的国情很特别。贵为总统,却不能乾纲独断,其权力动作受到种种强有力的制约,国会啦,最高法院啦,以及民众和舆论的监督,等等。稍有差池,就舆论鼎沸,批评蜂起,弄得下不了台。
尼克松,这位“诡计多端的狄克”,在大选中放任属下做鸡鸣狗盗之事,窃听对手,东窗事发后又阻挠司法调查,结果干犯众怒,不得不以辞职来避免弹劾。
克林顿,这个风流倜傥的“情种”,为发展美国经济立了大功,不过与白宫女实习生有那么一腿子,你情我愿,玩玩而已,算不上多大事,竟被迫作证,还要向天下人谢罪、道歉,闹得鸡犬不宁,声名狼藉。
小布什“反恐”卖力,打垮塔利班,推翻萨达姆,控制住中东要塞,居然一会儿是攻伊情报问题,一会儿是美国大兵虐待俘虏问题,全要追究总统的诱导、纵容之责;这不,正被对手穷追猛打,在民意调查中落了下风,也给自己连任总统埋下了危险的“定时炸弹”。 安个窃听器,玩个把女人,说几句假话,或搞点情报诱导、虐待战俘,这些芝麻绿豆大的“门”,为什么落到美国总统身上都成了致命伤,会引爆出信任危机呢?
这是美国特色的政治文化。从华盛顿立国起,美国就确认了宪法的至高权威和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制度,不允许总统及其政府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就是:总统是靠不住的。“山姆大叔”搞投票选举,但他们压根儿就不信任政府和官员,只把他们看作普通人,而不是无所不能的神,或超人一等的圣贤。因之作出较为严密的制度安排,对包括总统在内的所有政府官员及其行为,层层设防,使他们处在社会压力和重重监督之下。这种彻底依靠法律制度的政治文化,最大限度地遏制了权力的滥用,迫使总统在不得已的态势下做好人,履行职责。如有触犯,被抓住真凭实据,即撞上所谓“门”,那么总统就为法律制度所不容,为舆论所声讨,并要追究责任,直至请你走人。尼克松的“水门”是为触犯了竞选自由的非法行为;克林顿的“拉链门”是为作证时有撒谎之嫌;而小布什的“情报门”、“虐俘门”,则欺瞒民众、侵犯了人权。他们遇上的“门”事态各异,而共同处均在违背了公正、诚信。而公正和诚信恰恰是法律之基,是包括国家元首总统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不可冒犯的“高压线”。谁要是碰了这“门”,谁就得头破血流,付出代价。这使我想起英国最有名的法官丹宁勋爵的一句名言——
“如果某种后果是叛乱,那么我们不得不说: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为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天塌下来”也在所不计,还在乎一个总统的去留与否么?
第二篇:总统之“门”
总统之“门”
作者:乐朋
由“两霸”相争到“一超”独大,美国总统的名头,大抵是“二战”以来全球最为显赫的了。然而,权倾天下的美国总统入主白宫之后,一不小心就可能撞上什么“门”。
第三十七任总统尼克松,遭遇过“水门”事件;第四十二任总统克林顿,碰上了“拉链门”;现任总统小布什挥师“反恐”,却又撞到了伊拉克战争的“情报门”、“虐俘门”。一个又一个的“门”,让美国总统头疼不已。总统,其地位、权势,不就像咱中国的皇上么?他要做什么,都是“天纵英明”,错不了的;就算真的犯下什么过错,也由不得臣民说三道四,只能等着他下“罪己诏”,岂有为区区一“门”而犯上的道理?总统竟受制于这“门”那“门”,当的是哪门子总统啊!
“山姆大叔”那里的国情很特别。贵为总统,却不能乾纲独断,其权力动作受到种种强有力的制约,国会啦,最高法院啦,以及民众和舆论的监督,等等。稍有差池,就舆论鼎沸,批评蜂起,弄得下不了台。
尼克松,这位“诡计多端的狄克”,在大选中放任属下做鸡鸣狗盗之事,窃听对手,东窗事发后又阻挠司法调查,结果干犯众怒,不得不以辞职来避免弹劾。
克林顿,这个风流倜傥的“情种”,为发展美国经济立了大功,不过与白宫女实习生有那么一腿子,你情我愿,玩玩而已,算不上多大事,竟被迫作证,还要向天下人谢罪、道歉,闹得鸡犬不宁,声名狼藉。
小布什“反恐”卖力,打垮塔利班,推翻萨达姆,控制住中东要塞,居然一会儿是攻伊情报问题,一会儿是美国大兵虐待俘虏问题,全要追究总统的诱导、纵容之责;这不,正被对手穷追猛打,在民意调查中落了下风,也给自己连任总统埋下了危险的“定时炸弹”。 安个窃听器,玩个把女人,说几句假话,或搞点情报诱导、虐待战俘,这些芝麻绿豆大的“门”,为什么落到美国总统身上都成了致命伤,会引爆出信任危机呢?
这是美国特色的政治文化。从华盛顿立国起,美国就确认了宪法的至高权威和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制度,不允许总统及其政府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就是:总统是靠不住的。“山姆大叔”搞投票选举,但他们压根儿就不信任政府和官员,只把他们看作普通人,而不是无所不能的神,或超人一等的圣贤。因之作出较为严密的制度安排,对包括总统在内的所有政府官员及其行为,层层设防,使他们处在社会压力和重重监督之下。这种彻底依靠法律制度的政治文化,最大限度地遏制了权力的滥用,迫使总统在不得已的态势下做好人,履行职责。如有触犯,被抓住真凭实据,即撞上所谓“门”,那么总统就为法律制度所不容,为舆论所声讨,并要追究责任,直至请你走人。尼克松的“水门”是为触犯了竞选自由的非法行为;克林顿的“拉链门”是为作证时有撒谎之嫌;而小布什的“情报门”、“虐俘门”,则欺瞒民众、侵犯了人权。他们遇上的“门”事态各异,而共同处均在违背了公正、诚信。而公正和诚信恰恰是法律之基,是包括国家元首总统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不可冒犯的“高压线”。谁要是碰了这“门”,谁就得头破血流,付出代价。这使我想起英国最有名的法官丹宁勋爵的一句名言——
“如果某种后果是叛乱,那么我们不得不说: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为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天塌下来”也在所不计,还在乎一个总统的去留与否么?